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妖魔化奴隶制和奴隶主的优越感

妖魔化奴隶制的现代利益;
奴隶化奴隶的奴隶主的优越感

在文革时期,一个被划为右派的知识分子,打他最重最狠的,很可能是他的妻子儿女和他最亲近的人;目的是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已与之"划清界线"。继承基督教伦理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奴隶制的妖魔化,也会象文革一样,将任何指出奴隶制时期"善良一面"者,视为"与奴隶制没有划清界线"。这些不缺信仰的分子们,害怕揭示人类本性善良的一面,或者这就是所谓"人性本恶"的信仰吧?

除了信仰不容争辩的理由以外,妖魔化奴隶制,至少还有另一个现实的政治利益,那就是掩盖现代社会中的奴隶制;——>掩盖现代社会奴隶制最好的手段,就是对已经死去的古老奴隶制的妖魔化;恐怕这就是文革"亲人批斗行为"的社会政治版了。将任何揭示奴隶制是对贫困的适应的证据,否定奴隶制适应贫困挽救生命的积极一面,就可以将聚光灯集中在奴隶制的阴暗面上,将好的一面专用自已的粉饰。

又当以制造贫困为革命进步的毛主义,再将毛主义本义也是"向弱者倾斜的公平进步",也用聚光灯照耀起来时,毛主义历史中比古老奴隶制还要残酷的现实,也就成了"前进中的不足,光明中的阴影"。有谁如果懂得往奴隶制的善良一面,或者往新奴隶制阴暗一面多瞄一眼,让人觉得腹腓了几句,只需要动用毛主义革命正义,往死里打就成了。如果社会进步了,群殴不成,还可以纠集几万毛丑"公诉"。

春秋笔法卫道士的聚光灯,一面是将奴隶制极端妖魔化,一面是将文革大跃进极端好心化,明明是一丘之貉的古今奴隶制,也就成了一只黑马,一只白马,恍惚黑白了分明!这种指马为非马的文学手段,是否比赵高"指鹿为马"高明百倍?类似的手段还有很多,象妖魔化日本侵略军,妖魔化后金,妖魔化蒙古,妖魔化封建皇帝,妖魔化美帝国主义(这条难度高)……,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要妖魔化呢?

妖魔化游牧民族的夷汉之分,同样也掩盖了一个更长久的历史事实,那就是游牧民族本身既因其贫困而处于奴隶制,同时农耕优势的皇权也将游牧民族视同奴隶。同样的手法也被运用到了奴隶主对自已制度的美化上,对奴隶的妖魔化,衬托出奴隶主社群恍惚高人一等的特异品质。今天所谓的"特殊材料""革命后代""先进代表",不是也以同样的优越感,而沾沾自喜于暂时恍惚优势的军政力量吗?

至少在古风时期,希腊人成为希腊人的奴隶并非罕见。本来是同胞却分为奴隶和奴隶主,为了解释这种难解的哲学,希罗多德(应该是他)发明了一种理论:"当一个人沦为奴隶时,宙斯就夺去了他的一半美德"。换言之一个人被强暴为奴隶,无论原因是什么,事实是他已经被强暴了,就低人一等了。大概这是"事实先进性理论"的古代希腊版。

日后至少有一位叫"尤利乌斯.凯撒"的年轻人,在前往帕伽马的途中,被海盗"夺去了一半美德"。传说恺撒用诗歌和高一倍的赎金,并带兵回来吊死了所有海盗,"夺回了失去的美德"。但考虑到恺撒当时并不是一个有权的或非常有钱的人,还是一个年轻人,根本调动不了舰队,罗马在帕加马也没有舰队。所以恺撒给夺走了一半美德,是真的,赎回了一半美德,也不是假的。其他英雄故事,是吹牛的。

当爱奥尼亚沦为波斯总督领地时,希腊的民族意识被唤醒了。希腊人相约释放彼此的希腊族奴隶;只能将野蛮人(barbarian)作为奴隶。所谓barbarian就是说话说不清的异乡人。在古老的两河和埃及文明前,称之为野蛮人,就象某地质朴的农人,指责大城市的居民咬音不准:"个地成屎引(那些城市人),宁花到食不转(连话都说不准)";沾沾自喜!

战争中冷酷?还是宽容?

宽容需要有收获宽容的实力,战争的冷酷也有冷酷的效益;
古代战争的残酷,参与者无法主观控制;
战略(仁慈 or 冷酷)取决于对战略形势的判断;错误判断者付出失败的代价;
罗马和萨莫奈的考迪乌姆;北魏和后燕的叁合坡,斯巴达和阿哥斯;苏拉的屠杀;

 

古代的战争,无论是残酷程度还是相持的岁月、积累的仇恨,都远非今天爱国鬼子们反美仇日的燥动可以相提并论。如彼此仇恨戒备的情况下,"宽宏大度"需要有深厚的实力作后盾,否则很难说一时的宽容,不会被对方看作是失败者的愚蠢。典型如春秋时对楚国照搬周礼"仁义之战"的宋襄公,以及罗马第二次萨莫内战争,彭提乌斯俘虏了四万罗马生力军,释放之的后果,无非将罗马的进攻推迟了半年

