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不可能定理证明了"私有制最公平,最具效率";
阿罗不可能定理证明了民主是以私有制自治为基础的;
民主不是以选举为基础的;三权分立不能保证私有制自治;
(阿罗不可能定理+私有制)=帕累托积;
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数学过程是严密的,结论在很多西方人看来是唐突而令人不安的。如果希望用阿罗不可能定理否定目的在于得出公共的理性解决方案的投票程序的"西方式民主",阿罗不可能定理,也为马克思主义这样的左派,提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哲学标具,这门哲学的名义又是被很多人当作科学象征的"数学"。对此,很多人既然不能否定其数学论证,只能将类似的解译,斥之为"过度解释",!
类似的情况还有哥德尔定理,被一些信仰的和哲学的人士,斥之为对哥德尔定理的过度的解释。反之,曾经有毛左用哥德尔定理,攻击我们拒绝中国式诡辩(即引用权威答案作证)为"违反了哥德尔定理"。其实哥德尔定理根据集合论作出的论证,其外延所及的"逻辑"实际上包含任何可供交流的信息;因此是适用于任何哲学和信仰的。同时其完备性则可通过引用第三方实证,偏偏权威言论不是实证。
阿罗不可能定理也是如此。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数学推理是足够严密的,那么在其命题定义内的任何解释,都不能称为"过度解释"。不能因为"独裁才能得到理性的方案"就拒绝阿罗不可能定理,除非你能发现其数学论过程的错误。(KJArrow是超一流的应用数学家)。这也是为什么新制度学派的很多学者,对于民主的前途感到灰心的缘故。因为从数学的角度,阿罗定理确实是无法推翻的。
但是如果阿罗不可能定理是成立的,就将意味着,自从瓦尔拉斯发明了均衡这个哲学概念后,包括马歇尔主义到凯恩斯主义,从凯恩斯主义的宏观和微观经济学,再到新制度学派和新旧的福利经济学……,换言之只要是建筑在"均衡的数学基础上"的整个西方主流经济学,如果不是服务于极权的话,如果不是否定民主,就必须承认是伪科学!到头来除了奥地利学派,就只有马克思主义还可能是对的。
这样就难怪,以新制度学派(包括新凯恩斯主义和新福利经济学)的主流学者们灰心丧气了,而这批学者,包揽了诺贝尔奖金90%以上的获奖名额!因为自马歇尔主义开始,整个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就是建立在"市场不是万能的,看得见的手必不可少的,民主是可以监管看得见的手的",即"三权分立约束下的无限强大的大政府,是最公平和最高效率的社会方案"。阿罗不可能定理,把它否定了。
如果不是判处民主制度死刑,就是判处自南北战争以后的整个西方制度是不如马克思主义的独裁的。这个选择题太困难了。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阿马蒂亚森,会专门写了一本《理性与自由》,同样用集合论证明"自由这种道德比独裁要好",实际上就是把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用集合论的符合再表述了一遍。阿马蒂亚森确实是斯密的大粉丝,把斯密最错误的内容,用数学论证了一番!
实际上问题就在于,自瓦尔拉斯后的均衡"数学派"的西方经济学,恰恰就是错的!马克思主义的计划经济固然建筑在同样的"均衡数学派"的,侵犯了国民人权价值标准的"理性幸福数字"上,马克思主义只不过在此基础上强调了中央权力独裁的必要性。(试想没有中央权力,如何实行计划经济?)。不是马克思主义比西方主流经济学如凯恩斯主义更正确,而是两者都是错误的;错误机理是一样的。
阿罗不可能定理恰恰证明了,民主是自治为基础的,而不是以选举为基础的制度;证明了"一人一票/三权分立"必须在私有制的前提下。阿罗不可能定理证明了"人权就是自已对自已的私有权益的绝对的、垄断的权力",因为"自已对自已的绝对权力,是唯一可能理性"。当所有人对自已的利益的处理都是理性,而因为是私有而不会伤害别人时,社会最大福利也就自然实现了。这是什么原理?帕累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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