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

大饥荒是因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大饥荒的死亡,是正常死亡的扩大化
不能淘汰公有制生产关系,只必须淘汰贱民生命;
私有制社会避免饥荒的死亡,是很容易的,代价是很轻微的

所谓"权力"就是从"合作关系"中所能取得的利益

将进化论表述为针对合作关系的成本效益原理,即社会个体之间彼此发生的合作关系(广义的契约)必须是双赢的,否则将以其中一方的萎缩直到消亡而告终止,可以显示若干被忽略的科学事实。第一是生命个体的被淘汰,如孟加拉的大饥荒和毛灾,并不是因为统治者没有爱心,也不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弱肉强食,而是因为合作关系被固化,而不惜个体被淘汰。这正是阿马蒂亚森发现的饥荒的死亡规律

对孟加拉几次大饥荒的研究中,阿马蒂亚森发现了茅于轼已经多次解释的规律。那就是饥荒的发生导致的死亡,是正常的死亡的扩大化。即饥荒并不是造成死亡的唯一原因,也不是没有饥荒就不会死人,而是饥荒导致生存弱势的群体,先是儿童然后是妇女老人,最后是弱势的贱民整个家庭,家族的死亡。只不过是公有制总是人口过剩,把人口从贱民开始自下而上,一批批抛入大海的较剧烈的过程

饥荒的发生是因为合作关系不能因时变动,导致生存资源的短缺,而不是因为社会真的缺乏让全部成员生存的资源。用阿马蒂亚森自已的话来说就是"交换权"的丧失。用实体经济学的话,由于整个社会处于Charter(固化的生产关系)之中,灾民缺乏个体的积蓄(让通货膨胀蒸发了)和工作交换粮食的可能。在毛灾和英国 17-19世纪的大饥荒中,则灾民就连选择逃荒的私有权力也给剥夺了。

饥荒死亡的避免其实是很容易的,代价是很低微的。只需要保持民主的政治状态,这样中央政府就会对基层饥荒造成的政治负面非常敏感;其次是让新闻言论保持自由,这样可能发生饥荒的信息就会让社会了解,最后是调整的粮食渡过最可能死亡的几个月,就可能挨到新一年的收成。对于避免上千万人可能饿死的饥荒,所费粮食不过几亿美元的成本。对于一个上亿人口的大国,根本不成问题

这就是暴露的第一个事实,那就是在竞争劣势的情况下,不是淘汰不合适的生产制度(合作关系),就是因为合作关系的固化,而大量淘汰贱民生命个体。由于资本主义本身就是允许自由组合的市场经济,因此不可能存在不能淘汰的合作关系。连契约明显不公平时都可以反悔!因此在"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是不会导致个体大规模死亡的大饥荒的。尽管18世纪的英国被马克思主义称之为资本主义

英国统治下的几次大饥荒,恰恰是坚持中世纪的等级农税庄园制度的"习惯法"的原因;印度独立后的几次濒临饥荒,也是因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斯大林和毛灾的发生,则更是因为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之故。这些对公有制的顽固信仰,无视公有制无法有效组织生产的现实,仅仅凭着诸如奥斯卡.兰格这样的所谓理论论证,就坚持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万一科学真的不是信仰,淘汰的就只能是国民生命个体了。

第二个事实就是,社会个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必须是利益为纲的。即合作必须是对双方都有利益的。对于其中任何一方来说,合作关系契约类似于与一个有投入就有相应产出的生产工具,但产生必须是正效益,否则该合作就不值得保留。换言之,合作关系本身可以视为一个利益的容器。如果这个利益的容器的所有人(合作其中一方),被要求是不能讲利益的,必须是雷锋精神的,意即他是可以被牺牲的。

第三显示了一般社会科学中所说的"权,权力,right",在引入了递归的合作形式形成闭环系统,包含了自我维持的形式而排除了所有特例后,所谓的Right就是"合作关系,契约"的独享的利益。没有个体Pirvate就没有right,没有个体就没有合作。传统的(责任-利益)的权利模型,是否定了递归的自我维持的合作形式后,对于两两合作而言的,意即其一方个体是确定被牺牲的,也即是已经被征服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