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星期二

诚信不是义务 守法不是义务

人权自卫绝非不义,乖乖受死不是美德人权是最高正义
"义务"不是道德,诚信不是义务守法不是义务
守法是个人的选择,违法也有自由;"恶法"因而总被废弃,善法终能保留;
"违约成本极低,违约收益极大"的契约,不违约就是没有诚信;


人权自卫绝非不义,乖乖受死不是美德!依法自卫是一种智慧,而不是一种道德,也不是一种义务。因为人权是最高正义,从自卫出发,任何其他正义靠边站,法律也不例外法律中有恶法,可能本身就已经在侵犯我们自身的力益;但从我们自已的利益最大化出发,仍然应该尽可能"依法去自卫",而避免因为对抗恶法的威力(假如有的话),造成额外的"自卫成本(损失)"。

所以在人权法学之中,"义务"不是道德要求,而是一种契约中的利益交换。信守义务尽管意味着成本的付出,但也有契约交换中得到的收益,并同时有"此人守约"的称为"诚信"的利益性质的无形资产,降低了其他(和日后)的契约成本,从而方便了自已与他人(和社会)的合作。如果交换创造价值是正确的,那么有诚信的人,从利益上说,自然也就比没有诚信的人,会活得更好更安全。

所以守法仅仅是个人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违法的自由,无非是违法就要付出违法的代价而已。因此当一种法律违法的收益,要超过违法的代价时,这条法律就将不复存在,而在人权社会中被废除。这就是守法不是一种天然义务,诚信不是法律义务的根本原因。换言之,"法治"并不是稳定的社会状态,只有经足够多的国民力量的利益认同(不一定正比于人数比例),法治才成为稳定的社会利器。

因此以为"(部分人)习惯就是传统,传统就是法律,传统法就是传统等级秩序不容侵犯",是法盲卫道可能是非常聪明的侵权借口。不必跟法盲废话;哥们,公民们!准备自卫吧!因此提醒一些聪明的毛左鬼子,如果打算忽悠民众"特权立宪",只不过是白费心机!立宪本身无所谓正义与否,不再于"特权阶级是否希望立宪",而在于国民权益是否认为立宪是划得来的妥协买卖

英国立宪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代表了英国贵族利益的英国王室,清楚地认识到王权专制在米塞斯原理下的日益削弱,而主动地寻求与国民利益的和解;其次当时((英王卫道能力-容留英王权益)>0),其中(英王卫道能力=国民消灭英王的成本),因此才存在打个折扣,成交立宪的可能性。这个互利条件在毛左特权阶级的今天中国,并不存在,因此毛左特权只有如何消灭的问题,不存在"特权立宪"。

毛左本身就不是贵族特权的代表如英王。相反,毛左是贵族特权中的被淘汰者,以致于不得不大呼小叫地要"颠覆修正主义的现政府",换言之,毛左的特权利益约等于零;其次是毛左特权工人自身难保,如非傻逼革命家联合毛左闹革命,毛左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根本没有卫道的能力。只要没有傻逼再理睬毛左,毛左就死定了!毛左居然还有脸与能挑起内战的英王相比拟!?可怜?可悲!

挑起内虞的英王查理的脑袋也给砍了下来永垂不朽了,毛左却"拒不妥协,让毛牙捍卫毛左的特权"?!第三,如不杀住几十万毛左的狮子大开口,就会冒出几千万上亿的趁火打劫的毛左人民群众!连傻逼革命家也会摇身一变"新毛左"!这又是无底洞!!毛左特权"立宪"费用极大而无边际,相反消灭毛左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因此公众应该和当权者谈和平毛左不是当权者,不要和毛左浪费唇舌

就算毛左骗得一纸之"宪"约,对中国公众来说,违约成本也可以忽略,而违约得益极大!所以毛左的唯一希望,就是运用民粹骗取传道良心卫道的眼泪;能骗来傻逼革命家当炮灰,就是毛左的成功。那么各位传统派人士扪心自问,你们的中庸之道的心魔,是否让你们心软了?毛左避免家破人亡的唯一的选择,就是成为公民社会平等大众中的一员!毛左的命运在毛左自已的选择之中,公众响应就行了。

2011年2月3日星期四

社会主义是奴隶制社会的反扑

马克思是社会主义大悲剧中的戈培尔
马克思只不过是在哲学上号召社会主义;
马克思本人向(短缺原理+边际原理)彻底投降了
马克思是可以被原谅的;马克思的徒子徒孙是不可原谅的!
西欧中世纪基督教社会就接近于最开明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是几千年等级奴隶制社会对人权解放运动的反扑!

