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政府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政府本身就是问题

也门的权力交接妥协是和平的开始;
民粹王卡扎菲和民王萨利赫的独裁;
也门内战动荡的阴影并未消失;
贪污不是问题,独裁是个小问题,大政府是大问题

"大选谁掌大政府",政府不能解决成本,政府本身是大成本


也门萨利赫的和平交权,可能是为阿拉伯的动态,提供了一个最有可能成交的案例。那就是萨利赫获得了辖免权,(这是突尼斯、埃及、利比亚三国独裁者都没有得到的),向过渡委员会交权,由大选后的新政府重新执掌政权。也门是一个穷的落后国家,如果有美国的经济支持,也门平稳经济恢复并超过独裁前的水平,实现难度会低一点;从而令民主政体下的也门,陷入内战的动力,会大大减少。

萨利赫名义上统治了三十多年,但至少有十几年统治的是北也门。当时也门分成南北两个部分,北方是亲美的萨利赫,南方是采用苏联制度的南也门比德。苏东巨变后,南也门成了孤儿。1994年萨利赫经过一场短促的内战统一了也门,作为开国元勋,执政凡17年。经济上采用开发石油天然气支付政府和军队的开支;民间经济放任自流的政策。所以萨利赫的独裁,应归入"民王"角色,类似智利皮诺切特。

由于当年南也门有很多地方是和平解放的,因此阿拉伯之春动荡之余,萨利赫的反对派之中,既有北也门中不满的民众,也有南也门中仇视萨利亚的前投诚者;萨利赫的位置,估计与当年平定美国内战后的格兰特总统类似。(只是形势上说,笔者对萨利赫不了解)。由于也门所谓"反独裁",包含着南北双方的宿怨,民间与军方的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因此当萨利赫离任后,也门内战的阴影,并未消失

困扰萨利赫的社会难题,必定也会困扰下任政府。也门的社会难题,不会因为大选就消失的。作为一个缺乏农业条件,也缺乏石油资源的贫困国家,支撑一个内战后的庞大政府,是也门经济萎靡的原因。美国内战后也有同样的困难。格兰特的伟大,就在于初步克服了美国内战的大政府倾向。也门这类国家存在一个悖论:如果不要大政府,就不需要大选,分治地区后合选一个小的低成本的政府就够了。

如果实行大选,就意味着保留一个大的政府,即保留"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这一爱国主张大概会得到军方的支持,因为军方是大政府的主要受益者。即使如美国,将内战后多达90万的军队(当时世界第一)裁减到和平状态(格兰特后裁减到15万,克利夫兰时减到3万),几乎引发第二次内战。"民主党会踩着没膝的鲜血,开到国会山前"――>这句妖魔化南方CSA的话,是战后一位黑人律师讲的。

所以在大政府的状态下(军方支持),大选不能解决任何财政缺口的问题;用里根的话来说,"政府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政府本身就是问题",当然就不在于政府是大选出来的,还是独裁出来的。除非政府自已disable自已,那么当初又何必大选呢?所以萨利赫和平交权,只是也门避免内战的漫长征途上的第一步。也门内战的威胁,远远没有被消除。

美国的经济援助,最大的可能不是帮助也门政府小型化的努力,而是补充了也门(大型)军政府的财政缺口,强化了也门的中央集权;就象美国援助埃及,实际上强化了穆巴拉克的地位;而对于这些大型政府的财政缺口,最终总是无能为力。结果就是,一方面任何大选政府都是走马灯般换将,因为难题不会因为大选而消失;另一方面,民众就会象拉登一样,仇恨"美国扶持了独裁者"。

所以奥巴马萨科齐这些二百五,一门心思"倒独裁",实际上既削弱了这些后进国家真正民主化的机会,很可能也会延迟了这些国家实现民主的进程;类似于胡佛对经济危机的干预造成了大萧条,罗斯福的干预进一步延长了大萧条。最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允许萨利赫合法在任,避免仓促大选。在也门各地建立自治性的选区。然后从选区再就地区选票选出联邦政府,这样就可以平稳过渡了。

菜篮子悲剧原因是国进民退

形成菜篮子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国进民退
低效的国企,依靠垄断政策国进民退挤占市场,却不能完成市场流通的职能;

 

能够发现菜篮子悲剧的根源在于流通成本过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但又可以有两种解读。一种是马恩毛主义式的,认为是黑心的小商贩资本家赚了大量的国难财。毛帝国二十年中,援此道德罪名对小贩走鬼大镇压(如果不称为大屠杀的话)。今天重庆政客人士,也同样向毛主席学习,将宝贵的财政资源,组织了半军事化的“城管师”几千人,严打小百姓的投机倒把。此处只能祝愿重庆同胞好运。

对流通成本过高的另一种解读,则在承认小商走鬼这些苦命生意人的社会贡献的前提下,指出物流运输成本过高(官方参考数据是毛额70%),造成了小商走鬼退出流通业所致。能够认识到流通成本过高,是解决问题的第二个重要步骤。但是有关专业人士以为是由于汽油路桥费用造成了菜篮子悲剧,则是以偏概全,没有看到问题的核心。