19世纪以后的战俘,无论在战俘营受到什么虐待,但毕竟是有一个战俘营。因为在今天的军队的背后,一般有一个国家,同时战场后勤运输的条件,战俘回送只占很小的运能。这些条件在希腊罗马时代,特别是入侵的蛮族当中,是不存在的。因此俘虏的几万敌军和平民(连平民通常多于征服者若干倍),对于一支军粮供应并不充裕的几万名军队,可不是一个靠仁慈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

50年后的同盟者战争中,彭提乌斯的孙子(也叫彭提乌斯)率领着以萨莫奈人为核心的起义部队,对罗马发起最后自杀性一击!在科林斯门战役中被苏拉和庞培的联军击败。受重伤的统帅(小)彭提乌斯和6000俘虏被集中到元老院附近的一座竞技场上。满以为将被作为奴隶出卖的战俘们,万万没有想到当苏拉走进元老院时,下令严阵以待的军团,一点点地杀死全部战俘!大屠杀!尽可能制造惨叫!

6000人在一个小地方同时被屠杀的惊呼,震惊了正在聆听苏拉教导的元老们。正在让元老院确定自已为终身独裁官的苏拉,轻描淡写地说:"那只是在在教训一小撮极端分子,现在开始投票吧"。(普鲁塔克)。对于战略劣势一方来说,大胜是有偶然性的,抓获强大一方大量的战俘也是偶然性的;此时的宽容未必有好的回报;相反象北魏在叁合坡屠杀了后燕8万战俘,战略效果不可谓不佳。

宽容不是没有好的战略效果,但那就象播种,需要有收获的实力。考提乌姆的大胜,似乎超出了萨莫奈人的消化能力;杀之则激起罗马人进一步的战争热情和仇恨(罗马还可以再动员四万军队),白白放之则战争就白打了;让罗马人钻轭门折辱之还不如白白放了他们;将罗马人卖成奴隶?罗马人有条件投降的条件,就是"你可以杀了他们,但不能卖作奴隶"——>这显然是一个圈套。

相比之下当斯巴达在与阿哥斯的战争无意中获得优势时,斯巴达把阿哥斯人赶进一遍树林中全部杀死,就令阿哥斯整个城邦,消失了几十年;尽管马其顿时期,阿哥斯人联合美塞尼亚人报复,同样令斯巴达遭到灭顶之灾。观察这些强弱之战,宽容是强大者的专利;妥协也来自强大一方的信心;同时弱小者强硬则是自取灭亡(如宋、明两者),弱小者的宽容则被视为愚蠢、软弱。

弱小者如果宽容,而且有收获宽容成果的能力,象恺撒,就可以渐次瓦解对方的组织和意志,为彻底的胜利打下基础;否则宽容的好处,仅在于"投诚"时获得优待,因此象萨莫奈人这样弱势坚决不低头,却采取宽容政策,就有点自相矛盾。但所谓的"强(国)者",其派遣军在敌对土地上,只不过是暂时掌握了一些技术优势的"弱者",难保一旦出现意外而优势逆转,成了被歼的弱者,如叁合坡后燕军。

这些所谓的强国之军,实际上有着弱国抗敌时同样的焦虑,担心无法控制住战区局势,而倾向于对敌方的俘虏和平民,采取残酷的手段。这种残酷倾向的战争行为,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居于战略优势的北方入侵军的三光政策中,都有所体现。只有在现代国际社会中,战争已经成为经济——>政治博弈中一个边缘性的手段,而服务于政治经济必不可少的妥协时,善待战俘才真正成为文明社会的战争道德。

古代战争中的残酷,并非仅仅取决于参战者的道德自律,而在事实上构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一个战略制定者确立"宽容为略"时,通常已经意味着大局在握,争取战后的和解以便于统治;反之如果一个胜利者的历史中是残酷无情的,则通常表明他们在其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已是胜利者,或者后人并没有意识到,残酷者其时根本就是处于战略的均势甚至劣势之中。

奴隶制本身是对贫困的适应

圣奥古斯丁呼吁"买一个奴隶,胜作七级浮屠";
近代战争避免伤害平民相约善待战俘,是国际经济发展的进步;
奴隶主未必是奴隶制的恶之源;奴隶制本身也是对贫困的适应;


善待战俘和平民,从来就不是一个道德意义上的选择,而只能成为战争政治策略上的一个选项。现代战争中的国际法如日内瓦公约,与其说是文明的进步,不如说是国际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在远古奴隶社会时期,残酷对待战俘,并不是一个统帅情感上可以自由作出的选择。绝大部分情况下,胜利者处于萨莫奈人的困境:要么杀死战俘,要么劳而无功甚至被对方杀死,要么就是把战俘卖为奴隶

将奴隶制或者奴隶社会的罪恶归因于奴隶主,相当于将绑架犯罪归咎于"付出赎金"的人。其结果只能是强迫"付出赎金"的人,与绑架者联盟起来对付"道德正义"。这就是南北战争中,以解放奴隶为名所煽动的邪恶。奴隶主不是让奴隶失去自由的人,反而很可能是让奴隶保存了生命的人。这种现象在希腊罗马时期表现得非常明显。