 

兰格的“虚拟市场=虚拟民主”,象今天在互联网上搞两个点击选项,就代替了国民政治投票,就是一种“虚拟民主”;人民先进代表大会里一起举手,也是一种虚拟市场。非要搞“虚拟市场,虚拟民主”,目的是不让私有制(承担决策成本风险),算是“公有制的妥协=君权选举代表制=贵族寡头制”,失败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虚拟决策”,是在承担产权损失的成本产权所有人缺位状态下作出的。

在社会主义的悲剧大厦里,马克思只不过是广告部首位“戈培尔”。整个社会主义的基础,就是基督教“教皇代表上帝向弱者倾斜,让逐利的私欲付出代价”的政教合一的传统君权神授的政治伦理。只不过是教皇和基督教会,换成了马克思的政治继承者和“马克思主义政党”而已。甚至于所谓的“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也或明或暗地谴责了“资本逐利”,对君权神授所代表的人道主义的臣服。

开始撑起社会主义悲剧大戏的是“静态均衡”的瓦尔拉斯。如果不是假定社会经济是“均衡的、静态的”循环系统断言,就不存计划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可行性。将经济学写成道德的庇古为“均贫富”提供了哲学空间,首先付诸实践的是俾斯麦,第一个建立完全计划经济体系的是鲁登道夫,首先付之“对同胞暴力革命”的是列宁斯大林,而首先对异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是希特勒

在东方最拙劣地抄袭西方的是毛主席;机灵地用货币代替税收,躲过了西方人权社会监督的是凯恩斯主义!而对计划经济“可行性”虚假论证的就是兰格这些“数学家”。马克思只不过是在哲学上号召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的词典中,社会主义是终极的美好公平的天堂的形容词。只要听马克思的话做傻逼,社会主义就一定会自动完美无缺地到来。至于社会主义的实际可行性,马克思根本就没有考虑过

马克思的《资本论》开头诸卷,发表在边际革命出现以前的5-10年,为马克思在愚昧的东方传统社会赢得“经济学权威导师”的御封!而这位“政治经济学”导师在1870s年代边际革命出现后,自动取消了《资本论》后几卷的创作和出版。《资本论》后几卷是马克思1883年死后,由恩格斯这些门徒从马克思的遗稿中,整理后在1890s出版的。人贵有自知之明!马克思本人彻底投降了

马克思先生在生命最后十几年,认识到“马克思这个傻逼”是根本不懂经济学的文盲!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资源短缺”、“效用边际”,(等等),这些基本的要素完全没有体现出来!换言之,马克思的“经济学”是完全不受“能量守恒”“熵恒增加”“成本效益”限制的超级神学;如果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话,那绝不是“经济学”,而是“上帝创世学”,马克思主义者不但是国王,而且是上帝!

马克思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马克思只不过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哲人王,一个投机政治的野心家,一个利欲熏心的文字匠;所谓言论自由,马克思除了写书胡说八道,没听说做过什么了不得的坏事,那么一百年来追随马克思谎言的人,一百年后仍然推行马克思“经济学”,用马克思的名义招摇撞骗的东西方传统卫道特权士,用“向弱者倾斜”的名义鱼肉公众,请问这些罪行又如何辩护呢?

社会主义绝不是某一个“宣传家”忽然之间忽悠了无数脑残造成的宣传灾难,社会主义和公有制也绝不是什么新鲜玩意。远里说,人类社会原始群体以内就是社会主义。往近里说,文艺复兴以前80%的生产资料归教会控制,西欧基督教社会就已经非常接近于最开明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只不过封建极权政治以民粹面纱下,对人权解放运动的一次历史反扑!这就是近代社会主义虾兵蟹将成群结队的原因。

中世纪基督教社会接近于最开明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是社会主义大悲剧中的戈培尔
马克思只不过是在哲学上号召社会主义;
马克思本人向(短缺原理+边际原理)彻底投降了
马克思是可以被原谅的;马克思的徒子徒孙是不可原谅的!
西欧中世纪基督教社会就接近于最开明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是几千年等级奴隶制社会对人权解放运动的反扑!

 

兰格的“虚拟市场=虚拟民主”,象今天在互联网上搞两个点击选项,就代替了国民政治投票,就是一种“虚拟民主”;人民先进代表大会里一起举手,也是一种虚拟市场。非要搞“虚拟市场,虚拟民主”,目的是不让私有制(承担决策成本风险),算是“公有制的妥协=君权选举代表制=贵族寡头制”,失败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虚拟决策”,是在承担产权损失的成本产权所有人缺位状态下作出的。

在社会主义的悲剧大厦里,马克思只不过是广告部首位“戈培尔”。整个社会主义的基础,就是基督教“教皇代表上帝向弱者倾斜,让逐利的私欲付出代价”的政教合一的传统君权神授的政治伦理。只不过是教皇和基督教会,换成了马克思的政治继承者和“马克思主义政党”而已。甚至于所谓的“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也或明或暗地谴责了“资本逐利”,对君权神授所代表的人道主义的臣服。

开始撑起社会主义悲剧大戏的是“静态均衡”的瓦尔拉斯。如果不是假定社会经济是“均衡的、静态的”循环系统断言,就不存计划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可行性。将经济学写成道德的庇古为“均贫富”提供了哲学空间,首先付诸实践的是俾斯麦,第一个建立完全计划经济体系的是鲁登道夫,首先付之“对同胞暴力革命”的是列宁斯大林,而首先对异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是希特勒