菜篮子悲剧中涉及的汽油路桥费成本,的确是一个问题,却不是一个大问题。路桥费的确不低,但一直都不低,近段按国家政策限制,根本不准提高,还有所降低。汽油燃料费用的确上涨,但10%-20%的涨辐,对应实际成本的增加只有1%-2%,不足以造成菜篮子危机的悲剧性局面。事实上,当埋怨路桥费太高时,如果有机会去查查这些单位的帐目,将发现它们的经营,也基本上是亏损的。

所以交通成本尽管一直以来,都是流通行业不畅的原因,被业主申诉的机会也最大,却远不是此番菜篮子悲剧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在货币宽松的年月,国营流通的企业在低利率和行业内(向国企)倾斜的政策作用下,渐渐挤占了民营流通企业的经营空间;即所谓“做扁渠道,国企做大做强,产销接口”之类的凯恩斯主义运动。

国进民退如果能完成同样的业务功能,倒也和农民生产者和市民消费者无关系;小民百姓走鬼给国有企业抢掉了饭碗,说不定毛左计划分子还大声叫好,“市场又惩罚了资本家的不理性”。问题是国企的竞争优势,是依靠凯恩斯主义宽松的货币政策才达成的,换言之,需要通过货币,让全体纳税人交“国进民退实现垄断特别税”,国企才取得了优势;相应地,当然就是通货膨胀,这就与小民有关了。

所以货币宽松的政策,除了经营血汗工厂卖血到美国赚美元,再卖给央行这一条还有点民企利润以外,货币宽松真正的效果,就是国进民退,用垄断的金融资源,帮助国企侵占民营的业务空间,同时国企付出高得多的经营成本;全部转嫁到银行坏帐和小百姓手中人民币的贬值上。可以想见,一旦转为“货币紧缩政策”,将是何等光景?

当依靠货币宽松和倾斜政策,才有一点生气的国企,在货币紧缩政策下,甚至在更为向国企倾斜的行业政策下,除了喊经营困难要更多的特殊政策,就是只能有多少钱(货币向国企的供应),做多少饭,收缩业务范围。这就是菜篮子悲剧的真正原因:国企无法承担流通业务,“更多更倾斜”的政策特权,阻断了民营经济的业务替代,国企在紧缩的货币政策前作出了比民营经济强烈得多的收缩动作。

为了抵销“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不理性波动”而形成的国企,在实际经济运作中带来了更大的不理性,也带来了更大的波动。当通货膨胀威胁(想想通胀是从那里来的?)导致针对性政策时,要革流通暴利的命的稽查员,面对国企寒酸的经营帐目,也会辛酸落泪:“国企真的不赚钱,国企没有暴利”,转身找民营小本小贩走鬼的暴利算帐。几管子齐下,菜篮子悲剧,就是这样来的。

2011年5月4日星期三

阴谋论解释了一切,也就什么也没有解释

五毛的阴谋论和无私贡献
美国中央司令部软件工程师的阴谋;
阴谋论解释了一切,也就什么也没有解释;
人多吆喝大的互联网真相;
你为民主做了什么?==你为国家贡献了什么?

 

明白了互联网上,更是每一个读者都是法官,每一个作者(包括贴子)都只不过是证人;而且真假难辩;谣言满天飞;那么至少就知道,如果不是害怕“每一个读者的法官资格”,控制适当的证人,以免“误导了法官大人”,操纵控制互联网的任何企图,都是非常弱智的。一万个科学家发誓相对论是错的,还不如一个玻尔找到了爱翁在量子力学上的瑕疵关。

证人多拉几个凑数,倒符合“多数人暴政”的政治正确的传统狗咬狗。所以当毛左党,发现公共舆论中,毛左唱红打黑,居然被人人喊打,不解之下,对内创作了接受美元的汉奸群众,对外则创作出“美国中央司令部开发了五毛灌水软件”。既然国际上有灌水软年,大概也可以灌到国内中文社区,当然也可以让美元汉奸起劲发贴,如刘波波成案据说是因为接受了(可能是基督教基金会的)一万美元

阴谋论解释了一切,也就什么也没有解释;幸亏五毛党也不需要解释;他们有信仰,一口咬定反对毛主席暴政的就是收了美元的;信仰自由嘛!但是如果是从“读者是法官,作者是证人”,那么就算美国“中央司令部”(有谁听说过这个部门?)有一笔不受美国纳税人监督的预算,(那又干嘛害怕“网上的舆论”?五毛又需要点信仰了),多几个缺乏信用的证人,毛教五毛党就害怕了吗?

