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信托价值,会计权益(分红),资本;
股价是资产价值,房子不是信托产品,房价不是资产价格;
股价与会计权益(分红)和资本无数学关系,与市场占有率有一定关系;
非暴力竞争原理的逆定理,托拉斯定理(现象);
股份公司(企业)的信托价值(上市公司反映为股价),远远大于会计股东权益(一般反映为净资产,股价与之比率称市净率),更是远远大于"资本"。而且以资本为例,资本之所以在帐面上值钱,是因为股份公司需要这些"资本",资本因股份公司而显得"值钱",而不是相反的,股份公司因为拥有"资本"而股价高昂。两者的差距,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中世纪直到小农经济,对于财富理解的差距。它也将意味着当工团主义"翻身当主人",夺取厂房(本不要紧)还要废弃所有资本主义时,将是何等倒退和人间浩劫。
股份公司的信托价值,几乎完全不可以用"股东权益/分红"衡量。这就意味着不存在"标准的"市盈率或市净率,那怕官方权威用"理性的"称之,都只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计划经济。投资者当然会去衡量股东权益及其历史趋势,以及自已对市场前景的展望,用自已的投资金钱(对自已而言的信托)表达这种预期,但这是个体投资的预期!不是政治管理层权威裁决!不存在标准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意味着不可能存在针对股价的"宏观调控",不存在官方权威的"标准股价一览",任何对股价的干预,都将损害整个市场的信托价值。
但是股份公司的信托价值,又清晰地体现为"股价"这一可兑现的资产价格,——>与房价不一样,股价是真正的资产价格!它怎么可能是不存在的呢?那么股价到底是真实的现实,还是虚幻的泡沫?真的是假,还是假的是真的?当股神和管理层指责股价不真实时,他们显然已经陷入了真与假感知的精神分裂之中。导致这些中世纪及以前思维模式的良心卫道精神分裂的原因,其一是没有理解信托的资产价值这一资本主义的经济产物,其二是没有搞明名义价格与流动性兑现的约束关系,后者同样与信托价值(投资意愿)有关。
企业的信托价值(上市公司体现为股价)与其市场销售总额的关联,要比会计统计的股东权益(含分红)的关系更大。当市场销售总额相对确定时,(假定若干年内不会急变),那么企业利润就与其本身的成本控制相关,这样企业家的管理和会计能力就开始派上了用场。如果注意观察美国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托拉斯化,典型如标准石油和美国钢铁,还有福特汽车,就会发现这些同行业顶级企业组织成的托拉斯,并没有扩大他们的市场份额,他们新增的利润是压缩自已的成本实现的,通过规模经济实现的。这种现象意味深长!
企业的信托价值(上市公司体现为股价)与其市场销售总额的比值称为"市销率",相对股东权益更准确地反映了股价,是"企业的价值在于从市场上赚回来的收入"。这种观念应用到国家资本主义的重商主义,就会出现天朝官僚的"(不计成本)向美国(贱卖)出口,有美元为什么不赚"的人类行为,——>假如不计成本的话!但是企业没有天朝帝国可以转移成本的贱民,除非天朝帮助企业压低工人工资(常谓之低人权),企业经营是必须考虑成本的。不过一般而言,尽管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终归是可以自已努力减少之的。
但是市场总额(占有率)不是国家划分的固定蛋糕,——>这是企业和行会(如国企)的根本不同之处。国家就算给行会政治划定"市场蛋糕"(这是今天公害派和英国宪章运动的诉求),但国家无法阻止蛋糕的萎缩。这种现象在市场经济中反映为美国托拉斯的经验:"同时控制销售总量和销售价格,是不可能做到的"——>可称之为"托拉斯定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失败,其实就是托拉斯定理的反映,即使加之国家信用托拉斯定理仍然有效,实际上是"交换创造价值(替代)的逻辑结论",是非暴力竞争原理的逆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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