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宗教裁判所,才会审批科研课题;
疾控中心是如何跟黄金大米发生了关系的?
卫生部"监管转基因实验"的稀奇古怪;
由绿色和平组织配合维基解密揭露的,由国产基督教炒作的,乌有毛左跟进的,公害知识分子一起发飚的,湖南转基因黄金大米对比实验案,似乎有了"完美"的结局。与科研领域无瓜葛的卫生部高调介入:"卫生部没有审批过该实验",怪就怪在,除了宗教裁判所的事代,那国那代的科研课题,是要某政府部门审批的?为了迎合信仰型精神病,咱国一下子超越欧洲,走到了抗击转基因普及的最前线!
此案中涉及到一个不知所谓的部门,中国疾控中心。说它是权力部门,它表现得象是一个研究所,说它研究部门,它的作为颇似一个官僚权力机构。不过权责不清的N多部门,是中国公营事业单位的特色。它能给你找碴的时侯,比方说食品安全竭斯底里需要"权威部门说法"时,他们就表现得象是权力部门。等到让他们对某种掏钱的责任负责时,他们就说是为科研作出贡献。卫生部自已,不也是这样吗?
中国疾控中心在黄金大米一案中,既象当事人,因为涉事的第三论文作者的中文合作人,是该中心的研究员;但又象是审批部门,似乎此实验是经该中心审批的,同时又象是一个"疾病控制研究院"。该院的上级主管机关,大概可以上溯到卫生部。所以问题就来了,卫生部对此案介入,到底是以当事单位的行政主管机构(老板)说"我们对下属单位负责",还是"中国所有食品研究课题要经卫生部审批"?
中国政府体制之官僚主义、冗员、权责不清、越权……,只要仔细观察此案中来龙去脉,就象一个似地窗口似地,看出中国公有体制是如何窒息一个社会的发展潜力的。黄金大米此案,多半是美国某大学设计了临床实验,涉及转基因(含维生素A,可防止缺乏鱼肉营养的儿童夜盲症),申请了美国方面的课题经费(一般是某私营捐献的基金赞助),然后就在全世界找合作者(一般通过互联网)。
目前中国的大学和研究所是国家统制的高效的论文工场,也是最大的国企系统之一。所谓教育科研是根本大计,国家不能不管,每年扔在这些院校身上养闲人的钱,大概有1.5万亿人民币。但是特权寻租最大化原理,就是闲人是越养越多的,完全符合投资(养闲人)产出(生产过剩的闲人)的经济学规律。国家越管,高考科举的、顶替父母的、领导介绍的……闲人!就渐渐糜集到这些国家监管的领域。
基层院校的博士们同样供应过剩,为了挣一个课题糊口,一个个象《宫心计》里的女人精一样厚黑权谋。碰上"美国提供的课题基金",无论是疾控中心的惯例(研究员自已找项目),还是基层研究员的职权,都不禁止举牌接受该实验项目的环节,做相应的工作,得到相应的美方基金的支付。对于这些本身理工科专业,又没有袁隆平那样的相关行业利益,没有患上信仰型精神病,转基因真的不是洪水猛兽。
所以笔者估计,该项目是研究员在通报疾控中心(本单位)的情况下,以疾控中心的官方名义,自行与美方配合开展,疾控中心的确没有审批。但是疾控中心一向不审批。此惯例是在中国特珠环境下,心照不宣的自保措施。没出事有了成果,那是领导有方在背后大力支持;象现有让绿色和平煽动出了在中国传教事业的新高潮,疾控中心就说自已不知情。当年乾隆用和珅!嘉正杀和珅!用的就是这套路。
卫生部介入此案也是莫名其妙。卫生部显然不是法官大人,卫生部无论是主管科研项目,还是审批科研课题,都是离奇古怪。FDA本来就只是备案制,谈不上审批,而且只是针对"Marketing产品"。除了宗教裁判所,没听说过对科研项目审批的。疾控中心"停职"的责任人员,是不在疾控中心上班的美国大学的研究员(第三作者),就更怪了!相当于"与别人的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古怪不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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