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国家标准越多,国家标准越高,产品质量越差

西方的产品标准限制政府权力;
东方"国家标准"提供干预借口;
国家标准越多,国家标准越高,产品质量越差!
公有制传统熏陶出"公害知识分子"

明确西方不是"西方的中国",明白美国不是"美利坚人民共和国",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会犯"美国法典"的错误,把美国的一些名词,代入中国的政治司法背景中,成为"细节真实的谎言""有名有字的(如美国)的乌托邦"。笔者一再指出"西方没有国家标准",但是民粹记者们,就一再重复着"西方有标准"。国家标准是标准,但标准不一定是国家标准。微妙的概念偷换,精巧的五毛技能。

企业和行业的标准是一种民主社会的个体结果,会提高质量,但国家标准就成为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市场干预,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又举例如《美国政府如何监督家禽产品生产》中提及的《家禽产品检验法》,《有益健康肉品法》是真实存在的,但却不是国家标准。类似的还有欧盟产品准入标准,欧盟农产品检疫标准(包括转基因)等等。但这些标准却是为了限制政府相关执行部门的权力而制定的。

这些法令的执法方式,并不是东方帝国的文人想象的,让政府计划部门无所不管时的依据;也不是让消费者据为原告的依据。而是政府部门(如FDA检疫)在个案时可以据此扣留相关产品(FDA30天)。被扣留者(生产厂,销售商)可以以此条例上诉,要求政府解封甚至赔偿。为了限制政府权力,此类法令也不厌其详。中国输欧美出口的产品就经常遭此待遇,由于不懂此游戏规则,常常吃了哑巴亏。

以热炒中的食品安全竭斯底里来说,西方是没有产品国家标准的,不存在国家质检局,不存在对行业质量的政府监督,那是每家企业自已用自已的商业前程为之担保,在当前面临民事司法诉讼的赔偿风险。故意下毒被查证,则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妨将心比心,如果您有一家百年老店的名酒行,从逐利的角度,您会用工业酒精兑水赚点蝇头小利?难道百年品牌不意味更大的财富?——>这是关键!

产品质量低劣是公有制社会的特点。产品质量最低劣是公有制最极端的斯大林主义和毛帝国的年代。毛帝国时代的质量低劣仍然保留在老一辈的大脑中,也同样出现在朝鲜金国之中;如果这两件事都不是年轻一代可以经验随便公开核证的,那么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时期,苏联曾发起一次"全国质量大监督工程",与戈尔巴乔夫发动的"加速生产",并列为苏联崩溃前最后两大计划经济的救亡产业运动。

1983-1986年针对苏联国产消费品特别是食品供应的"全国质量大监督工程",就是今天的民粹记者所设想的"政府派员严密监督企业的食品质量"的历史尝试;而且苏联有的是高度教育的技术人员和多得没工作做的失业劳动力。但是该工程彻底失败了,并且是在苏联引进市场化以前进行的。该运动的前因后果和组织、投入、效果都是有案可查的。不妨自问,如果苏联产品的质量过关,质量运动需要吗?

在长期的民粹教育下,中国的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基本上等同于"公害知识分子"。这些公害型的公知,从他们自小被洗脑的信仰出发,拒绝考虑实体经济学已经被无数事实验证的现实可能性:"公有制意味短缺和低质量""监管越多,产品质量越低""国家标准越低,产品质量越差""国家标准越高,产品质量更差"。这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有效,还是市场经济有效"的老问题

国产公害知识分子的毛病,就是完全不考虑受害者举证原则,用打假式正义的伪君子立场,体验着他们林语堂动物式快感!在市场经济提供了空前价廉物美的商品供应,同时也提供了空前的质量安全的时侯,他们仍然坚持"市场不是尽善尽美的",而强迫政府干预之;而当市场在"恶法亦法"的政策干预中出现了更多更严重的问题时,他们又把一切问题归罪于市场,指责"政府为什么不代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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