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如何变成道德治国?
“我们的王八”首先是我们的,然后才是王八;
个人主义道德归于个体,不存在“道德制高点”;
道德治国辩证法下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和“对事不对人”
道德治国观,作为后进文化的后进劣势的癌瘤,就在于不容易区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也不容易区分“传统习惯(道德观)”与“习惯法”的区别,不能区分“否定传统侵犯人权的部分”与“否定本民族”的区别,而混乱于“传统的美德”为什么不能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否定了“自我否定反省”的天赋权力,“传统”就与“道德”与“道德治国”等同了。中国也就成了所谓的“汉奸”文化。
当传统超越了人权而成为绝对的道德标准后,对于传统的反思也就与叛国一类等同,也同样被用于类种姓后进社会的卫道了。对于自已的传统文化之取与舍,读高中时看过的电影《达契亚人》的主人公之一达契亚国王Decebalus与女儿公主的对话很有代表性。其中情节是希腊化的达契亚王国举行一年一度的奥林匹克竞技之类的聚会,也是献给神的一种宗教典礼而开始,正是反映了传统希腊传统的矛盾。
正常和平年景里,这些“奥运会冠军”可以拥有崇高的地位和理所当然的妙龄少女发出的尖叫,自然是人人争先To be No1!但万一不幸发生战争,为了国家的利益,这些奥运会冠军就要作为献给神的最好的礼物,作为祭品被割断颈动脉后活活烧死!(自然“英雄”会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电影中的王子在不知道战争发生时勇夺了冠军,恰此时图拉真发动了进攻——>王子要做祭品了!
悲愤于王兄将无谓而死的公主,质问了父王于传统,此时的Decebalus(历史中实有其人及其国)的回答很有代表性:“这是我们达契亚人的传统!我们的传统也许不够好,但它是我们的传统!否则我们还叫达契亚人吗?”,达契亚灭亡了!传统文化完蛋了!——>我们的王八首先是我们的然后才是王八!试问今天“捍卫传统”的卫道士,是否也是持同样的“传统主义”而自以为代表了社会的正义?
可见传统卫道士之民族主义正义“你还是中国人吗?”,如果不是从“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法理的原则出发,反诘为“你还是人吗?”,正义卫道几乎是所向无敌!此所谓“道德制高点”——>如果是在个体价值观上,还存在“道德制高点”吗?制谁?制自已?事实上一旦违背了“人权”是非原则,只需要用辩证法就可以将任何“正义道德”用于反面,也可以将任何特异行为解释为道德。
举例说,《罗伯特议事规则》中“不准质疑对方的利益目的”,也就是常说的“对事不对人”,本来是为彼此利益博弈出最大化的互利方案提供必要的交流条件。因此此间的“事”指合作的利益方案,而“人”则指代表着一方利益的主体。《罗伯特议事规则》实际上是在人权原则上的双边协商方式的协议,因此一旦脱离了人权利益不可侵犯原则,禁止“退出争论”的自由时,就变得荒唐绝伦。
传统卫道最经常的攻击就是参议者“维护自已权益”之所谓“为自已的利益集团说话”(实际上针地发言者的道德攻击),而被拒绝时却又被称为“扣了帽子”!此即所谓“对方违反了游戏规则,难道我方还有遵守游戏规则的义务吗”的命题了!因此《罗伯特议事规则》本来是“不准攻击对方利益”变成了“不准谈自已的利益”,——>传统卫道会喜欢这样的“议事规则”的。
更有趣的是,有意模糊了人权不可侵犯的清晰原则的所谓“中庸之道”(人权原则黑白分明,利益观点立场何须中庸?),常常以居高临下的道德制高点,放过了传统卫道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却揪住人权主义者反击的“不可你玩的”一瞬间snapshot!从道德意义上裁决“扣帽子”不道德,反击自卫不道德,“不合作”不道德……!——>还是道德!所谓的中间派就成了传统卫道的一分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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