据说消息来自英国《卫报》,又由代表美国中央司令部的《华盛顿邮报》默认了。如果跟着乌有之乡这些五毛党的想象力,真的去查核它两报是不是向半岛电视台学了些造谣的本事,就多少有点脑残了。(窃以为不会,但不必查考)。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卫报/华报有此类吸引眼球的趣闻,也无非说明这两位“证人”编辑智商发炎。忽悠者无罪,乌有乡的五毛脑残采信,就自领其罪嘛。

从自已的选择上,自已是法官,别的都只是证人的角色出发,一些如乌有乡的五毛们,还有部分怪胎民主派,以及拜上帝教们;他们最喜欢的责骂“你们民主派天天说民主,除了说,你们还为民主作了什么具体的事?”,——>这显然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的人科产品,他们显然有“该做什么事”的标准答案,也自以为有裁决“该做什么事”的权威,猜来他们大概是“闹革命制造内战”才是标准答案

但是从“证人,法官”角色出发,只需要简单说:民主者做了什么贡献,民主者自已说了算。我们认为什么样的民主路是最好的,我们自已为民主作了多少事,我们自已说了算,真的不用劳烦五毛卫道士的教导。笔者自已就经常奖励自已,“阿拉已经尽力为中国的民主进程,做了很多很多”,奖品每次自费红酒一杯!

这些责问他人“为民主做了什么”的人,换一个主语大概就变成“不要问国家对你做了什么,看你为国家做了什么”。五毛卫道士可能是本性难移。如果笔者没有猜错,责问“你为民主做了什么”时,拜上帝教的标准答案是“福音普渡”,传教的才是做了事;怪胎民主派的“造反”,挑动内战阻碍社会和解,才是做了事;毛教是“唱红打黑,扶正毛君一统天下”,才是做了事……。

笔者其实也没有做了什么大事。最大的贡献,就是告诉公众,基督教马恩毛孔这些卫道士们,他们所做的所谓“民主事”,就是为中国社会通往奴役之路添砖加瓦。笔者所做的事,就是用力所能及的博文,告诉公众,西方所谓的民主,就是每一个人的个体利益都有自我保护的天然权力,从而最终在法治上保护了每一个人的最大利益,民主就是“我的利益在那里”。笔者所做的,确实不多!不算多!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法律的根本是宪法不是公德

为什么法律的根本是宪法,而不是“社会的公德”;
信仰公德监督下的“宪法”是啥玩意?
宪法需要国家力量的担保、维护;
普世的个体价值观不可能是“普世的宪法”“普世的哲学”“普世的信仰”

 

法律不是道德的上层建筑,也不是文化的上层建筑。法律是社会中有能力维护自已个体利益的众多个体之间的普约性的行为约束,也因社会个体共同的维护力量,而构成法治。今天为中国人所熟悉的“法律是道德的上层建筑论”,乃是自希腊罗马开始,经基督教一直遗留到马克思主义,并为孔儒国学等,被所有这些东西方传统文化接受的“法律常识”,并被称为“自然法,习惯法”,其实是错误的。

所谓“法律是道德(or sth else)的上层建筑”,即是指这样一种观念:法律是某种更基础的普遍地接受的观念的概括性精华;还有强制性;而这些基础性的观念一般性是谴责性的,非强制性的;法律源自于这种自然而然的“基础性的观念”,并受其约束和见机行事的修正。如对坏人犯法就罪过一等,民愤极大就罪加九等,药大学生杀人,就情归免死之类。这些基础性的观念,常常被称为公德

由于传统文化几乎全部是道德治国的社会结构,对于“法律是道德or sth的上层建筑”,就与“社会需要公德”,“现代人缺乏信仰”之类的观念完全吻合。即使是在罗马和美国建国之初这样的古典法治,其法治所依的哲学(法哲学),也是作为解释法律的基础的某种“博大精深”,从而将法律的权柄牢牢地把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将其他必须遵守法律的小民,变成了被少数人驱策的人畜。

正是由于传统文化的腐蚀,极少有人意识到,法律是社会个体彼此利益最大化的协商契约,而不允许有任何的基础。尽管社会文化的诸多因素,对于法律条款的商讨起到关键的作用,但那是经过商讨各方的利益主体,才渗透到法律的条款之中去的。法律的达成,体现的是契约各方面利益的妥协,而不是因为彼此有“公同的道德”。除非限定,彼此利益的最大化过程中的妥协,就是唯一信守的公德

一旦法律有某种“公共的”可用于修正法律实际执行的“标准基础”时,法律就不再是法律了,宪法也不再是宪法了。法律如果有一个基础的话,就只能是宪法。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根本大法,是全体社会成员共约的基本契约。不接受宪法的人,等同于放弃此国当前政体的国籍;反正加入此国籍的人,如申请加入美国,就需要宣誓接受美国的宪法,及美国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决。

因此某一国的宪法尽管依托于该国的文化,但却必须通过该国选民的传承;由选民的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的契约,构成共同利益的帕累托积,该国的宪法才成其为宪法,对宪法的修正案,才成其为修正。这样一份宪法,不可能在未经其他文化个体利益的审核以前,就可以作为通用宪法,否则等同于一部“博大精深的哲学”。所以有普世的个体价值观,不可能存在“普世的文化,普世的哲学,普世的宪法”。

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国家的力量体系,是否愿意为其所理解的宪法尽忠效力。同一部宪法,甚至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维护者的理解不一样,也呈现不同的解释。如美国建国时的独立宣言和宪法第一稿,体现的是“地方个体”的权力,否则不存在独立可言,至少也是“打过大西洋,统一全英国,一定要解放不列颠”。而到了杰克逊->林肯时期就成了国家主义的宪法。