在罗马帝国早期的四帝争位时期,罗马西班牙军团拥戴伽尔巴即位,进军意大利,遭到克雷莫纳等几个罗马城市的阻挡。这些军团攻破了这几个城市,将阶级敌人浩劫一空"犒军",——>此乃自罗马共和国起就有悠久历史的军事传统。打仗在当时是一个肥差,肥得足以让苏拉的军团支持马略和苏拉分别打一场内战;后来也是伽卢斯等人"抗击蛮族"的生意经
罗马军队洗劫了罗马的城市,将罗马的公民俘虏,在奴隶市场上出卖!震惊了整个罗马的意大利。意大利的居民们,为了抵制这种野蛮行径,相约谁也不买这些奴隶,让这些伽尔巴的兵们,一个子儿捞不着!结果呢?罗马兵就象今天的绑匪一样发话,没有人买的话,他们就一天杀若干,杀光为止!显而易见的,所谓"被卖的奴隶"等价于"被劫持的人质"。最终结果仍然是卖了个清光。

蛮族入侵意大利时,同样来了这么一次,只不过掠夺奴隶出售的不是罗马公民兵,而是在罗马当兵的蛮族。南北战争以后,马克思主义向基督教社会鹦鹉学舌,异口同声谴责(私人蓄养)的奴隶和奴隶主,但在1500年前,基督教的创始人中的圣奥古斯丁(堕落之城的作者)和米兰大主教安布罗斯,都曾经号召基督徒和罗马人,尽可能筹集金钱,从蛮族人的手中买下奴隶!

基督教的大佬们,不约而同地号召初生的基督教罗马社会购买奴隶;用自已所有积蓄拯救你能够拯救的奴隶;相应地,罗马地方法律建议被购买的奴隶为奴隶主服务七年,以抵偿为赎出奴隶付出的金钱,并且奴隶权益可以出售。这一规定后来演变成基督教社会的"债务劳役制",欧洲穷人欠债被送往美洲为奴(白种契约奴),以及黑奴制被废除后的美洲印第安人血缘承袭的债务契约奴也出自于此。

基督教大佬的呼吁最终被纳入罗马法,债务劳役时间限定为五年。似乎是对罗马共和国时期"不得以债务理由把罗马人作为奴隶"(这是向雅典梭伦法典学习的条例)的反动;但却是挽救罗马人的适时合理措施。关键仍在于挽救所买的奴隶,是生命财产权已经沦陷在征服军手中的奴隶,买奴隶的的人很可能是穷人;如果禁止债务偿还的奴役制,那么从保护自已出发,穷人不可能把棺材保命钱拿出来救人。

东方佛教声称,"救人一命,胜作七级浮屠",那么号召买奴隶拯救被俘者生命,就的的确确是"买一个奴隶,胜作七级浮屠"。奴隶作为奴隶时,承受了很多屈辱和痛苦;但只有在忘却了奴隶沦为奴隶时的屈辱和痛苦时,才能称奴隶制是万恶的。确实有些奴隶主是恶劣的,但奴隶主的主体是善良的;奴隶主不是万恶的,将本来是自由的人强暴为奴隶的所有社会因素,才是的奴隶制恶之源。

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却只是原始的奴隶制

奴隶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有什么不同:
人权是个啥玩意?社会是个啥玩意?
奴隶对奴隶主的原罪,基督徒对教会的原罪;
基督教原罪观缔造的社会主义

基督教福利经济学《通往奴役之路》是怎么来的


马克思主义将工人自主地在劳动市场上与资本家进行的劳资交换,等价于奴隶主从人口贩子(包括征服军)手中购买奴隶劳动力的交换;以此作为资本家逐利本性的凶残万恶的依据,而将市场经济对马克思主义的抵制视为"统治者的不愿放弃对劳动人民统治",将私有制的自卫视为"既得利益者凶残反扑",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实践的失败归因于资产阶级的破坏,从而自以为论证了残酷阶级斗争的必要性

马克思主义从回归原始公有制的理想出发,从"劳动价值论"的假定出发,已经陷入了信仰者自我催眠的状态;但是从人权概念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两种劳动交换是不同的。出售奴隶劳动力的议价权,在人口贩子(如征服军)的手中,奴隶是没有议价权的(即所谓低人权)和选择权的,而其劳动力也是被打包贱卖,一辈子所得作为期货,给打包贱卖,平衡征服军(有时称解放)杀人放火抢劫的成本。

奴隶的人权利益的对象的"句柄handle,产权",是在人口贩子的手中,转移到奴隶主的手中。奴隶主可能没有释放奴隶,但是奴隶的人权句柄是丧失在征服者(或挟持者,拐带者)的手中而工人的个人的人权句柄,是完全掌握在工人自已的手中,无谓释放的自由奴隶,给奴隶自由,也无非是如此而已!因此将资本主义的劳资交换,称之为"奴隶"要暴力革资本家的命,马克思主义是别具匠心的。

如果说征服军掠夺奴隶,是掠夺了奴隶一辈子的产权收益折价卖给奴隶主;那么侵犯了劳资平等交换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是作为牛二征服军,要把资本家称为"资本"的劳动积蓄(可能是几代人的积累),侵而吞之甚至杀人灭口!并不是资本家象征服军那样掠夺奴隶,而是马克思主义作为强盗(抢劫既有利益),征服军(奴役黑五类),杀人犯(镇压反革命)!但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却只是原始的奴隶制

