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

警惕传媒的道德问罪良心生意经

警惕传媒的"道德问责"
传统文人的良心生意经,"严厉地批评,有偿被招安";
西方"监督公务员道德"的假象;
私有化的前提是废黜不必要的公务员岗位;
道德批评是卫道公有制最有效的手段;

"胡乱批评政府的批评"的几篇时事评论,是针对媒体记者们的热文现象;也适合我国公众的起哄习惯。诚然,今天的媒体包括网站等,仍然处于严密的思想监管下,但也必须承认,除了少数命题作文以外,大多数媒记的发表,都是个性观点化的。对这些热文的审批,也是审批其意识形态是否对抗政府,而不是审批其是否作为某种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我的利益在那里"。

并不仅仅是中国现代社会,而是整个人类几千年文明史,或者是几十万年的公有制历史的特点;任何出于道德意识形态的"批评"(其实是对抗),都会遭到越来越严厉的弹压;而几乎所有自有利益的诉求,都会得到某种容忍。这样就构成了古来文人的一种"批评政府"的生意经,"严厉地批评,妥协地被招安"。昨天是民粹斗士,今天转眼成了温驯的政治五毛,每天有多少实例,不妨留心观察。

从事批评与招安专业的传媒人等,是走了他所在专业的最利自身利益的路子,外人无可指责;但如果被这种现象迷惑,甚至跟随鼓吹"道德对抗政府"(美其名监督),就大错特错了。恰成对照的是,如果是从公众利益集团的角度出发,(每个人的某种利益,必定从属于某种社群,即利益集团),则"我(们)的利益在那里",是根本不必在道德上上纲上线的,更不必对而抗之。

所以任何道德"监控"政府的所谓批评,不但是不必要的,而且是令人警惕的。因为任何道德指责,无论是指责公务员,还是指责平民,指责政府,指责资本家,甚至指责罪犯,都是强化了中央集权的传统公有制社会,而不是对民主政体的呼吁。并不是民主社会没有道德,而是民主社会没有"责备他人"的道德。道德只能用于自律,只要你是追求民主的,就请永远记住这一点!

用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务员是公民的公仆;站在老板看一盘生意的角度去理解"如何批评政府",可以更便于理解,当中国公众批评一件涉及政府的是非时,(可能对,也可能错),常常搞混了几个意义完全不同的命题。首先是该公务员的role(公务职务)是否有必要?设置是否合理?能否废黜?(实现减税);然后才是该公务员是否称职?至于这位公务员是道德形貌是否可人,根本无关紧要。

道德监控公务员的一言一行,似乎是"向西方学习"。但是西方可以随便炒了公务员,可以随便废黜该公务员的职务,而没有那么多的无私圣经唠唠叨叨,中国达到这个水平了吗?实际上西方所谓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是在政府职位设置已经相当稳定(至少几十年实践经验以上),该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一般不需太怀疑,作为"疑过从有"炒公务员鱿鱼的舆论探讨出现的,这个社会条件,中国仍不具备。

所以中国道德监控公务员的所谓舆论民意,实际上就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它意味着无论该职位(以及更高级的职能部门)是否设置合理,是否因为设置不合理才导致涉及政府的相关是非,(涉衣到行政立法议案的民意讨论),是否应该废黜等等,都禁止讨论;充其量是这位公务员不称职;而大部分情况下,是这位公务员的道德形貌不够,才"坏了事"。那就换一个更道德性感的上台,一直换到贤官为止?

道德监控公务员一言一行,与道德要求明君降世,是同样的国民劣根性。一个"小天下"(部门主管领域)出了问题,不是体制上要反思,而是因为有人腐败了(所谓人性本恶),是因为有人不够道德?再也没有比之更美妙的卫道理由了。传媒有传媒寻求被招安的利益,传媒不能代表国民的利益;但传媒在民粹环境中可以僭占国民的"民意",对有关是非道德问罪之。公众对此是需要对此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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