“联邦就是自由,自由就是联邦,谁敢脱离联邦就吊死谁”,D.韦伯斯特参议员蛮不讲理的哲学,赢得粉丝的满堂喝彩,为美国的内战快马加鞭。由此可见,宪法实际上并不是一份神奇的宝典,而是一串供解释的文字,解释的力量,取决于维护宪法解释的人们的力量。是否认识到宪法(法律)本质上是一份社会公众愿意维护的契约,是民主最起码的条件,自由最起码的保证。

2011年5月2日星期一

任何暴政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暴政

伟大的杰斐逊最伟大的贡献人权就是自由
杰斐逊“反抗暴政就是服从上帝”可成希特勒的座右铭;
“反抗压迫你的暴政就是服从上帝”才是杰斐逊的美国精神;
杰斐逊第一个指出“多数人的暴政”是内战之源;
任何暴政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暴政;
基督教“魔鬼力量”的阴谋论,缔造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阶级斗争;

 

美国建国初期,在弥合成一个联邦的过程中的分歧,正体现了今天联合国就“美英法越权发动利比亚战争”问题上的分歧。怪胎民主派所谓基于基督教文化传统的“反抗暴政就是服从上帝”,是美国精神国父托马斯.杰斐逊的座右铭。但是否知道,当杰斐逊拒绝政府权威介入任何宗教事务(拒绝批准全国基督教节日)时,曾经支持杰斐逊任总统的基督教会,同样将杰斐逊称之为“暴政”而要推翻之?

“反抗暴政就是服从上帝”是精辟的民主哲理,是天赋人权的根本体现。这一思想直接表现在美国宪法的第二修正案时:美国公民持有武器的个人权力不受侵犯。想想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在列克星顿,是如何打响的;就明白这一条宪法的出处。但是任何模糊的定义,都可以被哲学弄成大尾巴狼。只要不对“暴政”加以界定,民主圣人杰克逊的这条权威座右铭,完全可以成为希特勒毛上帝的革命口号。

关键在于“什么是暴政”?是否惹你不高兴的,就是暴政?是否你看不顺眼的,就是暴政?是否有人向你告状,就是暴政?是否精神领袖指谁是暴政就是暴政?那么你自已!就是暴政!为了歧义,杰斐逊这句话要完整一点,“反抗压迫你的暴政就是服从上帝”。谁主张谁维护!不在于你对暴政的判断是对还是错;你能够反抗的就是暴政,否则就被称为“实在法”。

利比亚战争干涉在法理上尴尬,就在于是“看见有人反抗,反抗的就是暴政,就可以干涉”。实际上是鼓励内战的“自证逻辑”,直到服服从于美英法强权的代理人掌权为止!也就是基辛格指出的,“没有涉及美国核心利益的场合,轻率动用军事手段”。卡扎菲是否暴政,此处不作讨论;但美英法“看见有人反抗,反抗就是暴政”,而直接disable利比亚的主权;毫无疑问的,美英法的行为就是暴政

杰斐逊是一位伟大的法哲学家。《独立宣言》的法哲理观点,很大程度上继承自英国洛克的自由观念;并不是杰斐逊本人对世界民主进程的最大贡献。杰斐逊真正彪炳史册的,是第一个清晰地阐述了“多数人的暴政”。原因可能是在他的第一任期总统竞选中,是四位侯选人中的简单多数票当选(得票四分一强);而在竞选中,这位品德端正的老好人,饱尝了《竞争州长》式的“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

1801年3月4日,杰斐逊在总统就职演说中,说出了洗涤世界任何社会中的内战威胁的至理名言:“虽然在所有情况下,大多数人的意见占主导地位,但这个意见必须是合理的才是正当的;而且,少数人拥有同样的个人权力(right,中译权利),对此同样要有法律的保护,侵犯少数人的权力,本身就是暴政”。将这段话与“反抗(压迫你)的暴政就是服从上帝”结合,将现人权就是自由,人道主义仅是道德。

基督教传统文化臆想中的“少数不信神的统治者,在魔鬼的帮助下,保持着对大多数人的残暴统治”是不存在的。因为“魔鬼的威力”是除用于阴谋论,现实社会是不存在的。用无神论的社会进化论来观察基督教的误区,将不得不填补“帮助暴政的魔鬼的力量来自何处?”,从而无歧义地揭示,狗腿子阶级结合统治者,以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方式,是残暴统治唯一的现实可能性。

将“少数服从多数”绝对化的的所谓“民主”,就是暴政的本身!同样统治者(在魔鬼的帮助下)绝不愿意和平交权,也是基督教传统文化的误区。华盛顿是第一个和平交权的统治者;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大多数元首,都是和平交权;今天的穆巴拉克和突尼斯的阿里,同样是和平地交权……。缺乏科学进化论常识的基督教,以其信仰的顽固误读,提供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暴力哲学的全部元素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利比亚事态急剧恶化与该国部落组织的半军事化有很大的关系