奴隶主为购买奴隶付出的代价,构成了奴隶对奴隶主"天生的原罪"即负债;也就构成了奴隶暂时不给奴隶"民主(人权)"的理由;就如毛奴称"毛主席救了毛国人,毛国人人欠了毛主席N条命,世袭N辈子还不清"。其实毛主义者的观念,就相当于基督教中的所谓"原罪"。基督教只不过是用宗教的名义复活原始奴隶制(国家)的宗教的一种,天生的原罪要通过教会尝还,教会就成了天生的奴隶主

新教的宗教革命,拒绝了教会作为上帝的代理,但天生的原罪成为每一个信徒的负债,仍然被继承了下来;而取而代之成为"对社会的责任"。并且强调社会总比个人要大,社会总比个人要重要,因此社会的利益至高无上,这样就构成了"社会主义socialism"。但是社会social的利益又由谁来表达?谁代表了社会?谁代表社会将意志强加于"某些个人"?(参考哈耶克《社会是个啥玩意》)

马克思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伦理观念,几乎是原装的基督教公有制伦理和私有财产的原罪观;马克思主义的暴力观,也来自于基督教上千年的对所谓奴隶制的妖魔化;来自于基督教上千年的对所谓异端魔鬼的暴力主张;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象约翰布朗那样,将基督教伦理全盘接受后,以"小慈乃大慈之贼"的大智慧,把过分软弱的上帝扔到一旁,用血腥去实现上帝的正义!而已!

将马克思主义剥去了"暴力"的包皮,就见到了今天基督教社会所谓的"左派福利主义者"如福利"经济学"的庇古等人,这些人将社会存在的意义,仅仅作为(已经产生的)财富的再分配的工具,即所谓公平;将奴隶对奴隶主欠的"原罪",强加到资本家自身积蓄的私有财产上,称之为"罪恶的资本积累",而强求"高税收高福利"。实际含义不过是把还愿意劳动的人,统统降为"公有制的奴隶"。

奴隶主普遍仁慈的经济基础

奴隶市场的出现减小了早期战争的创伤;
资本逐利的本性,构成奴隶主普遍仁慈的经济基础


在奴隶社会的奴隶主购买奴隶,很可能是仁慈的善事,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长期的正义宣传教材非常冲突,可能会令一些被长期"定制"的人们,难以接受。但是如果是从"交换创造价值"或者说"边际效用"的角度,就不难明白了;奴隶本身是生产因素中的劳动力,不是生产资料;奴隶仅仅是被剥削了剩余消费的权益(想想某大国的低人权低消费政策),奴隶生产还需要生产资料的配合。

因此拥有大量奴隶的人,如征服军,一般情况下也缺乏相应的生产资料;反之拥有可供开发的生产资料的人,就可能缺乏开发的劳动力;两者的交换价值,就在于彼此的边际效用最大化。并拥有开发的知识。因此征服军就算军队干预政治,也只能是收服拥有知识的人,让他们控制奴隶,从收成中提成。这样就看到了如斯巴达,以及今天枪杆子出政权的社会主义帝国的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社会劳作模式。

由于"收服"的过程如果不是以分权合作的方式进行,(典型如包产到户,国企自负盈亏),就必然存在"政治正确"压抑知识选择,从而只能获得低于私有制完全自由选择的效益。因此这种"枪杆子收服知识精英奴而役之"的组织结构,效率既低,而且对效率的损害("对效率的损害"常被称为公平,向弱者倾斜,等等)与奴而役之的强度成正比;极端情况下,就将造成毛氏斯大林大跃进式的灾难。

而当军队并没有征服一切的能力,或者军队领袖有点邓同志的头脑的话,就会以交换的方式进行,有偿地把奴隶卖给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过去称为奴隶主),从卖奴中摆脱了养奴的负担或杀奴的恶名或计划生育,同时得到一笔收入。如果是军队占优势,还可以从资本家的经营中收税收贡;如果是资本家占优势者,如罗马帝国和美洲蓄奴者,就会向军队支付一笔工资,军队就成了抓奴隶的雇佣军。

这种基本的奴隶劳动力交换的模式,也可以见于天朝改革开放,"剥夺农民和市民的消费权益,名为低人权","卖给海外资本,称为农民工","提取税收和卖奴收入,称为外汇储备","向市民和农民工打白条,称为人民币","白条过剩称为人民币通货膨胀","白条兑换外汇不愿意降价,称为人民币千万不能升值","政府万能总是有理的道理,称为政治经济学",等等。

那么在战争已经成为既定的结果后,如果没有存在一个奴隶劳动力的收购市场,从供求关系上就会出现奴隶供应过剩,要倒入大海,杀掉或者饿死,白养着也要计划生育!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资源通货紧缩,价格下跌,维持的成本超出开发的成本,而被抛荒,退出经济流通。(奴隶杀掉+生产资料抛荒=经济衰退),这种关系在中国战国期间出现的大规模杀降杀俘甚至猎头的历史中,也可以看出来。

不否认资本家是逐利的,也不排除有些资本家完全不顾奴隶的生死;同时的确有不少奴隶遭到残酷的役用,(如西西里的罗马奴隶种植院),但资本家既然是资本家,就至少要关注在奴隶身上花了的钱,和能够得到的收益;付出的成本,不会因为残酷而减少;得到的收益,未必因为残酷而增加;而事实上是越仁慈,资本家奴隶主的收益就越高。这样,就构成了希腊和罗马奴隶制普遍仁慈的经济基础。

就如同包产到户能够促成天朝的经济恢复,"包权到奴"也可以最大限度提高奴隶主的收益。希腊罗马对奴隶的管理的特点,就是允许奴隶拥有属于自已的财产,尽管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奴隶主;而只要奴隶拥的财产达到一定程度并交给奴隶主(赎身),奴隶主就允许这名奴隶获得自由。按罗马法,自由后的奴隶仍然是这位奴隶主的依附者,需要向奴隶主进贡送礼服劳务。瞧瞧,是不是比皮鞭下的孝顺更妙?