在东方最拙劣地抄袭西方的是毛主席;机灵地用货币代替税收,躲过了西方人权社会监督的是凯恩斯主义!而对计划经济“可行性”虚假论证的就是兰格这些“数学家”。马克思只不过是在哲学上号召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的词典中,社会主义是终极的美好公平的天堂的形容词。只要听马克思的话做傻逼,社会主义就一定会自动完美无缺地到来。至于社会主义的实际可行性,马克思根本就没有考虑过

马克思的《资本论》开头诸卷,发表在边际革命出现以前的5-10年,为马克思在愚昧的东方传统社会赢得“经济学权威导师”的御封!而这位“政治经济学”导师在1870s年代边际革命出现后,自动取消了《资本论》后几卷的创作和出版。《资本论》后几卷是马克思1883年死后,由恩格斯这些门徒从马克思的遗稿中,整理后在1890s出版的。人贵有自知之明!马克思本人彻底投降了

马克思先生在生命最后十几年,认识到“马克思这个傻逼”是根本不懂经济学的文盲!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资源短缺”、“效用边际”,(等等),这些基本的要素完全没有体现出来!换言之,马克思的“经济学”是完全不受“能量守恒”“熵恒增加”“成本效益”限制的超级神学;如果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话,那绝不是“经济学”,而是“上帝创世学”,马克思主义者不但是国王,而且是上帝!

马克思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马克思只不过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哲人王,一个投机政治的野心家,一个利欲熏心的文字匠;所谓言论自由,马克思除了写书胡说八道,没听说做过什么了不得的坏事,那么一百年来追随马克思谎言的人,一百年后仍然推行马克思“经济学”,用马克思的名义招摇撞骗的东西方传统卫道特权士,用“向弱者倾斜”的名义鱼肉公众,请问这些罪行又如何辩护呢?

社会主义绝不是某一个“宣传家”忽然之间忽悠了无数脑残造成的宣传灾难,社会主义和公有制也绝不是什么新鲜玩意。远里说,人类社会原始群体以内就是社会主义。往近里说,文艺复兴以前80%的生产资料归教会控制,西欧基督教社会就已经非常接近于最开明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只不过封建极权政治以民粹面纱下,对人权解放运动的一次历史反扑!这就是近代社会主义虾兵蟹将成群结队的原因。

计划经济的内核是数学

计划经济的核心是数学理性主义;
芝加哥学派的“竞争力”是数学理性主义;
米塞斯和O.兰格的“社会主义可行性”争论

O.兰格“数学证明”了“听证会”“党内民主”和“君权神授

 

否定了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主导作用,也就从根本意义上否定了计划经济的可能性,即否定了“社会主义价格计算”的可能性,——>米塞斯的表述可能不太通俗,如果改为“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需求确定和成本控制的可能性”,就更容易被直观的了解。米塞斯否定数学在经济学中的意义的立场,自然而然就与芝加哥学派中支持社会主义的“数学统计权威”兰格(O.Lange)针锋相对了。

O.兰格代表了芝加哥学派对社会主义的支持,充分体现了“专业利益集团自利性”的特点。也就是说一些专业性技术人员,不是实事求事从国民利益出发,而是从强调自已专业部门的利益最大化出发,而对某些社会命题作理性主义的主张,典型的语法就是“别人不懂他的专业,所以他对他的专业以外的事务拥有最高发言权,或他的专业的地位至高无上”。

兰格的行为方式,既可见于如茅于式18亿亩红线中,拂袖而去的国土局和储备局青天老爷,也可以见于计划生育中理应继子绝孙的院士,甚至可见于“地球变暖论中”“学习环保”的大学生……,当然最常见的还是哲学卫道士,“你不懂哲学,所以人间利益真理在我的手中”。兰格本人则是典型的“数学理性主义”,因为他兰格的数学是权威(芝加哥大学统计学和经济学系领导)!

所以如果数学能够精确地代替市场的自由选择,在准确计划全民经济的同时,可以为兰格他本人带来最大的政治权势,而令全体国民在全民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中,成为无利益的人科动物,——>个体价值的判断能力,在兰格式数学面前成了“伪科学”。而米塞斯则指出“个体判断是经济学的终极标准”,即笔者所称的“人权是价值的原子判断单位”,具有判断结果的不确定性和个体意义。

因此根本不存在数学可以存在的常数关系,也不存在统计学可以存在的均衡状态。(与笔者批判均衡经济学“看得见的手”的假设完全一致,其中说明统计不可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实证依据是因为“现实不确定性”,理由一模一样)。因此社会主义在取缔了市场的情况下,不可能准确“计算”出价格,(笔者的话是社会主义不可能控制成本和社会损耗)。