半岛电视台创作的利比亚故事
半岛电视台供应的"真相"和现实的差距=轻率的战争
被半岛耍了的国际社会的黑白脸

半岛电视台的报道方式,就利比亚事件,如果不加对照的话,那么利比亚其时,似乎是乱民四起,卡扎菲躲在他的阿齐亚公园煤山上等上吊。同时却报道卡扎菲的军队穷凶极恶地杀害了成千上万的示威者;等于说军队仍然很忠诚。这种描述本身就颇多矛盾之处,为了掩饰,半岛又创作出卡扎菲招募了大量的非洲雇佣军,(阿拉伯人憎恨卡扎菲的泛非洲化),每日薪水2000美元(高得离谱)。

但是从最新的采访资料看,卡扎菲的雇佣军,是充当非盟大佬的需要,建了一个非洲的难民营,从难民营中的招募(可以理解为廉价劳动力)。新到的非洲军人是空袭后补充的,当此危难之时跑来喂炸弹,有多少工钱,暂时不得而知。考虑到战争是高危险性的社会活动,在主张战争解决时,客观的实事求事的零度报道,是传媒人的基本职业道德。半岛这些人高尚的正义分子,似乎道德并了点儿。

如果全盘照收半岛电视台的宣传,那么干涉利比亚的决策就显得理所当然。仅仅说明,半岛电视台作为一家远地媒体,听众如果不加区别全盘照收,得到的就不是真实的利比亚的信息;如果作为战争决策依据,就有了非常大的不确定性。论出发点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不是急刹车的止错,就是将决策意识形态化,一不做不二休!小错变大错,就可称为正义得义愤填膺了

半岛电视台提供了"很有效"的错觉。第一阿拉伯人全支持;第二卡扎菲疯了;第三卡扎菲政权正在土崩瓦解;第四利比亚人民水深火热,只要显示北约威力,人民就会揭竿而起;第五利比亚人民狂热追求民主,卡扎菲是唯一的绊脚石;搬开了卡扎菲,利比亚就自然地民主了。既然卡扎菲是靠了一些非洲雇佣兵镇压人民,那么发狠炸死一大批,看看还有谁敢挺卡扎菲?

谁会想到西部民众,居然大部分还支持卡扎菲,要跟联军拼命来着?――>事实上利比亚事态急剧恶化,与该国部落组织的半军事化,有很大的关系。所谓的反对派,其实是部落组织所致的"冲动派"。半岛台的编辑们,创作了一出文学故事!半岛电视台这次是电视忽悠来一场利比亚内战,死的不是卡塔尔人。利比亚战争最麻烦之处,是居然还有利比亚人愿意为卡扎菲卖命!甚至比反对派的兵还多!

萨科齐可以称,"向反对派开枪的都不是平民",那是否把支持卡扎菲的部落民杀光!?(五十万男丁?),这就保护平民了吗?!如果是从正义的角度看利比亚战争,那是胳膊粗的最正义,奥巴马老爷无疑是当今圣人。但如果是从法理(或者说政治)后果,除了英法这两位还一根筋的样子,其他大国都已经装出了黑白面的角色。俄国总统总理是两个人两个腔,各撒各的尿,管你谁胜谁败左右逢源。

不知中庸的驻利比亚大使为卡扎菲鸣不平,马上给调回本国。美国也马上学会俄国式的外交,奥巴马老爷摇身一变,为萨科齐马后执鞭,"兄弟你先上,俺在后面掩护你"。顺利拿下了卡扎菲,谁也不能否认美国出力占了大头;万一利比来赌搏的手风不顺,奥巴马又可以向卡扎菲一方卖乖,"俺一直向着您呢"。对付国内舆论的黑白脸,奥巴马也是一流的高手。

就连阿盟的秘书长穆萨,见风头不对,也马上现出墙头草本色,"俺们是让你北约禁飞,谁让你们刷卡?你们是贪俺们阿拉伯的石油",总之全是让别人当婊子,自已立贞节碑坊的高手。各各都有墙头草的功能,唯独萨科齐现出了英雄本色,不但超出了禁飞区,还在地面上斩尽杀绝。也许萨科齐并没有真正迈出几步,但所有人都往后退了一大步。萨科齐就算原地不动,也已经一马当先了,"萨科齐,冲!"

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废除国内外一切条约,是法盲的愚蠢的表现

不可侵犯的主权会死亡吗?
主权是会亏损的,破产的,主权是有可能崩溃的;
"主权死亡"丧失了合法性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联合国宪章》本身在逻辑上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法理缺陷,因此不同文化价值观背景的国家,引用联合国宪章作合法性依据,就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仍然是"谁主张谁维护"。这一条无论是长中短线,美国都占有明显的优势。这是美国自信心的充分根据,美国自已的行为也常常欠检点,这就是美国"霸权主义"名声的由来。

考虑到美国政体本身是国民主权原理的贯彻,如果认为《联合国宪章》的目的是创造世界和平,而不是为世界战国制造分区预选赛的游戏规则。那么可以认为,目前国际上涉及主权的争端,一律以国民主权原理为是合法性根据。如果《联合国宪章》有脱离国民主权原理的内容,应视作该法论述不清的部分。疑法从无,直到达成新的宪章修正案为止 。以下据此观点继续论述。

