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中国缺乏民主表达的渠道,政府无法体验国民负担

美国政府的政治地位,至少低中国政府一档;
民主社会的公民社会与国际社会在商业往来上是融合的;
户籍制度指"民主社会的政府对本地成民/本国国民负有税后契约责任"


相对于自由私有商业的市场经济,专制社会出现内有劣币,崇拜外汇的"内外有别",是因为政治(垄断/干预)(对外贸易/外汇管制)。干预程度越深,越接近垄断的程度,内外之别就越是剧烈。可以概括地说,劣币的产生,是两个条件的综合结果,第一是需要政治权力对外贸/货币兑换的干预/垄断;第二是政治权力笼罩下,有着可以向其转移政治成本/损失的"低人权"的贱民阶层

民主社会的政府是与专制帝国整个帝国相对应的管理性组织部门。专制帝国的政府,是为国服务的政府,仅仅是帝国权力的一个分支。这是两者之间的重大区别。因此象"中国政府 vs 美国政府",两者之间是不对等的。美国政府不能代表美国主权,中国政府基本上代表了中国的主权,如果不考虑中国政府背后的"党的领导"的话。两者之间的地位,类似于一家大企业的主管,与另一小企业的老板的谈判。

美国政府的政治地位,实际上至少低中国一档,这对于中国国民是不利的。因为意味着美国主权(如国企),可以反悔政府决策,而中国国民就必须服从政府的决策,那怕损害了自已的利益。仅此一点因为所谓"中国低人权优势"的差距,就足以令两国政府博弈的结果,总是一点点地把中国国民的利益,往美国国民的利益嘴巴里送!原因仅仅因为,中国缺乏民主表达的渠道,政府无法体验国民负担。

把"权力的边界"看作一个变动的要素,就可以解读不同政治形态的国家的内外有别,和相应的财政、预算、内外债的漏洞,以及迟早会爆发,甚至导致其灭亡的危机;假如它们不懂得改弦易辙的话。一个显著的逻辑结论就是,对于民主社会来说,政府以外的公民环境,与国际往来的环境,两者在经济意义上是等效的。这种等效为民主社会之间的"彼此国民待遇"提供了基本的条件

民主社会的公民环境与主权边界以外的国际环境的区别,仅仅在于"本土户籍制度",在主权国家称之为"国籍"。它意味着公民税后权益在本土的保留,也意味着公民体现的国民主权,对政府预算、税案和任期执行案的监督;同样也意味着政府之所以成其为民主政府,对主权边界内的公民的公共契约责任。契约责任和预期违约赔偿是立约者的私有产权,因此本土公民要求本地政府提供的服务是私有产权

对公民的契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对主权边界外的外国人的奴役,——>民主政府既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个预算能力!因此民主政府对于主权边界以内的公民的责任,(此处并非绝对意义的领土边界),与对于领土以外的外国人的责任,差别在于"既有契约(宪法)责任",还是仍处于自由交换的状态。整个国民(居民)共同体,也可以与外部共同体签定交换契约,这样就会联邦化奠定了财政基础

由于民主社会的政府只对本土既定契约(即宪法)的国民负责,因此有着驱逐非法入境的他国称民的权力,意即本地(本国)政府不对非契约责任负责。(人道主义是一种非契约责任)。对于一个预算有限的政府,这种措施是必要的。对于一个权力覆盖全体国民的帝国来说,除非其国民逃脱国家权力的魔爪,否则国民本身的生命,也只是国家可以出于爱国主义的理由,把贱民生命"消费"掉的资源而已

在朝鲜帝国之中,这种试逃的朝鲜国民,被称为"逃北者"。东方帝国把朝鲜逃入本国的朝鲜国民,追捕后"按国际惯例"强制遣返朝鲜,引用的就是民主社会的"户籍制度"。这种制度与历代专制帝国"管理社会"的"农奴户册制度编户齐营",性质上是"抓住属于我的贱民"与"驱逐不属本土的移民"的迥然相异。东方反户籍制度的"觉醒派"与东方帝国的"国际接轨",偷换的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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