动车事故,公民社会中纳税人的利益在那里?

动车事故:公有制是纳税人的高消费;
有工业必然有事故,动车事故不足为奇,高铁事故陆续有来;
让铁路攀比航空的速度,让航空攀比铁路运能的"先进性";
为了让垄断国计民生的国企不下岗,只能凯恩斯主义;
凯恩斯主义还能干什么?只能干点无聊事——>高铁!

 

有工业就必然有事故,航空有事故,高速铁路也会有事故;温州动车组,只是一个开始。当高铁热闹开张时,笔者就断言,迟早会有大型事故发生——>除非中国真的是特殊材料做的。世界上避免发展高速铁路,一是因为并不安全,高速铁路一旦发生事故,比航空规模更大更惨烈;比事故概率来看,除了苏联俄国的航空业特别有特色以外,世界航空业的出行风险概率,是最低的。

其次是高速铁路的速度越高,运载能力就越低,运行成本也越高,占地资源越广,(噪声等)污染也越大。用铁路去追比航空的速度,就象用航空追比铁路的运能,或者用男人追比女人的妩媚,让女人追比男人的阳刚,也只有在公有制的理想下,才会举国之力,办这类无聊之事。所以在私有制的社会里,高速铁路之类,只能是私人投资兴趣所及,如果有钱赚,自然有人投资,恭喜发财就是了!

就连日本的新日铁,也只不过是在日本财阀制度下,由纳税人买单,津涵隧道的投资,到作废之日为止,都不可能营运收回来。如果日本不是搞中国类的凯恩斯主义,新日铁津涵隧道是断断开不成工的。中国的部门利益上类似,甚至简单得多,铁路部门一直是垄断不二的国计民生,凯恩斯主义的大蛋糕,公有制部门人人有份,既然铁路不打算私有化,怎么着也要分一块。但投资什么好呢?

这样就产生了中国的高速铁路;也正因为中国的高速铁路,本来就不是经济所需要的,为铁路部门的面子计,就必须有点特色,速度就要世界第一;要不然当纳税人的注意力着落到高铁的效益上时,没有半点世界第一的特色的投资,先进性的面子,就老大的过不去。有工业就必然有事故,世界第一的速度,收获世界第一的事故,估计也将是概率上的必然。

从铁路部门的利益出发,这次动车事故毕竟不是高铁,所以解释未必是高铁需要反省,而是会变成反省为什么没有统统变成高速铁路。这样,铁路部门就又有了十几万亿的凯恩斯主义蛋糕的理由。但这不能怪铁路部门,试问有多少人意识到,铁路种种问题,就是由铁路的公有制垄断造成的?连购票实名制这样对增加产能丝毫没有意义的,只因是纳税人掏钱,良心分子不你情我愿地一起五毛了吗?

铁路借十几万亿凯恩斯主义的东风,跟民航竞速时,顺带解决点国企失业的问题;同样是公有制的民航,又是什么光景呢?民航是否已经供不应求,票价节节攀升,还是天天打折促销?仅仅指出,笔者亲身乘坐过只有七名乘客的A330航班! 而民航部门同样可以继续受益于凯恩斯主义,继续高薪,继续购入已经用不完的新机队,替换从买进来的时侯起就没有希望还本的旧飞机;还要自做"大飞机"。

爱国是一种高消费!公有制是纳税人的高消费!中国太富裕了,中国人奢侈得可以搞一阵子"公有制"了!

动车事故毕竟是一个小事故,没有必要上纲上线。只不过,公众和传媒们,真的应该反省一下,所谓国计民生,为什么非要垄断在公有制的手里?为什么让私营企业参与国计,难道就民不聊生?为什么公有制帝国要假定公民就是叛国的?为什么要假定中国公民富有了,就不爱祖国?央企个个国计民生,垄断了商业机会也垄断了金融资源,却只能靠一次次的几万亿拉动国企就业,试问纳税人的利益在那里?

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

奴隶制社会的目的是仁慈的,奴隶制国家是怎么形成的?