尽管联合国宪章,也象教皇国对地方封邑的亲切关怀一样,声称"加盟国的主权领土和完整不可侵犯";但不可否认的事实上,如果主权管理不善,主权是会亏损的,主权是会破产的,主权也是会死的。当一个主权自已不能再维护时,还是一个主权吗?"主权不能维护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考虑到主权本身是成本和利益的主体,主权死亡的一个重大标志就是"给大家伙添了大麻烦"。

由于危机也是一种成本,主权死亡的一种情形,就是"严重威胁到大家伙",还是给大家伙(国际社会)添了大麻烦了。出于国际社会自私自利的自卫原则,一旦有一个主权体给大家伙添大麻烦了,国际社会就有了相应的"处理麻烦"的权力,这时侯主权体就不再是独立的主权体了。类似希特勒的侵略,内战中出现的难民,军国主义给邻居造成的威胁,都是国际麻烦。萨达姆政权的合法性就是这样丧失的

特别注意,自卫不需要预警(提倡总是不会被反对的),这是一些迷信主权不会遭到侵犯的人,特别值得注意的国际法原则。所以日本拯救核泄漏,能够控制就是主权内的小问题,不能控制就是国际问题。称苏联是因为破产和切尔诺贝利的负担而主权崩溃,也并非完全不属实。美国不相信朝鲜伊朗等能善用核能源,(阿拉也不相信),除非朝鲜等国家能扛住揍,否则美国是合法的,算不上什么霸权主义。

因此联合国宪章中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侵犯"的条款,实际上伴随着"主权体有维护其主体完整性的义务"。这一条义务就构成了很多主权体内部变更时,总是法律意义上有限度的革命,而一般性会承认前任政权的国际条约上的义务。所以当苏联崩溃后,俄罗斯继承了苏联的主权地位,会完全认同苏联当初的国际契约和义务。美国独立时,同样认同一切与英国朝野的合同义务

相反象毛上帝登基时,以"旧社会卖国政权"为理由,废除国内外一切条约,"送司徒雷登",乃是法盲的愚蠢的表现;只不过是闭关锁国的目的。国际条约(国际法的组成)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认为确有不公是可以要求修正甚至废除的;取决于"谁主张谁维护"的成本效益。出于面子理由或者出于"受害者情结",而视一切条约都是不公正的,只能说是出于闭关锁国的目的,别无其他解释。

只有破坏主权完整性依附义务是可以无条件废除的。象北美十三州依附于英王的义务。此义务不废除,就无所谓合法的独立的主权体了。独立的主权体证明自已是合法的主权,不是通过闭关锁国的废除,而是与国际社会平等沟通,承担相应的义务,换取确定的收益。国际沟通所以重要,就在于可以令国际社会感到"你不是威胁大家的那堆麻烦",这个简单的道理,毛上帝登基时,不懂!希特勒,也不懂!

负担成本而得不到产权者,就是奴隶

"谁主张谁维护"是法制的起点
美国有维护他国民主的义务,等同于美国人民有被国际奴役的义务;
谁主张谁维护的主权原则=主权利益不能无偿让渡=做奴隶不是高尚的;

由于谁主张谁维护的原则贯彻,主权体就成了国际社会中法治的起点。主权体通过国际条约向国际社会组织的授权构成了所谓的"国际法"。主权体向国内执法者的授权,就构成了国际上的主体国家的法律体系。当主权体立足于国民主权原理时,被称为"普世价值观"的西方民主;当其立足于金字塔社群时,象利比亚,就是寡头政治;如果是君权神授的先进性,就被称为君主制或称独裁的极权

但无论如何从政治伦理上定性一个主权善恶,不可否认的实证事实就是,"谁主张谁维护"成了过滤了一切道德高尚的无能小辈的野心家们最现实的质检标准。任何主权都有能力在其主权力量范围内,贯彻其自已的政治意图。当这种主权意图是以法律执行的方式进行时,我们称之为法治;而当这种主权意图是以道德高尚的人道主义方式加以贯彻时,我们称之为人治;又常常称之为法西斯或称奴隶制

主权合法性的申明,必须依靠自已主张自已维护的原则,而不能依靠他国的庇护。这一点实际上是"不得干涉他国主权"的国际原则,在经济学上最根本性的依据;即"负担了成本而得不到产权者,就是被奴役"。主权如果归属他国的,当然就不再称之为"独立的主权",维护主权是必须付出成本的。这样就决定了,任何国家的民主进程,只能自已靠自已,"世界上没有救世主"。

因此如果象美国一样,总是负有"维护他国主权的义务",同时"不得侵犯他国主权利益",则等于说,美国有被小国奴役的义务。美国人如此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当然不至于大公无私到做国际奴隶的水平。因此美国之类的国家,如果对一国主权维护提供外援,相当于外国银行的贷款,就算不要求高利贷,至少要追还本金。这样又回到了问题的起点:这些国家的主权,能够持续性地自我维护吗