兰格则同样以高深的数学公式,“论证”了社会主义可以通过虚拟的市场计算出“等效于市场的价格”的同时,避免了资本主义逐利本能造成的道德沦丧。所谓虚拟市场计算,说穿了就是“党内民主”,“代表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几个人民代表听证会“对价格满意不满意”,兰格就以为“计算得出了生成成本,准确预测出了消费需求” ,——>是否有效,中国国民早就有切身体验了。

自以为解决了“社会主义大难题”的OsKar兰格同志,芝加哥学派的数理经济学大权威,对“提出社会主义计算难题”的米塞斯反唇相讥,说“幸亏米塞斯提出了计算的问题,让社会主义在正式运作前准备了听证会”,建议苏联授予米塞斯科学院士的称号,给老米立一尊雕像,——>斯大林还真的照办了!米塞斯当然“作民心虚”没敢上莫斯科任职,但在美国“自由社会”,却也没有米塞斯的位置。

如果以为兰格同志的背后只有苏联和华约国家,那就小看了围剿米塞斯的联合阵线。如果明白“货币就是税收”,那么凯恩斯主义其实就是社会主义,兰格同志在经济学上的数学理性主义方法论,乃是芝加哥大学和其时如日中天的弗里德曼的杀手锏。结果米塞斯成了“主流经济学家的公敌”!一直到60年代末大滞胀了,这些凯恩斯主义者中的反叛者如弗里德曼,才想起N年前的米塞斯,原来是对的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没有勇气面对现实

传统知识分子没有勇气面对利益逻辑的现实?
传统卫道士如何偷换出“爱国就是中国的王八神圣不可侵犯”?
民主启蒙就是“启蒙利益逻辑”——>“(你/我)的利益在那里?”
(利益逻辑+单一人权标准)可以检验“任何口号”是否最终符合自已的利益

 

(利益逻辑+单一标准)就可以达到科学式的非黑即白的是非判断的效果。很多传统知识分子实际上并非不懂逻辑,而是不愿意接受逻辑的结果,或没胆量接受与传统习惯相冲突的逻辑结果,从而构成了“多逻辑的信念”,连同不懂逻辑的哲学高手们“乱糟糟的”,共同构成了那种自已说不明白,就说别人“根本不懂哲学”的“哲学”——>这就是没有逻辑的表现!(思考题,why?)!

人权”或“人道”,分别作为逻辑的单一标准,其结论将是完全相反的;尽管“人权”的结果,几乎都可以达到“人道主义”宣扬的“天堂效果”。但要明白,五千年中外传统文化,基督马恩毛孔儒道佛连带真主安拉等等,几乎都是围绕着“人道主义”而建立的;那么“人权主义”的利益逻辑结论,就必定是与传统文化从小的灌输截然相反的。试问,您能接受吗?还是要把人权“驯化”回传统的轨道?

正如今天的“西方医学”早就不是“西方传统医学”,西方的传统医学是"SPA"!但中医卫道士们,却是有意无意地把“中国传统医学 Vs 西方传统医学”,转变成“中国的医学 Vs 西方的(现代)医学”,而在实际上把“中国传统”给主义了起来,而把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变成了“替老百姓作主,不要西方那一套(医学)”。您是否因为“爱国”的理由,上当了吗?

这套逻辑也完整无缺地复制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中医卫道士”(虽不绝对,十有八九),其利益逻辑也就从“(中国孔儒传统 Vs 基督教传统沙文主义)=道德治国”,偷换成了“(中国的孔儒传统文化 Vs 西方的人权普世价值观)”,而理所当然地“替老百姓作主,不要西方那一套(人权,民主,法治,市场经济)”。您又上当了吗?甚至变成义和团一分子还自以为“爱国”?

中国的王八,首先是中国的,然后才是王八”,中国人杀王八就是“反对中国”,这就是中国传统卫道士的正义逻辑。您又上当了吗?(利益逻辑+单一人权标准)的用处,就是帮助中国人跳出“跟着口号发泄闹革命”的治乱循环状态,学会从“我的利益在那里”,从自已的利益最大化作为行为指导,懂得“自已的大脑是自已的利益的判断标准”,这就是个人主义,或称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

所谓“民主进步”并非闹革命,并不一定要流血的必要,尽管我们无法排除流血的可能性;因为选择权不在我们手上,而在于那些不理智地撰着特权不放的毛左等特权分子的手上。如果毛左特权分子选择了流血自杀,我们也只能自卫出发,奉陪到底。而所谓的“民主启蒙”就更不需要赴汤蹈火,无非是“逻辑启蒙”,让国民学会懂得“我的利益在那里”原来是至高无上的正义,民主自然水到渠成。

(利益逻辑+单一标准)可以校对所有口号、主张、观点人等,是否真的符合我们自已的利益;也可以校验自已的本来“乱糟糟”的诸般多逻辑主义(多重标准)的观点,有那些是自相矛盾的。象一些“代表了农民利益的小农分子”,不去反对公有制和国企这些体制内特权利益,甚至说“国企垄断好”,却反对居民税后国民福利的“户籍制度”,简单的利益逻辑清晰显示,这些怪胎民主派就是毛左

(利益逻辑+单一标准)清除了利益契约上的歧义,在互利的基础上就没有了利益上的背叛;永恒的利益的基础上,就有了永恒的朋友。这样的朋友(盟友)可能在开始时不算多,但有一个是一个,有两个是一双;有多少共同点就有多少共同的利益,有多少利益就作多少的“共同利益的维护”。这就是民主,这就是法治,这就是市场经济,这就是交换创造价值!