奴隶制国家是怎么形成的;
人类文史前溯没有可考证的时间限制;
单源进化为什么民族主义者"多源错觉"?
奴隶制社会形成的目的是仁慈的;

 

人类线粒体的研究,估计现代人类共同的祖先"夏娃",在20万年前经红海-亚丁海峡到达当时是沼泽区域的阿拉伯半岛,从此走向全世纪;其中一支又在冰河后期重返了非洲,成为今天的非洲黑人。时间是通过分布各地的线粒体出现的机率和代际消散的比例,乘上平均代际时间,估算出来的。无论时间估算上是真的还是假的,今天我们却无法判断,当年渡过红海的"夏娃部落",到底是什么组织程度。

当一个定居民族,不得不在灾害的压迫下迁移时,其文明携载必定已经高度压缩。只有易于携带的物件和精壮的人口,才会加入迁移。在21世纪已经沐浴过现代文明的西伯利亚雅库特爱斯基摩人,他们在追逐水草的迁移中,出现在记录片中的形象,也与原始人没有什么不同。当年向西部迁移的欧洲移民们,形象又好到那里去?但并不妨碍这些难民,在适宜的新家乡,会迅速成为一个新国家。

因此尽管有迹象表明,人类的母性的始祖夏娃女士约在20万年前跨过了红海,但如果因此而认定夏娃部落就是野人群,或者认定其时无论在非洲还是在新旧大陆,都必定没有成型原始文明的存在,是想当然的。同样也没有迹象表明,夏娃部落在跨越红海时,就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原始国家的殖民者;也不能确定现代文明,就是夏娃部落发明的,而不是作为迁居的野蛮人,吸取了更先进的定居文明的结果。

人类原始社会广泛的文明萌芽,大量地出现,甚至大量地在同一个适宜的地区反复出现,绝大部分都无声无息地消失了;零星的残骸被今天的人类考古学家发现的,是极少数的幸运儿。这样在人类文明进化史中,就出现了大量的断续的空白枝干,就如同今天人类进化历史中的化石考证一样,被发现的化石真的是我们的祖先,而不是人类的旁亲,概率上计算接近于零。

就象一颗种子长成了大树,大树上长出的枝叶,(进化论从源头上看,就象一个大树开枝散叶),但大树消失了,或者树叶村落后,繁枝散叶,就给宗教哲学家和民族主义信仰的"人类学家"们一种错觉"人类起源是多源的",如中国权威学术界,将蓝田猿人——>北京猿人——>山顶洞人——>零散的古文明足迹,视为中国的起源,而在传说的"5000年文化"中,享受意淫古国的快感。

在原始奴隶制中,没有群体的私有领域,而没有个体的私有财产;(这点马克思也注意到了,称之为原始共产主义)。事实上所有人都是这个团体利益的"奴隶",包括酋长的子女。在埃及和迦南、腓尼基的文化里,生为贵族(包括国王)的长子不一定是好事,碰上大灾害,就会给宰了祭神。其中很可能包括拉美西斯大帝的长子!(《圣经》中记载的杀死每一个长子,是迦南和埃及的祭祀风俗)。

因此在原始的奴隶制中,与柏拉图的乌托邦和近代出现的国家奴隶制,即所谓国家主义是非常相似的。不但国家本身是社群储蓄备荒的机构,包括所有人在内,都是这个国家的"财富"。当维持这些人头所花的成本,超出这些生命所能带来的利益时,"国家"就会斩仓弃子,能够把他们卖给强邦作奴隶,保留一条性命,那是仁慈;赶走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那是慈悲;杀了祭神,那是一劳永逸。

当相对富庶领地的定居民也比较强大,不容易被入侵者驱逐时,将自已的部落中养不活的底层成员卖给富裕的邦国为奴,是奴隶制大国最主要的奴隶来源。这种情况在中国南北朝时期记载得很清楚:身为"国家主宰"的鲜卑人的子女,被大量卖给"汉臣民"豪族为奴。中国所谓旧社会,穷人家养不活子女,卖作奴婢,也是类似的性质。当贫穷的新中国禁而止之,代价是毛灾饥荒中的人民,吃了自已的儿女

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论完全错误

令人心酸的希腊奴隶不是历史
断言政治正确的社会发展史中的奴隶制;

今天基督教文化对希腊罗马奴隶的印象,基本上来自于文艺复兴时代的艺术作品,——>是艺术家的作品,而不是历史学的考证!典型如《希腊女奴隶(雕塑)》《罗马奴隶拍卖场(油画)》《斯巴达克思(小说)》《垂死/被缚的奴隶(米开朗琪罗)》,以及大量的悲情小说;至于真正反映出希腊罗马奴隶社会时期的作品,则称之为"奴隶主的自我美化"。这种认识方式,已经构成了自证循环

美丽、丰满、青春如维纳斯的希腊女奴,手扣镣铐,赤身裸体地在奴隶主买家的面前,含羞别过少女的脸庞……,令人心碎!令人爱怜!令人对奴隶制无比愤怒!但那是16世纪的意大利艺术,而不是两千年前真实的希腊罗马历史。真正历史中的奴隶制,主体上是仁慈的,在当时条件下是保存生命所必须的;尽管的确局部含有压榨、杀戮、虐待的残酷,——>难道今天的社会,就完全不含这些残酷了吗?

如同任何一个从小接受政治正确性的洗脑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样,笔者自已也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中接受社会学知识的教育,也同样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知识平台上,再接触欧美基督教背景文化。笔者发现社会发展论,实际上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剽窃基督教文化的理论,保留了公有制伦理,而塞进了第一代的达尔文进化论,为早已成形的社会发展论,建立另一套解释体系而已。

基督教文化(主要构成今天欧美的左派)与马克思主义几乎完全一致的社会发展论认识,并没有令笔者惊讶,反而有"马克思其实并不是那么异端"的感觉;尽管笔者很清楚,马克思主义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解说,错漏百出;但试问谁的历史哲学,不是错漏百出呢?汤因比的?斯奔格勒的?他们比马克思迟了近一个世纪,他们的历史哲学,就不是错漏百出吗?

