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者不一定真的独裁,贪官未必真的是贪;
反独裁反腐败,掩盖了真正的腐败是公有制;
公有制信仰"反独裁反腐败",只能是独裁腐败的治乱循环;
民主不是为了报复,是为了清除公有制的残余,实现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去特权化的公民社会。民主不是为了报复,但民主并不排除清除公有制残余过程中必要的武力。这就象法律不是为了报复,但不等于不能惩罚罪犯,甚至不反对必要时处死罪犯。这就是所谓的非暴力。因此一些毛左哲学家,将"非暴力"故意曲解为"毛左占着特权可以喊打喊杀""有私小民的民主,只能跟毛左讲耶稣",那是表错了情。
公有制社会必须独裁,公有制只适用君主专制,但自古以来,尽管真正的大权掌握在皇帝的手上,但真正操持独裁的笨皇帝,其实是不多的。无论是西方的罗马,还是东方的天朝,皇帝下有一个"专断"的丞相之类,扮演着独裁的角色。事情办好了,这个独裁丞相识相的早点引退,还可当一个半个名臣。如果办坏了,或者引退得迟了,独裁者就会给皇帝烹作北奸肉,平息众怒。毛刘之案,无非老戏文而已。
皇帝不宜亲自操刀独裁,最重要的原因,当是对公有制政体救驾,是很困难的事。如果不是向民间苛捐杂税增加摊派,就是象雍正一样抄家没室,最起码也是把一干国家干部的的身家,拧了又拧。不能完成任务的,无能之辈也无害于社稷,大约还能得以善终。如果真的忠心尽力,固然不能为皇家延寿多少,倒是得罪了许多牛二大侠。万一让皇帝也感受到寒意,这位忠臣的九族,自然命悬一线。
自打基督教皇创立一教党制后,皇帝变成了隐形的。当年的丞相带上了美国总统式的大帽子,一时间仿佛真的是国家领导人了。但实际上只不过是隐形皇帝御帘前的一颗棋子。同样是自古以来,只要不搞私有制,开源节流,开的肯定是民源,节的也绝不会是皇家的内帑。所以一些人将眼光盯着所谓的独裁者,除了迫使所有"独裁者"学会"无能"这项保命神功,对于私有制的民主改革,简直毫无禆益。
用同样的眼光看贪官,就会发现,贪官并不是搞坏公有制的可恨蛀虫;而是公有制本身就是腐朽的,才出现了贪官;而且贪官常常提供了公有制体制没有的局部效益,令公有制的崩溃减慢了。简单说,贪官在违犯了公有制"公有"的原则下,走了私,获得了公有制所不具备的大得多的经济收益,补贴了公有制体制的不足,自已可能截取了一部分。但是贪官并非是从公有制利益中"贪污"了。
这样就出现了很奇特的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在嚷嚷"贪污腐败"最热闹的地方,特别是由特权工人干部之类为代表的"民怨"也是最大的,但经济发展情况也是最好的。所谓反贪,如果不是无疾而终,就是万物萧条。那时侯,民怨又成了对某种"能人"的怀念,如此反复。这种社会现象,既是"暴民运动反政府闹革命"的微观的缩影,同样也是近三十年来中国整个社会的现实的写照。
历史经验表明,后进社会除了不缺暴力革命,民主自由永远是短缺的,很大程度责任在普通民众不合理的诉求方式上。独裁者们固然不是个个都容忍私有财产,象毛主席就"斩资本主义尾巴",但普通民众的诉求,也不是往"我的利益在那里"上下功夫,反而一味标榜自已无私爱国,"反贪官不反皇帝,反独裁不反公有制","均贫富,闹民主"……,如同阴阳双合,双边选择,成了治乱循环。
所以不要采用报复性的"严刑峻法"反独裁,反腐败之类,原因就在于,所谓的"独裁,腐败",实际上并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根本上就是公有制不可剥离的一面;但偏偏所有鼓吹"反独裁,反腐败",无论他们是否采用暴力革命形式,其本身认定的理想,同样是"不患贫患不均的公有制理想",——>仅此而言,就足见,无论是微观的反腐败,还是宏观的反独裁,都跳不出治乱循环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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