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

愚昧的五四精神和中世纪宗教道德法庭

五四"德赛"先生就是"中体西用"
中世纪欧洲就是道德为基础的法治社会
中世纪欧洲复兴了《罗马法》没有复兴法治
中世纪欧洲依罗马法"道德裁判"的教会法和教会法庭
中世纪教会"法治"裁决定sin而非guilty
基督教声称"没有杀害"布鲁诺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如果说在150年前被历史教科书称之为"卖国官僚"倡导的洋务运动,所提出的口号"中学为体(道德治国),西学为用(引进先进技术),师夷长技以制夷"被古今五四青年们百般嘲讽的话,五四口号"(道)德先生,赛先生(科学技术)"改进where了?从实体社会学的角度,一看到"(公)德先生",就知道五四是什么货色了。

更可笑的是,一百年后的21世纪了,反思"现实中国存在的问题",不是从中国法治人权的市场经济制度上找差距,咱国的所谓民主进步分子,口口声声要暴力造反的民主(革命)派,居然还是抛出一百多年来一败涂地的"德先生,赛先生"大声疾呼!?他们没有听说过"法(法治,法学)先生"!他们也分不清"人权和人道主义"有什么区别!他们不知道有"经济学"!

这些指责中国人"缺乏信仰",中国人"道德水平不高",口口声声道德治国为"法治社会的下层基础"的道德先生们,为道德治国奔走呼吁,一副很爱国的样子。尽管不能肯定其中全部都是基督马恩毛分子,但是他们大概不知道,最完全的道德治国,就是宋明清的理教社会,最以完全的道德为基础的"法治社会",就是西欧教皇国治下的中世纪!在他们的圣经理解中,科学也是非常不道德的

基督教沙文主义者(如《法律与革命》的作者Harold J. Berman),中世纪绝对不是一个黑暗的年代,而是一个从罗马帝国和蛮族入侵中复兴年代。在这些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看来,文艺复兴不是始自对教皇权威的反抗,而是始自教皇对世俗王权的"拨乱反正"。在这些信仰分子看来,中世纪是一个道德完美的恢复罗马法和古典所有文化精化的年代。((马克思+恩格斯)认同基督教的中世纪观点)。

在"危机四伏"的今天,基督教沙文主义者因而呼吁回复中世纪的纯美,以挽救人类濒临末日的命运!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这些基督教沙文主义者的观点有可取之处,也不无事实根据。中世纪的自从格里高利七世扩张教会政治权力,将除拜占庭以外的基督教世俗(国王和封君)置于教会的控制之下的"政治改革"开始,欧洲就建立了以教会法(法庭)为核心的"道德法治"政治体制。

格利高里七世的政改,在德意志皇帝享利四世被迫在大雪天赤脚跪在教堂外恳求宽恕(格利高里七世把享利四世开除教籍)时达到了高峰。尽管四年后享利四世卷土重来,将格利高里教皇流放致死。但自此以后,欧洲再无君主敢直接对抗教皇的权威,一直到马丁路德的新教运动为止。教皇控制全欧的"政治改革"显然得到了成功,随后就是十字军运动,进一步确立了教皇作为政教权威的地位

在BC1075年后一直到路德宗教改革为止,欧洲的君主世俗政权实际上相当于世袭的地方公安局长兼民防司令,即所谓封建。以宗教为核心的行政和司法大权,完全集中在经一级级的主教最后汇聚到罗马教皇手中的教皇国所掌握。(只要英国稍有例外)。世俗行政大权由教会授权于世俗君主,但随时可以收回,甚至以开除教籍的方式将君主置于死地,而日常社会事务则由教会法庭司掌。

中世纪的司法就是由教会法庭依圣经和参照罗马法所进行的道德裁决。教会法庭裁判的结果不是"有罪没罪(guilty)",而是"道德不道德(un sin)"。被裁定不道德者,轻则承受羞辱刑,重则开除教籍,成了不受保护的人;然后就由世俗君主把这些"坏人"剥皮拆骨(象布鲁诺)。(所以基督教声称"没有"杀害布鲁诺)。在"共同的道德基础上(圣经)的法治",真想不出比中世纪更完美的实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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