由此一点也可以看出欧美国家干涉利比亚之类的民主推广,有多么愚蠢了;也可以理解,当年的欧洲殖民主义为什么效益极低。大英帝国就是没有拒绝掉今天这类要求美国付出的"民主义务",大英帝国又没有高尚到成为国际奴隶。大英帝国也就只好将世界上所有能够征服的不民主地区,都给派上英国的总督。为了维持这个巨大的推广民主的慈善体,占领了大量的交通要隘,这就是日不落的殖民帝国

因此一些人指望"西方干涉带来国内民主",甚至以为"三百年殖民地可以推进民主",是对社会进化论的过分无知。寻求西方对国内民主进程的支持,是可行的;类似于海外贷款;但依赖西方推广国内民主,是愚蠢的;将成被殖民的奴隶国家。谁主张谁维护之所以是最基本的主权原则,也就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就在于"主权利益是不可能无偿出让的"。换言之,无私做别人的奴隶,可不是高尚的行为。

了解殖民主义的初衷并不是恶意的,并不是为殖民主义的罪恶翻案;而是警惕今天很多初衷自以为是正义的西方单方面行径,很可能只不过是古老的殖民主义的重现。这就如同了解毛主席这些伟大领袖的错误政策,其初衷并不是坏的,出发点是好的,个人而言道德也可能是很高尚的;――>正因如此,对于今天一些自以为"出发点是好的,个人清廉的"的领导同志的践踏法治的行径,更要百倍警惕。

用道德善恶看主权的良善是愚蠢的。从实体经济学"交换创造价值"的角度,则可以清晰地判明,如果真的有什么人间正义的话,那就是利益上的成本效益。如果说独裁主权政体可以在"重复生产"指标上,甚至拥有超出民主主权政体(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的话,在成本控制上就差之千里;最终在成本效益上,越是脱离民主,经济效益就越差,越是要求道德高尚,――>独裁政治自已会迅速破产的。

中国跟美国搞军备竞赛非输不可

国民主权原理下没有“独立”诉求
《联合国宪章》中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教皇国传统的残余;
西方社会对后进国家的“民主进程要求”,现实不可能满足;
美国强大的力量权重,通过外援构成了后进国家最重要的主权因素;

 

由于尊重地方权益的才称得上联邦,因此“独立的诉求”必定是针对“中央集权的天赋权力”而言。在联邦社会中,因为“平等契约”的主体合作本身并不损害独立,那么在互惠合作的社会中强调“独立”就相当于闭关锁国。而在君权神授“统一的权力”的社会,独立相当于搞抗中央的暴政(未授权),美国独立战争的口号是“No votes No tax”。

中央(谁代表中央?)如果有统一的天赋权力,显然不是出自国民平等的授权,在欧洲是由教皇钦颁王国的领土主权范围。中央“统一的特权”,如果不是君权神授,就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两项都和国民主权原理不符。但是在目前的联合国宪章中,都没有反映出这一法理要求;相反,联合国取代了教皇的位置,“划定了神圣的边界”,入了联合国,便恍惚拿到了武力统一的许可证。

所以“中央集权的天赋权力”实际上等同于“中央政府有权力不惜国民一切代价征服地方利益”,而仅仅要求统一者够仁慈。但何等叫仁慈,却是不成文法的道德依据。实际上相关条款只不过是基督教教皇国遗留的传统,属欧洲国际习惯法在联合国宪章中的残留。因此西方社会很容易用基督教的伦理看待联合国内的主权合法性,又常常套用了目前成熟的西方社会的民主条件,多少有点乌托邦。

问题其一在于基督教并不是国际;其二如果“仁慈”的要求,与内战统一“不惜一切代价”的权力相冲突呢?显然,天无二日的逻辑要求,令二者只能居其一。而在第三世界如利比亚的现实实践中,教皇帝国划定的“疆界统一特权(天赋王权)”与“不成文法的仁慈统一(人道主义)”,和欧洲主持裁决责任(殖民主义)及“第三世界跑步进入民主社会”,这几个要求是根本不可能同时满足的。

因此联合国宪章中的主权条款,最终仍然回落到“谁主张谁维护”,谁能排除对方的抵抗和外界的干扰的,谁就是“有主权”的证明。而所谓的“外界干扰”,美国的承认或者是反对,与美国在国际上的真实的实力含量成正比,不计欧洲盟国,大约相当于60%的权重;算上欧洲盟国,有八九成比例,相信不致于太过于高估。

在美国如此的力量权重下,就难怪诸大小国家,都会倾向于争取靠拢美国的价值观和互利契约。对于小国而言,是由于“独立成本”可能过于高昂,本来就难以负担,靠拢美国做跟班,是自已利益最大化的唯一办法,典型如以色列。而对于大国如中俄而言,独立固然不成问题,但对抗的成本仍然是难堪其重。客观上说,作为世界领袖地位的美国,比起殖民主义英国是仁慈得多的,更不要提法国日本等国家。

美国不会“亡华俄之心不死”,是因为(与中俄合作利益-征服中俄的成本)远远大于零;而不是美国真的存了仁义天下的好心。事实上美国没有走上殖民主义的道路,美国本身也没有成为帝国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不等于美国没有向中央授权政治),也与这种成本效益比有关。而不是美国没有能力征服全球。美国之不对中国的独立构成威胁,是因为中国对美国的互利利益,而不是中国令美国害怕。