中国式诡辩:拉起虎皮作大旗,掉掉书包吹牛皮

中国式诡辩:拉起虎皮作大旗,掉掉书包吹牛皮

缺乏逻辑却不缺乏信仰的基督马恩毛孔儒类传统知识分子们,其"不允许妥协的信仰",正如米塞斯所描述是"基于直觉"的多逻辑体系。这些照信仰的指示"无逻辑乱咬"的人士,相信直觉甚于相信利益逻辑,相信哲学超过相信科学实证,相信道德多于相信公约的法律,相信自已"永恒不错,刀枪不入",多于相信别人的刀枪可能不给"刀枪不入"丁点面子
这类"相信直觉口号(断言)=沟通"的中国特色的信仰,完全不考虑多断言之逻辑冲突,倒也大大减小了"思考的能耗",符合低碳环保的生产力进步,特别适有于中国的人科动物们成群结队。如近来时髦"微博",毫无逻辑空间的只言片句而已!当年〈毛选〉编辑多浪费交易成本,打后那位博主蹬腿见了上帝,讣告者在微博抄几句"至理名言"就成了"XX博主语录"了!特先进的生产力!

传统知识分子此种多逻辑的直觉性行为,常以另一种更能提高自信,也似能令"碰触觉"的同类蚂蚁倾倒的方式表现出来,那就是中国式诡辩的名著章节掉书包!一种可以在朋党中博得阵阵掌声的陋习,在中国这样的理性主义的文化社会中,常被当作是"博学多才""旁征博引"的特异功能。以至于有一位毛左道德人士,居然能把"美国宪法"掉书包作为道德的制高点,称"美国也是道德治国"。

这些死记硬变方面具有特异功能的被填鸭人士,以个人偏好选择出来的"名人词句""名篇断章",被煞有介事地堂皇登场,一时间恍惚"论证充分的模样",――>此正是中国传统语文教育中培养学生的中国传统的八股文(议论文)的最高境界!但是如果是从科学的实证标准出发,试问除了这家伙和"某些个名人可能如此认为",证据呢?实证呢?全都没有!JUST Nothing!!

如非认识到"名人语句不构成实证",那么固然不可能在阅读之中一本本地去翻这些家伙或真或假的"名人语句"是否属实,(有些五毛不但捏造哈耶克,门格尔……的话,居然连笔者"黑爵"的话也敢捏造!用来骂博友!),就算是找到小波波"三百年殖民地"(其实是乌毛党的创造品)或断章取义,第一真是原作者的原话吗?第二原作者真是这种意思吗?第三是否不允许读者对原作者有其他的理解?

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象笔者理解了奥地利学派的来龙去脉的话,而引用此句彼句的"博学",对自已的知识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就算笔者已经对奥地利学派掌握到如此程度,也只不过是"笔者个人对奥地利学派的理解",可能别人对米塞斯、波普尔、哈耶克的作品有另样的理解?以谁为证?就算拿书来字字校对,能保证是作者的真实意思?把逝者从阴间抓回来作证做裁判?

因此名人名句不构成实证,不过"发言者个人观点"而已。所以如果没有理解的,就不要引用名人权威的话,如果已经理解了,就不用引证名人权威的话。这就是所谓的"大学无书"!书先是越读越厚(读出了问题),然后是越读越薄(成了自已的知识)。所以当一些人开始掉书包为论据时,实际上已经说明他们是缺乏利益逻辑的动物了,如果您真的去翻书本字字查证,脑残的不是他,是您

这种小学生老师检验同学们有没有课外阅读的权威式八股,并不仅仅见于中国式诡辩的年产几千万篇论文的大作里,同样见于欧美左派学者的同类八股文章,象那位《白银资本》的作者贡德.弗兰克就是其中一位。然后再看看咱国的大中小学是如何教育的?"你敢有独立的观点,等你出了名再说吧!(现在你要做名人的跟屁虫)"――>标准答案权威着呢! "独立思考"?那么西方的特色,咱国能学吗?

