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恒甫用造谣报复,弥补学术能力不足;
韩国最高法院就实名制判断的正确和愚昧的理据;
公立幼儿院禁收赞助费,将导致全面加倍涨价的经济原理;
反户籍制度的损失不利已,将导致城市中小学教育成本的加倍涨价;
渡假以前的《几则财经短评》,感觉方式不错,可以集中性地陈述一下对热门时事的个人立场, 立场的根据(观点)则在几千篇博文中,已经详作论述。
1)邹恒甫是一个公益理论入流的世界级小人;建议世界银行辞退邹恒甫;
世界银行是以公益为主要目的,不是以投资为特长的金融机构。不知是什么原因,邹恒甫先生任职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就以为自已入流,是否是以公益理论入流?但以邹恒甫先生一惯的言行,以公益理论入流的邹恒甫先生,公益和经济学都是很不入流的。世界银行聘用邹恒甫这等小人,是非常没有公益的!建议世界银行辞退邹恒甫,让他不是用世界银行的招牌,而是自食其力地证明自已的专业能力。
北大可能真的有几个五六十岁了还性欲亢进的超级干部,但就算真有"强奸"事,如果邹恒甫不是受害者,麻烦邹恒甫帮助找到受害者,由受害者起诉,该抓则抓,该杀则杀!不要作什么"腐败"论好吗?邹恒甫显然是对张维迎作为院长,解聘了他这个公益入流的"经济学家",怀恨在心,由一些或真或假或道听途说的传闻,阴指张维迎编造的谣言。北大以民事诉讼渠道回应,是对言论自由的最好注解。
2)韩国法院判处网络实名制违宪,不知天朝是否向韩国接轨?及韩国和最高法院的愚昧;
当韩国折腾实名制时,天朝御用就忙不迭地向韩国接轨,韩国法院现在判实名制违宪,天朝御用估计就会用"中国特色的宪法"而拒绝之!普天之下,如果以斯大林主义的监管,绝对不用担心在西方"国际惯例"中,找不到治死臣民的"法律条文"。韩国是用一次折腾,让中国国民了解到,老外的社会也是大把愚昧的,民主制是淘汰愚昧的制度,不是没有愚昧的制度,更不是民主社会里全都是圣人!
韩国法院对实名制违反私有制宪法的判决,当然是正确的,世界上没有站出来等着给报复,才有言论自由的道理。但是韩国人之愚昧也体现在法院的判词上,他们的理由居然是:"三年来实名制显然没有什么用"——>晕!那说明他们不是根据宪法来判的,是根据"有没有用"来判的。如果他们感到希特勒有用,感到斯大林主义有用,这个东方特色的最高韩国法院,说不定就会判说"不违宪了",
3)公立幼儿院"禁止赞助费",导致幼儿院全面涨价,不正是实体经济学的先验结论吗?
当一些公害知识分子和一些损人不利已的人,抱怨公立幼儿院收赞助费时,他们可能以为禁止了赞助费,他们就可以少交点钱,而用上公立幼儿院同样的服务,——>这些人中,大部分又是强烈攻击户籍制度的牛二!——>现实给了这些人响亮的耳光,让他们知道什么叫违反客观规律。只要存在公立幼儿院,收赞助费就是最合理的市场现象;如同经济适用房,取消赞助费,不如取消幼儿院的公立制度。
只要存在公立幼儿院,就存在公费投资与民营市场价格的溢价。公费投资必定不足,供应必然短缺,两者的差距就体现为赞助费。当"公立幼儿院优于民营"成为共识时,"公立"两字就变得奇货可居,主管部门就会让更多的幼儿院扣上公立的名义,而把公立赞助费变成一种变相的"购买公立名义的特许权费",羊毛出在羊身上,边缘的公立幼儿院的家长,支付了真正得到扶持的少数幼儿院"公立成本"。
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公立,越是监管,幼儿院收费就越贵的原因。当赞助费被禁止后,过分扩张的"公立"园的实际成本和收入之间,就出现巨大的缺口,这笔缺口不可能从税收之中弥补,否则就意味着"纳税人办下全部幼儿院",将导致更为福利主义的后果。这是另一个课题,此处不表。自然就需要从加倍的幼儿院收费中弥补其中差额,比私立幼儿院更贵的收费,同时暴露了公立幼儿院更低的效率。
当公立幼儿院涨价后,相当于停止了公费提供的低价倾销,私立幼儿院本来就是微利,凭什么不能跟随公立幼儿院涨价?所有这些结果,不是在反户籍制度运动,把目标对准幼儿院时,就已经命中注定的吗?类似的机制也同样出现在"公立医院",难道不正是对病人的高收费,反而补贴了体制内的公费医疗吗?类似的机制也将出现在中小学,当公害再说"禁止中小学赞助费"时,同样的过程也会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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