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南方会形成黑奴植棉业?
农业种植园只有奴隶制运作才有利润;
市场经济下除非实现奴隶制,否则不必担心土地兼并;
19世纪欧美社会,并不视黑奴制不道德;
南方是用黑奴的低成本及归属于奴隶主的“可增值”,代替了移民带来的低工资。现代对南方奴隶制经济的严谨研究,推翻了过去认为南方经济落后的主流观点。这样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欧洲农民工和黑奴一样都是廉价劳动力,为什么南方植棉业选择了黑奴,而北方就选择了欧洲农民工呢?何况黑奴实际享有的物质分配,并不亚于南方失业的白人和北方如爱尔兰社群。
原因就在于北方的移民工是集中到城市供应工业的需要,这种劳动力分流便于从城市,和连续城市的五大湖运输网络。而南方的植棉业则分散在广阔的大地上,在这样的地区分配移民劳动力,在当时的通迅条件下,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当南方的经济趋向于高利润的单一化的植棉业后,奴隶庄园的生产率,也确实比周期性聘请自由劳工要高。用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黑奴劳动,是说得通的。
奴隶种植园的利润,比同样的土地投入聘请自由劳动力的农场更高,是远自希腊时代,经迦太基和罗马时期就已经证明的经济规律。原因在于农业本身是季节性的,播种和收割集中在短短的一两个月以来。农忙时找不到劳工,熟练的劳工更难找;农闲时这帮子劳工又不知怎么过生活。因此如果将农业看作是一种投资产业,承包给奴隶监工的奴隶种植园或农奴制,要比自由劳动力更有效益。
农业种植园只能以奴隶制运作才有利润,这一经济规律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就由迦太基的农业经济学家马哥的农业论加以阐明,迦图和西塞罗加以注释,经过几百年的罗马帝国经济实践一直到美国南方种植园和中俄的人民公社(集团农庄),都得到了证明。当奴隶劳动力消失后,圈地运动式的经济效果就发生了,大型种植园分解成家庭农场;同时释出农业养不起的人口。
因此,从人权经济学的意义上,只要确保了人权私有利益不可侵犯,中国传统所担心的“土地兼并”,是根本不必发生的;更不必担忧,除非法律重新确认奴隶制或农奴制等公有制制度,象“人民公社”之类。因此美国南方的奴隶制,简单归结于奴隶主的道德败坏是不客观的。奴隶制实际上是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农业利益最大化的产物。
从21世纪的道德角度去谴责美国的奴隶制,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意识到当时正值黄金时期的欧洲殖民主义,就是国家奴隶制本身,以及20年后发生的欧洲列强瓜分非洲的丑剧,则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只不过是“私有化奴隶”;并且通过种族的方式,将奴隶身份限制在黑人的身上而已。明白这个道理,就明白今天很多历史作品,以为在1860年欧美,奴隶制是被基督教社会谴责的观点,是多么主观臆断了。
当时整个欧美基督教社会,都不认为奴隶制是罪恶的。其文明价值观,就是认为欧洲文明就是高人一等的,只有信上帝的人才有灵魂;不信上帝的就不是人(没有灵魂)。这种观念延续到德国纳粹的旗下,就被称为种族主义。今天则被称为欧洲中心论,笔者称之为基督教沙文主义。因此欧洲国家并不同情黑人,反而同情美国白人,而庆幸欧洲自已没有把引进黑奴;却忘记了当时仍然盛行中东欧的农奴制。
很多人实际上是将1860年以后开始出现在欧洲的马克思主义和今天经过1865年后的《民权法案》的种族平等观念,去臆想1860年的废奴运动是“得道多助”。这是犯了价值观时光混乱的逻辑错误。而马克思主义为主的欧洲左派,既不见得真的同情黑人(只是利用作斗争工具),本身又不是欧美社会的主流,过去和今天都属极端性的派别,而中苏的人民公社等农奴制,也远称不上比黑奴制更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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