2011年2月2日星期三

向弱者倾斜造就全民弱者

人权原则排斥一切道德的(民粹)的指控;
“向弱者倾斜=向弱者投资”的庇古式经济学将造就“全民弱者”
“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为全体公民提供了最完善的社会保障;
“破产”是公众认定需援助的弱者的标准;
资本主义让投资者毫无后顾之忧地“投机创造价值”;

 

人权是左右派的金标准”特别强调“人权不是人道,人道透支人权”,因此完整的左右派金标准是“个人主义是左右派的金标准”或“个人主义原则下的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是左右派的金标准,等同于“理性主义必定是左派”和“任何人的个体利益和利益观点的发言权神圣不可侵犯”,——>神圣不可侵犯!自然所谓“扣帽子”的道德谴责当然地不成立了。人权原则的目的就是排斥一切道德指控。

正因为个人主义的人权原则才是左右派的金标准并有严格的界定,所以一些读者“轻轻更改了人权标准”,称“是否支持市场经济是左右派标准”,笔者是不敢认同的!当“自由平等”的概念都可以被偷换时,尽管“人权原则=个人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但这些等价是在个体价值观的“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下才成立的。一旦抽走了人权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吗?

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向弱者倾斜”就是“向(生产)弱者投资”,经济学的特点就是“投资啥收获啥”,因此当整个社会“不惜一次代价”“投资弱者”时,整个社会当然就变成一个人人都是弱者,“弱弱相报何时了”的脆弱社会了;反之,“优胜劣汰”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一个人人是强者的社会。表面上看是哲学,实际上符合实体经济学的基本逻辑,并在人类社会中得到验证。

将同情弱者作为“强者的选项”,并不是真的要抛弃弱者,无论是从人道主义,还是从天有不猜风云,减小个体生存过程中的风险的角度,都应该对大量的暂时性弱者(即处于困境的强者)加以必要的援手,对于少量确实不能自保生存的“弱者”,在公众自愿承担救助成本(包括公共保障法,慈善和捐献)的情况下加以援助。资本主义这种看似“靠个人自觉”的援助效果,构成了西方完善的社会保障。

如果对照一下社会主义作为“最人道”的社会,对“残疾人”作出了多大的社会保障,就更可以看出“向弱者倾斜的公有制社会”是多么虚伪(或者说无能)!美国作为“弱肉强食”的大本营,作为凯恩斯主义最受抵制的国家,作为实际税收最轻的国家,财政收入的60%是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对比中国的公务员都是“科举”的精英中的精英,而“美国公务员”中的60%是残疾人这样的市场就业不足者!

国家是令(就业+社会保障=国民福祉)最大化的工具,本地的廉价劳动力带有社会保障的性质,实际上就是由本地政府向“人权维护的弱者”在公共就业上,在本地税收的支持下,提供了对口的保障性就业的供应。最“冷血逐利”的资本主义社会对弱者的温情脉脉,对比最“人道”的社会主义如朝鲜或毛帝国,甚至对正常劳动力公民的冷血无情,是否是天堂与地狱的“辩证统一”?

强者(公众)帮助弱者(少数困境人士)的标准,不能掌握在“弱者”的手上,否则将形成对公众的道德劫持和“寻租‘弱者’特权的食利阶层”。但强者认定弱者的标准是什么?正如“死亡是生命最伟大的发明”,市场经济发明了“破产”以识别“弱者”。破产者可以撇除所有债务并得到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但必须保持在社会最低的消费水平上,从而实现了与进化论完全吻合的“保障的原则和义务”。

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现了交换创造价值的“利已”与“利他”的毫无冲突的逻辑统一。社会保障令社会交易中最大的生存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成本被平均化了,从而允许逐利投机者更肆无忌惮地寻求最大化的交换逐利,也就是所谓的投机。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保障和破产机制,实际上就是为工商业者解除后顾之忧,让社会公众尽情地投机!为社会创造最大的价值!

2011年2月1日星期二

为自已的利益说话难道有错吗?

传统文化如何变成道德治国?
“我们的王八”首先是我们的,然后才是王八;
个人主义道德归于个体,不存在“道德制高点”;
道德治国辩证法下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和“对事不对人”

 

道德治国观,作为后进文化的后进劣势的癌瘤,就在于不容易区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也不容易区分“传统习惯(道德观)”与“习惯法”的区别,不能区分“否定传统侵犯人权的部分”与“否定本民族”的区别,而混乱于“传统的美德”为什么不能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否定了“自我否定反省”的天赋权力,“传统”就与“道德”与“道德治国”等同了中国也就成了所谓的“汉奸”文化

当传统超越了人权而成为绝对的道德标准后,对于传统的反思也就与叛国一类等同,也同样被用于类种姓后进社会的卫道了。对于自已的传统文化之取与舍,读高中时看过的电影《达契亚人》的主人公之一达契亚国王Decebalus与女儿公主的对话很有代表性。其中情节是希腊化的达契亚王国举行一年一度的奥林匹克竞技之类的聚会,也是献给神的一种宗教典礼而开始,正是反映了传统希腊传统的矛盾。