真正令笔者开始留意"奴隶制不是书上说的样子",是MaxWebber的一段话:"如果工人不是认同资本家所谓剥削是合理的,资本主义就无法维持;如果农民不是认为地主收租是合理的,佃农制度就不可能维持;如果大多数奴隶不是认为奴隶制是合理的,奴隶制也无法维持。(象马克思)假定这些所谓剥削制度,都是用暴力维持的,就无法回答,为什么这些镇压的暴力,总是能够经久不衰?"

当笔者在大学图书馆,读到这一段话时,(忘记是什么著作上的);笔者并不认为韦伯就是正确的;只是感觉到韦伯这段话,是符合逻辑的;从此就留了一个心眼,在读书时,看看是否有证明韦伯的资料的存在。随着对希腊、罗马和美国南方奴隶制等等生活细节的深入了解,(笔者不喜欢历史哲学类的"历史"),笔者渐渐感到,韦伯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论,是完全错误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发展论(也是文艺复兴后基督教学者的观点),对奴隶制作为人类社会一个必经阶段的介绍:"在原始社会,劳动剩余价值仅够糊口,不能养活奴隶,因此俘虏都被杀掉;当生产力发展了,劳动价值有了剩余,剥削制度就产生了,战胜者不再把俘虏杀掉,而是作为奴隶,剥削其价值;并把贫困的成员,也一点点地变成奴隶,奴隶主和奴隶阶段就出现了,奴隶社会就产生了"。

这一段所有读过社会发展史的学子,都耳熟能详的标准答案,其实是将结论当成了证据的一段臆想。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必须内含几个假设:第一剥削他人自肥总是有利的、低成本的;第二人类社会从文明开始,就是私有制的;第三"生产创造价值";第四,奴隶是从战争中产生的,也意味着人类社会是在自相残杀中"进步的"(马克思主义此处与纳粹一致),第五阶段斗争是与人类社会共生的。

国家主义即国家奴隶制

国家主义是解决"私有制与奴隶矛盾"的社会尝试;
"主权高于人权"指"国家的奴隶不算奴隶";
"国家的奴隶"不可能拥有真正的选举权;
法式民主(民粹)就是"国家的奴隶们一人一票,选一个奴隶主管理全国奴隶";
英语没有准确表达"国家主义"与"民粹"的常用词;

诞生自仍然存在奴隶制的希腊罗马时代的私有财产观念,最大的挑战就是"一个人(权)是否能成为另一个人的财产,而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即奴隶制是否神圣不可侵犯。不要以为这个问题简单,它实际上与东西方传统文化,今天仍然没有加以怀疑的"父权孝义"的观念是相通的,"子女是否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如果不是,父母为什么要抚养子女?子女为什么要孝顺父母?"。

不要指望用道德或者信仰,以及哲学之类,(此几者等义),来解释这些人权伦理的矛盾;道德等肯定可以自我解释任何问题,但在他人看来,可能就什么也没有解释。用国家主义可以跳出这个逻辑矛盾:一个人不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财产,但所有人(权)都是国家的财产;一个人不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奴隶,但所有人都是国家的奴隶;子女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子女和父母都是国家的财产。

用国家主义即公有制或称国家奴隶制,应付(私有财产 Vs 私有奴隶制)的矛盾,正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的理想国(乌托邦),和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构想。自西塞罗到恺撒再到奥古斯都基本确立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构成了希腊罗马时期的两个"极端"。手头财政渐紧的提比略则将两者中庸起来,成了"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除非皇帝(国家)需要钱"。

塔西佗痛心疾首地称"在提比略的进代,罗马人把自已变成了奴隶",此话一语中的;罗马的私有制与国家权力之间谁更具超越性的争论,即"人权超越主权"还是"主权超越人权",的转的确开始于提比略,经过安东尼王朝的繁荣后,最后在三世纪危机中成为罗马国家的恶梦。直到卡拉卡拉时,所谓给所有自由人罗马公民权,其实际含义是,所有罗马公民,都已经丧失政治权力和财产的独立权。

将所有人的利益收归国有,包括国民本身;这样对人权的剥夺(不尊重),就是对国家主权的尊重,通常还会再从文化传统的差异,再扣上一顶"民族主义"的帽子,而显示国家对人权的剥夺是理所当在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天赋主权"。这就是"主权高于人权"的由来。显然"主权高于人权"论,本身就是公有制观念的反映。而偏偏,仍然活跃于西方的庇古福利主义,同样是公有制观念的反映。

在剥夺了人权利益的表达权后,国家就不可能再通过反映人权利益表述的"选举"途径,来决定垄断了整个社会权益的国家(而不是整个社会私有权益的汇集的联邦,注意差别),其具体的利益如何处置,如何分配,如何应对现实的和潜在的危机。如果不是通过内战决定王位,就只能是通过世袭减少冲突。天赋王权的所谓专制,就出现了

由于西方的国家,是在宗教革命时期形成的,是在本民族(宗教政务)自决的民族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西方的国家基本上就是民族国家,在英语中的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共用一个词Nationalism;假如一个国家在若干个民族的基础上强调"国家利益",则常称之为imperialism。而这个词又常常被理解成指持殖民主义或扩张政策的沙文主义国家

etatism (国家社会主义),同样带有民族主义的色彩,且通常专指纳粹。以国家利益为纲的国家主义;笔者引用了Hannah Arrent使用的名词Countrism(哈耶克使用Country-ism表达同一意思)。不过Country也有地方,家乡之意,而有了"本土主义,地方主义"含义;如果称之为Governism(政府主义,讲政治)可能更接近于含意,此时其含义已经与Depostism很接近了

