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单元;
男女差别专门为雌雄合作而"设计";
家庭有利于夫妻繁育,有利于个体生活水平提高;
为什么强盗本能不是家庭形成的动因?
婚姻家庭是现代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单元,也是最稳定的合作形式。与其说是人类男女互补的生理特点,让婚姻家庭成为最稳定的合作模式,不如说是大自然的进化,为了塑造最优化的合作,而让男女出现了差别。所谓"兄弟如插足,妻子如衣服",如果不是文学中的意淫,就只能出现在父权社会的边缘群体之中,不是因为他们的兄弟情深,而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得稳定得可以珍惜的家庭。即使如美国,也有相当高比例的家庭,内部事实上实行公有制,而不是今天已经传入中国的AA制。此现象说明公有制有某种条件下仍具合理性。
尽管赌搏这样的现象只能因为对损害公有制家庭的结构,实际上是家庭内部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但是也只是出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开始破裂的"前公有制家庭"。公有制家庭中的家庭悲剧要高得多,但是情深意乌的家庭也不少。前者说明了公有体制,即使在家庭这么小的单位中,也有其危害性。后者则说明,家庭作为最小的社会单元,和夫妻日夜厮守的沟通条件,也的确可以家庭在公有制成为有效的合作形式。无疑的公有制的危害将因为组织规模起出家庭而迅速恶化,合作者之间的沟通,也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而迅速变得困难。
考察同等收入条件下的夫妻一方,与同性光棍的生活水平,是比较现代的课题。毕竟人类社会的成人平均寿命超过其繁殖适育期,是晚近的现象。但有关结果也显示,婚姻家庭中的夫妻,无论是健康状况还是预期寿命,都相对更为优良,显然婚姻除了有利于繁殖生养以外,对于个体生活水平的提高,的确有额外的积极意义。但不能因此否定,婚姻合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有利于后代的生养教育,即人口的再生产。男女分性,除了有继承自更原始的生命的基因交换的必要性外,顺应此客观要求也出现了更高级,也即更专业的分工。
男性似乎除了精液提供了繁殖结合的男方基因以外,所能奉献的就是身体力行的收入,和维护家庭与群体的能力。与狮群组织相比,人类家庭中的男性,同时兼备了雄狮(守卫)与雌狮(觅食)的职能。诸如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女权运动,强调"男女收入必须平均",损害了男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职能,也就损害了家庭作为人类社会单元的稳定性;是导致美国家庭碎片化(单身化)和东方女性剩女化的重要原因。基督教的女权运动很大程度是出于对一夫一妻的倡议,因为男姓如果有额外的收入,理论上有着滥交生养的可能性。
女性的身体构造似乎就是为了吸引男性,把青春美丽集中在最适于生养的短短十年之中(现代人标准,古时大概只有一半),全心全意地以生养后代的能力,与男性觅食护家的能力实现交换。此种雌雄的结构是哺乳动物的特点,但不是生物界的特点。以鸟类和恐龙类为例,雌性为了能够生养和保护后代,有着比雄性大得多的体型。因为(哺乳动物生存特征的)女性承担了几乎全部生育的成本,因此女性就算好色,也不可能通过滥交增加后代的成活率;相反非常关注于男性伙伴的"变心"。小三之类对于女性的威胁,较男性大得多。
家庭是社会合作的最小单元。人类社会家庭以外的合作,基本上是狼群式的同质成员合作,唯独家庭是异质成员互补的合作。因此把家庭视作社会自治和合作的单元,或者君权统治的最基本的支点(将产生父权制度,如三纲五常),可以大大简化对社会研究的难度,也可以大大简化了政治的建制成本(仍然如父权/长子继承权制度)。但是由于人类的合作目的,所谓"利益",归根到底是为了个体种族的繁衍,家庭正是构成繁衍的合作单元,强盗也可能抢来压寨夫人成家立室,但有效合作的家庭,却不可能依靠强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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