正常和平年景里,这些“奥运会冠军”可以拥有崇高的地位和理所当然的妙龄少女发出的尖叫,自然是人人争先To be No1!但万一不幸发生战争,为了国家的利益,这些奥运会冠军就要作为献给神的最好的礼物,作为祭品被割断颈动脉后活活烧死!(自然“英雄”会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电影中的王子在不知道战争发生时勇夺了冠军,恰此时图拉真发动了进攻——>王子要做祭品了!
悲愤于王兄将无谓而死的公主,质问了父王于传统,此时的Decebalus(历史中实有其人及其国)的回答很有代表性:“这是我们达契亚人的传统!我们的传统也许不够好,但它是我们的传统!否则我们还叫达契亚人吗?”,达契亚灭亡了!传统文化完蛋了!——>我们的王八首先是我们的然后才是王八!试问今天“捍卫传统”的卫道士,是否也是持同样的“传统主义”而自以为代表了社会的正义

可见传统卫道士之民族主义正义“你还是中国人吗?”,如果不是从“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法理的原则出发,反诘为“你还是人吗?”,正义卫道几乎是所向无敌!此所谓“道德制高点”——>如果是在个体价值观上,还存在“道德制高点”吗?制谁?制自已?事实上一旦违背了“人权”是非原则,只需要用辩证法就可以将任何“正义道德”用于反面,也可以将任何特异行为解释为道德。

举例说,《罗伯特议事规则》中“不准质疑对方的利益目的”,也就是常说的“对事不对人”,本来是为彼此利益博弈出最大化的互利方案提供必要的交流条件。因此此间的“事”指合作的利益方案,而“人”则指代表着一方利益的主体。《罗伯特议事规则》实际上是在人权原则上的双边协商方式的协议,因此一旦脱离了人权利益不可侵犯原则,禁止“退出争论”的自由时,就变得荒唐绝伦。

传统卫道最经常的攻击就是参议者“维护自已权益”之所谓“为自已的利益集团说话”(实际上针地发言者的道德攻击),而被拒绝时却又被称为“扣了帽子”!此即所谓“对方违反了游戏规则,难道我方还有遵守游戏规则的义务吗”的命题了!因此《罗伯特议事规则》本来是“不准攻击对方利益”变成了“不准谈自已的利益”,——>传统卫道会喜欢这样的“议事规则”的。

更有趣的是,有意模糊了人权不可侵犯的清晰原则的所谓“中庸之道”(人权原则黑白分明,利益观点立场何须中庸?),常常以居高临下的道德制高点,放过了传统卫道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却揪住人权主义者反击的“不可你玩的”一瞬间snapshot!从道德意义上裁决“扣帽子”不道德,反击自卫不道德,“不合作”不道德……!——>还是道德!所谓的中间派就成了传统卫道的一分子了!

改革可以渐进,但不应南辕北辙

户籍制度改革“新方案”,所有人都不会满意;
改革可以渐进,但不应南辕北辙;
为制造农民工而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凯恩斯主义的垂死挣扎

 

在户籍制度“改革”上的社会“民意”,可以很好地发现“毛左=民粹=怪胎民主派”的规律。最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估计是一个谁都不满意的折衷方案(折衷不是妥协)。“大城市限制户籍”,“中城市就业为条件”,“小城市无条件开放户籍”,大城市要为any农民工提供本地平等的教育、医疗和住房保障,不够钱让地方纳税人小市民加倍掏钱。中央财政只管“政策公平”,不包地方亏损

对于那些梦想挤进大城市,把自已异地失业的责任怪在本地居民纳完地税要福利“太自私”上,甚至拎出个炸弹要炸死自私自利的小市民,为孙志刚报仇雪仇(广州地铁爆炸纵火案)。这些怪胎民主派的主力军,自然对于“小城市开放户籍”是绝对不满意的。尽管怪胎民主派声称代表了十亿农民的利益,实际上他们之中绝大部分根本就不是农民,天生就是“小城市的户籍”!

对于大城市地方财政来说,“开放本地福利”等于花钱建了无限制的贫民窟,而且全中国的贫民陆续有来。这是一个无底洞。开始时可以垄断了保障房(实际上是用住房国企代替了房地产市场)恍惚可以多创造点GDP,但实际上是少收了房地产税,同时增加了支出!早就已经在地方财政破产边缘,(严格意义上大部分地方的财政已经破产),试问再“增支减收”,此法何存?

而对于我们为户籍制度正名来说,同样不满意。大城市的税收只是本地市民服务是私有财产的表现,(税收是国民私有制购买公共服务的代价);小城市的户籍尽管不值钱,但是否开放也应该将自主权交给小城市决定,而不应“从上而下”勒令开放。如果开放户籍有利,地方自治体会不开放?小城市开放户籍,会危及中央政治控制力?显然是于情于理都不通的。

由此可见,尽管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比起社科院的毛主义王八方案有了进步,但仍然是不敢迈出市场经济最关键的一步:从小到大建立地方财政和经济自治制度。党国天下的御用专家们,仍然希望控制整个社会到每一个居委会,甚至到每一个中国家庭的夫妻床上有多勤快的干活,也给青天大老爷计划起来。

改革可以允许是渐进的,但必须是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如果只是“如何将计划经济做得更好”,“如何把税收得更多”,“如何把婊子做得更出色”的所谓改革,南辕北辙的“改革”,无论是渐进的还是急进的,都只不过是王八化新妆的,称之为“改革”而已。汉字嘛,本来就是一词多义的

那些“户籍制度改革不能少了廉价农民工”的计划经济的天才专家们,所谓“大城市要为农民工提供全额平等的就业福利”(就没有问过付出福利成本的市民是否感到平等),其实也不是什么高深的“经济学”,而是凯恩斯主义中的“货币与就业”之中的菲利普斯曲线提供的“计划经济的依据”,凯恩斯主义的垂死挣扎!