民粹(populism,平民主义者)也不全然准确,majorism可能符合多数人暴政本义。现有英语常用词汇中,没有完全匹配"国家主义"和"民粹"的用词。不过英语是一种可以自造词汇,以表达特定意思的语言,看书要注意看书后的"本书词汇表",对经济、政法、哲学书籍,尤其如此。一些抱着正义播道的人"依标准答案纠错",恐怕是表错情了。

由于匹配于实证对象的名词解释,是任何科学陈述的基础;本博所引用的英文名词,也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为了理解欧美社会其时所指的特点名词,与翻译到中国各种典籍时的用词,基本含义是否一致,如Depostism与Centralism的区别。其二是为了克服汉语词汇容易曲解的弱点,而使用中英文配对,意即在本博中使用的词,特定此意。

2011年7月20日星期三

自由是要自已争取 我们是自已观点的上帝

"专制"一般不会镇压利益诉求,专制镇压的是民粹"正义煽动"
民主是基于利益的,民粹是基于立场的;
观点是可以刻意逢迎的,彼此的利益却是可以真实核证的

不敢扣帽子的人,不会是民主人

 

民主就是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柴米油盐!当一些民粹人埋怨中国国民"不反抗"时,当这些人声称"政府镇压民主"时,他们却不愿意承认,甚至于在西方千夫所指的卡扎菲,对于"个体利益的诉求",都没有加以镇压。东方抗拒拆迁的激烈行为,也充其量在口头上称之为"暴力抗法"。这种现象提示着,即使是在专制政体下,"基于利益的诉求,通常会被容忍","着眼于正义的煽动,一般会被镇压"。

当个体主义者苦口婆心地告诫民粹斗士们,民粹与他们所谓反对的专制之间的同一性,向民粹斗士指出美式民主国民主权原理与私有制的等同关系,指出人权与人道主义截然不同的时侯,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到"故意的曲解",那么就不得不假定,有一些民粹斗士本身就是立志于民粹革命事业!无疑,这些民粹斗士将会成为毛左之类分子,攻击"美式民主"的掩护伞,但谁能确定,不正是民粹斗士的选择?

当笔者遭到人身攻击的时侯,平心而论,笔者无法区别,到底是毛左类,因为动了他们国企公有制利益的蛋糕,还是因为反户籍制度的怪胎们,因为断了他们侵吞普通市民利益的血酬期待;但是此两者之间有区别呢?对于似乎温文尔雅摆道德者,笔者也很难区别,他们到底是被马恩毛的洗脑洗成了定式,还是迷信于老祖宗的孔儒天下,还是秉承了基督教的无私教诲,但是他们之间有区别吗?

当笔者确定人权不可侵犯的个体原则时,以避免纠缠于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的"辩证真理"时,这些人既会继续混淆于"人权与人道主义",而将"人权私有制"的限定条件弃之不顾;又会用"压倒人权个体的道德哲学"耶稣个没完。这些人的信仰越是浓烈,则与个体主义者越是势不两立。基于个体意识主权的个人主义,与基于哲学的"普遍真理",如果不想生死对杀,最好是各走各路。

个体主义者将这些人一脚踢走,是对他们的人格最基本的尊重,因为我们不愿意袭用他们的理性主义,不愿意论证这些奴才,是我们会说话畜牲,(平心而论,多半也没有维护这种论证的能力);同时也是个人主义者的自爱,因为我们绝不会因为"论证理性主义的真理失败",就心甘情愿成为猪头的奴才。既然如此,何必与这些东西浪费时间呢

一些受文革拉帮结派闹革命的思维,多于对个体主义(自愿)原则了解的人,与毛左的距离,也小于与民主的距离。他们会将自愿的共同利益观点的认同,错误地斥之为"朋党",比如对本博网友的人身攻击;却象毛主义号召的那样,模仿政治家的两张脸孔,希望迎合来路不明的各路人民群众,"团结每一个可以团结的人,启蒙每一个可以启蒙的人";殊不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个体主义的。

从个体主义的心证出发,除了利益沟通的识别,我们任何人都不可能洞悉他人的内心,也同样不可能区别,到底是"朋友虚情的恭维",还是毛左哲学家"假意的奉承"。脱离了自已利益的共鸣,这些所谓"支持你,反对你,赞赏你"之类的虚话,又有什么意义呢?民主是基于共同的利益方案的,而不是共同的意识形态立场的观点"立场",是可以刻意逢迎的,彼此的利益表述,却是可以真实核证的,并且疑证从无,疑敌从有

自由是要自已争取的,人权是不可能由他人赋予的。利益认同是需要彼此互相向对方证明自已彼此是有共同利益的,这是民主社会最基本的诚信!因此完全不必介意怀疑一些极左言行的家伙就是极左;公共事务上疑罪从无,个体观点上疑左从有!我们是自已观点的上帝没有个体利益上的绝对专制即私有制,就没有公共利益上的民主如果连侵犯自已或其可能性都不能认定,那还有什么"私有"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