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市场的问题来源于“第三方公允的公平”;
政府监管家政市场只会越监管越损害市场双方的利益;
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天职是“不作为”;
家政市场是表现工团主义的不合理性,及工团主义相应的“政府管理起家政市场”的不合理性,及其恶劣后果的现实例子。无论如何渲染家政劳资双方的道德水准,家政雇主花钱是希望买休闲,而不可能是“花钱表现自已的道德,花钱教育保姆”;保姆就业是为了付出劳动获得收入,而不是为了向雇主表现忍气吞声的“传统美德”。
家政市场的一切矛盾细节,除了犯法,都可以表现为“家政价格”上。即使是保姆中途毁约,或者雇主为富不仁,都可以表现为家政契约的不确定性成本,或契约诉讼(一般针对雇主)上。而任何渲染保姆或雇主任何一方“天性奸邪”,都只不过是增加双方的不信任感,增加了家政的成本。政府的任何介入,政府任何指望将家政市场“纳入社保”,都同样只不过是抬高了家政成本,对家政双方都没有好处。
“互相信不过就不要勉强合作,互相信得过就长期合作”,是人人平等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希望通过“家政管理办法”规范(即行政管制)家政行为,或规定“雇主依劳动法必须给保姆买社保三金”,对家政契约增加的成本,都将由契约双方共同承担,而降低了彼此劳资合作的机会。如表面上是由雇主承担的“社保雇主支付的大头统筹部分8%等量薪水”,实际上同样是雇主为购买保姆劳务付出的成本。
因此保姆如果自以为“8%的大头是资本家(东家)出的,只有3%是我出的,保姆赚了”,这位保姆就是一头让猪头骗了的小聪明。雇主如果出得起这8%,保姆以要求涨薪的方式,完全可以全部归为已有,自已作为独立职业者再买社保,可以得到同样的保障而付出更小的成本。如果雇主是付不起的,就会干脆解除这份合约,自已挑起家务的担子。
同理,一些精明得象猪一样聪明的精明雇主,(一般是家政的女主人,象《蜗居》里那位),目的仅仅是为了表现自已“压价”的才能,而拘谨于减小一两百元薪水,作为与闺密吹牛的资本;如果给高了保姆一两百元,就自以为丢了脸子。而殊不知,如果保姆十天半月一换,或者保姆心头压抑做内鬼,所付出的损失远远超过一两百元。经济学称为“不确定性成本”,多花一两百元买个保险,难道不值吗?
保姆被工团主义“劳动平等”之类的观念毒害,女主人之类过度精明(特别是一些上了年龄的女主人)的愚蠢,对保姆工作环境构成了的不良压力,都是双方为对方构筑了更高的契约成本,而自已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即是合作阻力构成的交易成本。双赢的合作,是一方的成本基本能成为另一方的收益;双输的合作,是一方的成本只有很低的比例成为对方的收益,甚至对方根本没有收益而付出更大的代价。
撇除刑法专管的犯罪行为以外,科斯定理所涉及的“交易成本”,可以用“市场双方中,其中一方付出的成本,有多大比例成为另一方的收益”作衡量。将此损耗视为“交易阻尼”,(SUM(交易阻尼)=交易成本),那么“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本身就是问题”就明确表现在,于政府的干涉,必定或多或少增加了交易的阻尼,而减小了契约双方的总体收益。(唯一得到好处的是政府的闲人)。
固然仍然很难避免一些传统人士疾呼“政府为什么不管”,政府最好的办法,就是堵着耳朵。如果堵不住,就招聘些特别擅长挨骂的高手,擅长挨骂还兼通挨打的高手优先录取,往“政府家政管理办公室”里一塞,“为人民服务”。传统人士有投诉,就发挥公务员挨打打骂的专业特长,象日本人那样点头哈腰“万般抱歉”;即可!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天职就是“不作为”。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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