中国传统文化就是道德先于法律的文化

将契约社会的诚信在专制社会中道德化显得很滑稽
人权的是非标准黑白分明;
扣帽子是"人类行为标定",是人权(言论)自由不可分割的部分;
西方法律伦理中的"犯罪的自由和选择尊重"


中国传统文化就是道德先于法律的文化,而道德治国本身就是对人权这一最根本的"公德"的践踏,也因为对社会契约的冲击,从而大大提高了社会交换(合作)的成本。这就是为什么传统文化(等价于道德治国)为什么是坏的文化,并造成东西方所有传统国家全面落后的后发劣势的原因。在道德治国的社会中奢谈"人权-契约"社会中的"诚信",将诚信道德化,是一种很滑稽的社会现象。

在人权不可侵犯的标准下,是非标准有根有据清晰可辩黑白分明而无歧义,根本不以个人的喜恶为转移。一旦离开了人权的金标准,不要说有毛左之类捣乱,就算是在自称是"右派"之间,也根本无法就具体的问题展开讨论,因为无法回答"为什么要讨论"这个事关利益的最根本的问题。很多"关心社会进步的人"喜欢在网上的坛子里转悠,找"争论的对手",也许会说"找真理"――>这就是理性主义

理性主义并不是帽子,而是对一种行为的标定条件;因此尽管笔者声称"扣帽子(所谓人身攻击)是言论自由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际上是不想在"什么是扣帽子""什么是人身攻击"上横生枝节,如无实证不要引入命题!既然是从人权个体价值观出发,那么"扣帽子/人身攻击"显然与"对某人某事的好与坏的独立观点"无法分割,不如一概肯定,――>此乃疑罪从无!

实际上笔者从不为了扣帽子而扣帽子,而是在定义的具体的行为条件满足后,加以确认。如果左派或糊涂右派(其实也是左派的一种,只不过自以为是右派),认为笔者就是扣帽子,那就当笔者扣帽子好了,笔者既不辩也不肯定,更不会加以改变!在网上的所谓扣帽子,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警戒性无惩罚"定罪名"不再与之合作;相当于法学上"犯罪的自由"
西方有些法学家回答"惩罚罪犯"(相当于扣帽子,即定罪名)是否侵犯人权的"哲学质疑"时,并没有从"大多数人合法投定的法律授权"的角度,说明"惩罚罪犯是合法地侵犯人权",虽然基于国民主权原理的解释是正确的;而是另辟蹊径解释说"这是罪犯的选择"。罪犯明知实在法而故意冲击,显然是选择了"被惩罚",因此恶法亦是法,如果不是有心"被惩罚",不要太信赖自已的正义幸运。
因为实在法法律是公开的,(注意道德标准是多变的隐秘的),因此罪犯公开冲撞实在法,是罪犯"选择了接受惩罚",所以依法惩罚罪犯不算侵犯人权,是尊重罪犯的"犯罪自由"。这种解释的问题是,如果是精神病犯罪,就不是"罪犯意愿中的选择",于是人道主义就成了理由,――>显然仍是由于没有严格人权与人道的区别之缘故。

事实上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除了检验具体观点(政策,主张等等),在日常生活中的合作可能和潜在的阻力以外,完全谈不上什么真实的利益。无论我们如何恼怒毛左的极端,我们不能因为毛左网上的言行而惩罚于彼,(毛左却有可能引诱伟光正的暴力介入而侵害于我等),所以识别"这种人有此立场可能有彼行为",显示是什么人支持,还有什么人反对,也就是所谓扣帽子,显然就是可能的利益

因此在网络世界如果真的想"为民主做点事",就不是搞什么宣传,而是说明"有什么样的言论行为的人,很可能是某种人(如毛左),他们很可能具有相关联的行为(如反美仇富反民主)",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规律,"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的社会基础就削弱了。这也符合我们休闲谈民主的利益目的。所以如果上网不能扣帽子的话,不如不上网,离了人权,难道还有真理不成?

说来很可笑。"扣帽子"其实有大帽子,还有高帽子。毛左之类自已往自已的脑袋上扣一顶"爱国卫道"的高帽子要"自由",别人认为他们是"毛左"就是侵犯了毛左的贞节牌坊,是否有点"只许毛左放火,不准百姓看毛左闹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