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日星期日

开明专制不可能长期稳定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行为模式
专制信仰环境中,“领袖政治”是更稳定的进步;
“民主政治优于专制”必须在私有制背景中才成立;
“开明专制”是不可能长期实现稳定的;
马克思主义是基督教信仰的分支

 

伊斯兰教由一位政教合一的领袖哈里发裁断教义的“真理标准”,利益的分歧只能通过拥立不同的哈里发实现,而出现了绿派白派逊尼派什叶派这些宗派。伊斯兰教用一位宗教领袖裁断是非,可能是汲取了Zoroaster教的经验教训。尽管我们对于Zoroaster教还缺乏更详细的了解,但看上去有基督教的一些争端特点:宗教会议,最高祭师团,异端和宗教战争。

Zoroaster和基督教,两者的母体波斯萨珊和拜占庭,都是中央集权政教合一的专制帝国,则是另一个共同之处。如果再联系现代斯大林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运动,那么古老的共产主义宗教如玛兹达,(近似的Zoroaster),基督教和马恩毛主义信仰之间,相同之处就不是一点点了。如果从这几种信仰都是“无私”的军事化组织依赖的哲学信仰去理解,可以认为这几种宗教的社会行为模式是完全一样的。

越是了解基督教在拜占庭初期的历史,越是发现与马恩毛文革的相似之处,再了解伊斯兰用“宗教领袖”替代了zoroaster的宗教会议,则不会奇怪为什么基督教在拜占庭中后期的中世纪,会完全放弃早期如zoroaster般的“党内民主”,而转由拜占庭皇帝(后来是教皇)统一裁决真理标准,不会奇怪为什么共产主义会发展成领袖政治,而进入欧洲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社会模式,如朝鲜或毛帝国

基督教教会制度实际上相当于严格的党内民主性质。主教拥有司法辖免权,只能在宗教会议中(相当于党代表大会)由同为主教的大会或陪审团裁定是非,裁定的标准又是根据对圣经的不同解义,胜负取决于暴民政治和党政军政治的干涉力量。对比四至六世纪的宗教动荡和zoroaster教的内斗,则不要轻易说“专制不如民主”,事实上哈里发或教皇的中世纪专制,相对于早期“党内民主”是很大的进步

因此民主和专制那个好,必须先确定一个前提,就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的背景下。私有制必然发展成为民主制度。人权私有制(人权不可侵犯)经国民主权原理,必定最终构成美式民主;父权私有制则以家族利益为核心,发展成罗马式的民主;城邦私有制(城邦利益私有,城邦内共产)则构成希腊阿开亚同盟式的民主。

相反,在公有制的无私信仰下,则专制就是社会的“进步”,如果社会的稳定意味着社会的一种利益方式的话。“稳定压倒一切”而寻求开明专制,在公有制的无私道德文化背景下是合适的,但本身是不稳定的。因为开明本身释放了私有制的人性本能,而必然令社会越来越动荡。要么完全转向私有制社会,否定共产主义信条,排斥任何信仰;要么转向宗教领袖“统一思想”,别无第三条路可走。

有些人被辩证法毒害,会说“完全公有是不对的,完全私有是不对的”。在排除了国民主权原理谐逐级授权构成的公共合法性程序后,(即排斥民主制度),这些辩证中庸卫道士,无法确切地回答一个问题:公有和私有的标准是什么?界限是什么?因此如果不是回避了关键性问题而不得不面对日益混乱的局面,就是仍然要确定一个天无二日的“确定公有和私有”的标准,而回到民主或是专制的选择上。

无论是在信仰方式还是在社会组织上,将基督教视为“前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恰当的。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基督教反思过程中的一个变体。基督教神学知识分子,在文艺复兴的科学的冲击下,不得不剔除了无法验证的“上帝”,保留了基督教的一切糟粕,而剔除了文艺复兴为基督教社会带来的一切反思,剔除一切“危害政教合一传统社会”的人权、自由、和民主的私有制因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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