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

移动联通行业行政垄断非法 联合定价合法

移动联通行业行政垄断非法;联合定价合法;
移动联通"行政垄断"侵害纳税人;
惩罚联通移动"行政垄断"是对纳税人的罚款;
真心消除电讯行业的垄断,只需了取消对电讯行业的管制即可

欧美落后的东西,咱天朝学起来,是一样不拉。市场经济没学来,私有制不敢学,凯恩斯主义当成了西方经济学的"权威"——>可不仅仅是主流!还有一样,就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在美国已经一场闹剧,用到天朝,就成了一场丑剧。先是汇源案专打民营企业,今天是所谓"移动联通"的垄断。与汇源案一模一样的就是,避开行政垄断而反对市场竞争行为,所谓反市场的垄断

市场竞争中自然形成的垄断,都是合法垄断;市场中的任何询价行为,都是合法行为。反垄断就是反私有制,反行政垄断就是反特权。反垄断法针对市场行为的任何理据,都可以用于反对私有制。同样任何行政垄断,都是对私有制的侵犯。这就是人权私有制的标准看,反垄断法本身就是反市场法,或者说反人权法之故。除非是服务于公有制,否则《反垄断法》是非法的。

所谓移动联通垄断案之丑态,就在于它放过了显而易见的整个电讯市场的垄断,对于民营商业资本依然是禁入的,却追究实际上是合理的"联合价格"。举个例子说,两个杀人犯,开口骂人用词不良。反垄断法没有去办这两个杀人犯的杀罪,却追究"骂人行为",要罚上据说是几十亿。在电讯行业行政垄断的情况下,指望通过移动联通罚纳税人几十亿上交国库,就降低电讯消费价格,作梦!

移动和联通之有趣,就在于他们实际上是国有企业。如果它们是标准石油那样的私营企业,(先假设对标准石油的垄断惩罚是合理的),惩罚标准石油是让股东出血。作为大股东的洛克菲勒就只能将其拆分。但是移动和联通却是国有企业!那么惩罚的就是中国的纳税人!这就是最有趣的地方。移动联通的垄断如果真的伤害了消费者,受损的是纳税人。如果移动联通的垄断要受惩罚,受惩罚的仍然是纳税人!

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国家!可以从那些为汇源垄断案欢呼,又为移动联通所谓垄断案欢迎的猪头们!笔者希望他们真的只是猪头,不过事实常常是,在媒体上活跃的猪头,几乎都是领皇薪的五毛。那"国民劣根性"就要改改,成为"五毛的劣根性"了。

由于电讯行业的行政垄断,中国消费者承受着高出技术落后的东南亚四五倍的电讯费用。此案以后,电讯资费只会更加上涨。其实,如果真的要惩罚联通移动的"垄断",只需要很简单地开放这个行业的市场,让民营竞争就行了。一个依靠行业垄断,才能让国企"保值增值"的市场,早就应该开放了。但是,商业部的所谓反垄断调查,能够做到吗?就连这个所谓的商务部,有必要存在吗:?

市场经济中的自然垄断有害论,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埋下的一个BUG!而且BUG的出现,与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的出现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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