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户籍制度背后的地方福利是私有财产?
为什么反户籍制度侵犯私有财产权益?
妖魔化户籍制度符合公有制平均主义伦理。
妖魔化户籍制度现象说明中国民主进程中,民粹的高度危险性;
从人类社会的财富福利组成的层次,(个人——>家庭——>家族——>社区——>地区——>国家——>联合国(中世纪欧洲是教会领导的教会组织)),可以看出中世纪欧洲的社会财富是集中在"联合国",而汉魏晋帝国的财富就主要集中在(豪门家族——>地区)这一级;唐朝是集中在地区(节度使)一级;宋朝是集中在国家一级,但是同时也放宽了家庭和家族持有的财富,明清朝则集中在国家皇室。
所谓美式民主的个体主义原则,就是财富权力默认地归属(个人——>个体)一侧,即小单位可以拒绝大单位的要求,除非达成权力责任的交换;而在基督教马恩毛孔儒等人道主义价值观中,则是默认权益在大单位一侧,个体如公民,必须履行了上级指定的义务后,才能得到上级指定的"权利",——>显然,这就是奴隶制;或者美其名称,是公有制。只有在公有制的文化中,仇富才有伦理上的逻辑依据。
有公有制中,一切权益默认归属大单位;因此一旦某些个体如小农分子,认为别人比自已富有(占有更多的财富权益),就有权力向上级要求(权益默认归属上级)"人人平等",而将其他个体,如牛二眼中的富人或小农眼中的"城里人",将这些本来是平级的个体称之为"既得利益者",而将他们保卫私有权益的努力称之"统治阶级不向人民群众投降"的自私品德。
今天牛二们的妖魔化户籍制度,口口声声"将人天生地束缚在一个地方,是不人道的"(民主的原则不是人道主义),乃是小农牛倒打一耙的强盗逻辑;因为今天所谓的户籍制度,在西方称为"社区福利财产自治制度",所拒绝的是地方户口所代表的地方个体授权的福利,而没有阻止任何移民离开他的家乡,实际上也阻止不了;相反移民作牛二状"反户籍制度驱逐原居民离开故乡,牛二自已成了侵略者!
如果是在美式民主的个体主义社会里,反不反户籍制度是无相干的;因为个体主义的自治社会本身就是户籍制度。权益归属于个体,就不存在公有制的腐败寻租空间;任何个体授权的公共权益,除慈善项目外,必定受制于公共契约(法案)的监督,而不可能滥善于人,更不可能被牛二人道主义作道德挟持。由于公共权益因权责交换而受制于地方国民(纳税人)的监督,因此地方福利本质上是私有财产。
但是在传统文化浓烈的东方帝国之中,由于奉行传统公有制的美德, 财富权益默认地属于国家以下的某一级,象天朝财富主要集中在公有制国有单位的"垄断编制内权益",除外就主要集中在地区福利权益。这些权益的集中并不是经由民主渠道形成的,是在传统公有制的道德挟持下形成的。换言之是抢劫地方国民形成的权益,如果不是通过减税、退税归还国民权益,也应该用国民福利的形式回馈地方国民。
但这些不受地方国民监督的权益,在内成了公有制特权的寻租对象,在外则成了妖魔化户籍制度牛二们眼红的"均贫富"对象。不得不承认,牛二虽然贪婪,其行为却符合基督教马恩毛孔儒等传统文化价值观,牛二们也非常精明地避免攻击他们惹不起的,体制内毛左们的垄断特权,却把被抢劫的小市民称为"既得利益者",以侵犯市民、奴役市民作为牛二的"民主奋斗";此即所谓"怪胎民主派"。
体制内特权分子也乐得祸水外引,让牛二攻击小市民可怜的残存私有利益,效果等同于奴隶社会扩大"畜栏量",称之为"低人权,降低劳动力成本"。小农牛二联合特权既得利益者攻击私有财产,"剥夺户口背后的(自治)福利",能够堂而皇之地称之为"民主进步""改革",还能从西方基督教文化圈找来"根据"甚至是"声援",就令人不得不深刻评估中国民主进程中的民粹的危险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