所以象拉登撞大楼这类行动,只不过是强化了美国的国家主义,将本来打算留在国内自私自利的美国资源,让拉登迫出来跑到国际上“横行霸道”。拉登和朝鲜让美国人愿意付这个成本;同样,中国诸如航空母舰之类的投资,也只不过是让美国人更愿意付此成本。中国拉上俄国,跟美国及盟国搞军备竞赛,也是非输不可的。中国将美国定为假想敌是不必要的,动摇利比亚主权的也不是美国,主要是法国

由于主权实际上是“谁主张谁维护”的结果,而不管主权政治是好人坏人或者道德高尚不高尚,更不管它是用什么办法;外援如美国当然是主权自我维护之中一项可选因素。美国外援这类因素,又常与眼泪的悲情成正比,与嚣张的强硬成反比。卡扎菲立足于国内政治的行为艺术,与反对派台面领袖贾利勒的眼泪相比,处于明显的战略劣势。卡扎菲如果最后输了,可能是输在泪腺欠发达,艺术细胞恶性增生。

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市场崩溃通向奴役之路

通往奴役之路:市场崩溃转向奴隶制是正反馈过程;
民主之路艰难:类种姓制度向市场经济转变是负反馈过程;
美英法"国际打黑"是通往奴役之路的特快列车

西方基督教伦理和马克思主义,仅仅从信仰的道德理由上决断"奴隶制是腐朽的",并且假定"奴隶制一定是强迫性的",回避了历史之中奴隶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是强迫性的。尽管奴隶本身也有成为奴隶主的愿望,奴隶主的主观也不全是凶残的。事实上从希腊荷马时代开始,固然有残暴而未受法律制裁的奴隶主,但用一句东方的时髦话来说,奴隶主的出发点大多数是好的,道德上的主流是好的。

如果奴隶制的必要性与市场生存资料供应水平,即市场交换水平成负相关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奴隶制就是市场经济崩溃的相关现象,而与奴隶主的恶意无关;也与奴隶是否抱怨无关。一部分奴隶翻身当了奴隶主,只不过意味着同样多的人沦为奴隶而已。该逻辑甚至可以解释军队强烈的等级制(极类似于奴隶制)。原因也就在于军事作为社会成本过分巨大,只有依附于强力领导,才能得到最大生存的机会。

另一方面,当市场经济崩溃后,类种姓制度(广义的奴隶制),完全可以看作是如同军事化一样的危机组织形式;用常规化的金字塔应付生存物资短缺的社会环境,令金字塔群体拥有最大的生存机会。但是金字塔群体是一种危机组织,军事性的侵略组织,必须不断地从其他群体(或新的生存领地)获得补充,以克服米塞斯原理造成的整体资产贬值的压力,否则就会呈现为周期性的崩溃。

这样就可以解释市场水平相对较高的罗马-拜占庭的长寿,中国传统王朝的周期性崩溃的短命;以及美国虽然有四百年的历史(算上殖民地时期)仍然是世界上最年轻的国家;而中国才三十年(邓改革算起)就多少有点老态龙钟。同样也解释了象美国这样的社会,用低水平覆盖的方式提供生存保障,避免出于生存目的重建人身依附群体的必要性;以及过高的北欧式的社会主义,导致通往奴役之路的机理

(市场崩溃->奴隶制――>类种姓制度低市场水平)模型如果正确,则指出一种危险性,那就是市场崩溃导致奴隶制,奴隶制作为类种姓社会又限制了市场经济水平的恢复。崩溃是一个正反馈的过程,直到整个社会崩溃和大面积的死亡,(中国平均每两百年损失一半左右的人口);而向市场经济的恢复,是一个后进社会的负反馈的过程,非常难以取得阶级性的突破。即市场经济的民主社会有不稳定因素

罗马帝国崩溃的历史之所以宝贵,就在于用血淋淋的历史,明确指出稳定的市场经济之所以崩溃,原因就在于庞大的政府令社会破产。国家作为危机管理的工具,没事打事瞎折腾,大大增加了社会的生存成本,"危机管理"本身成了社会生存的危机。随着中产阶级一批批破产,接近资本主义的罗马帝国全面倒退到类种姓社会的水平。这就是历史中的"通往奴役之路"。

反之,当全球化贸易提供了更有效率的比较优势的物资供应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令越来越多的传统社会瓦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渐渐成为民主世界中的一员。米塞斯原理在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社会具有综合国力可持续的优势,令到市场经济的社群(如美国)拥有压倒任何传统社会主体,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英法今天有能力操纵着阿拉伯社会,向阿拉伯社会中的一员的利比亚,发动外来干涉。

但是这种干涉,在加大了美英法的财政负担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整个地球社会的"自卫成本",也令阿拉伯式的部落社会(不要忘记了印度也是类种姓社会形态,还有俄罗斯,东方帝国……)的金字塔式的"军事化组织"有了合理性,从而强化了向市场经济的负反馈特性,增加了向奴隶社会崩溃的正反馈的可能。如果美英法自已也因为人道主义而破产,难保美英法不会步罗马帝国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