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林肯发动南北战争的真正动机

国民主权中央政府/国会是地方主义的奴仆;
国民主权(原理)政体与"中央集权富国强兵"观念完全相反;
国民主权Centralism集权程度对应外部威胁;在公有制传统国际有存在必要;
早期联邦在传统公有制帝国环伺下,有Centralism的必要性;荷兰和美国;


与中央集权的观念完全相反的是,国民议会是地方议会的奴仆,通过宪约反映各地方议会的共同利益(意志),地方议会又是地方自治体的共同利益的反映,如此类推,直到国民个人。此即国民主权原理,"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国家主权(力)经自治体授自国民个体人权。对于持("中央集权=严厉监管=强势政府=国家强大")传统帝国观念的人来说,国民主权政体会让他们认为"软弱,无法在弱肉强食的国际社会生存",由此而产生了"示形于外实侵于内"的钓鱼岛主义,以国际威胁为名,构建中央集权侵犯于国民的人权。

国民主权原理将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确保了个体最大限度的自持、自食其力,通过交换和合作的可持久性,——>如果进化论的"交换创造价值"是正确的,国民主权原理的实体(民主国家),毫无疑问拥有比任何公有制政体强大得多的综合实力,但却没有对外扩张的集体动力。反之,如果按照传统公有制文化如马克思主义的"(集体)生产创造价值(再分配于个体)"(意味着社会主义公有制有无比的优越性),国民主权原理当然是错的。取决于其逻辑前提是科学的结论,还是信仰上的断言,不必争论

同等条件下,国民主权政体比传统公有制社会,拥有强大得多的实力,并且不断拉大差距。尽管国民主权政体本身没有欧洲殖民主义样的扩张欲望,但也同样没有禁止其国民个体逐利扩张的动机。因此当单个组织可以完成扩张时,国民主权政体总是会默认其扩张的成功。因此国民主权政体在同等条件下,总是会吞没所有不思私有制的落后社会。典型如美国社会完全吞没了同一地域的印第安人社会,以及半个墨西哥。但是在国民主权政体初生时,常常处于仍然强大的传统政权的环伺之中,因此早期联邦的国家意识都很浓厚。

如果进化论是正确的,人类社会的文明轨迹就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就是不言而喻的。人类社会政体组织中,私有制发展程度有高有低,综合国力的差距也相应有高有低,残存的公有制特权也总会损害各自社会的国民经济而构成经济和社会的危机,并足以构筑民粹运动的"阶级斗争",也让这些政体有加强对内监管,并尽力向外转移自身成本的本能。对于私有制相对发达,又陷入危机状态社会来说,如果有外部可倾泻成本的更弱小者,针对这些弱小地区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国际威胁也不全是空穴来风
对于早期联邦来说,"国际威胁"主要产生在公有制社会泛滥,私有制政体开始诞生的时侯。在此时的私有制政体,相当高程度的联邦主义Centralist是必要的,甚至长期处于执政世袭的类似君主制的Dictator的统治下(如荷兰的奥兰治家族)。如果不具备这种自卫的能力,将很容易成为周边强权垂涎的对象。西班牙镇压佛兰德的起义,原因不就是因为穷弱的西班牙财政,垂涎六倍于美洲殖民收入的佛兰德的税收吗?但是这种中央权力配置,为了保护国民私有财产不受国际威胁,不是(中央集权=严厉监管=强势政府=国家强大")

这就是对于联邦社会来说,Centralism(联邦主义)的必要性。它构成了美国早期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的政治主张,也是林肯发动南北战争的真正动机。这一必要性与传统公有制帝国文化中"中央集权=强势政府=国家强大(不怕侵略)"的政治观念非常接近,以致于即使是美国人自已,既没有怀疑其历史时期的适用性,也没有注意其延伸出来的"严厉监管=强大政府"的逻辑非一致性。这一认识缺陷构成了今天美国仍然偏大的政府和过于扩张的全球军事配置,成为美国现代通往奴役之路的主动力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从钓鱼岛爽约看中国人的契约精神

从钓鱼岛要约爽约,理解西人之契约常识;
(要约+应约=deal)(Contract=confirm);
彼此要约交换,谓之讨价还价;
违约要负赔偿责任;爽约谓之"不可信""没诚意";
夷部侍郎张志军,故意将钓鱼岛争端意识形态化

或曰,天朝贱民欠诚信,余不以为然。谓诚信者,契约信诚之利也。天朝官权重于泰山,小民契约轻于毫毛。天朝民众或有龈龉,均明西方契约那一套学不得之大义。故天朝最重者乃关系也。凡民之求利,必先致关系于官。商无官则不行,官无商之助则自费。或民与民之间内部矛盾,也必定彼此各寻关系,谓我爸是李刚者也,偶遇我爷是李鹏辈,必谓"久仰久仰,得罪得罪",此亦关系也。凡契约之民谓之诚信,得关系之人谓之义气。季布一诺已愈千年,梁山义气未及百世。故曰,国人无信,实因有义之利者也。

故天朝夷部张侍郎志军大人之出尔反尔,无耻之尤也只因西方那一套。以中华义理言,张大人乃义薄云天,又下贤于归化藩王,责本朝贱民危损国之夷事。或柬埔寨藩邦也不愿声援天朝钓鱼岛汤沐,则得道多助何见?张侍朗对夷狄之徒不着信义,或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故也。天朝高岸之国,不复求夷狄之末技,仅介绍夷狄契约常识,着诸看官一笑。

夷狄之诚信并非仅限于契约。所谓诚信,乃逐利之他人,愿与我相约,受我赊欠,此谓我之诚信。反之亦然。若背约之人,谓之违约,则需负背约之责罚。夷人多无知,不求青天之关系,却求独立之司法,法院大门因钱开,牛二滋事莫进来,非天朝之法也。契约非自天成,实小人嗟商有再。一方提出条件,谓之"要约",另一方讨价还价,谓之"应约",双方价钱投契,即deal者也,可契尔约之者也,谓之confirm(确认)。落于文字,各以私章手模信之,谓之contract。contract者,confirm之法也。

故凡契约者,可视为(要约+应约+confirm=契约deal),彼此要约(要约 vs 要约)谓之讨价还价。无论要约或应约,均视彼方为可信之君子,否则枪杆子中出财富,乃山寨英难好汉之作为。契约应约而反悔,谓之爽约。虽不负背约责罚之险,但西人将谓之"没诚信"。若无青天撑腰,此类人于西人之境或与西人之交,必寸步难行。全无向弱者倾斜之念。

契约既非天成,则任一方不必致约在先。如遇无赖之徒,视如恶狗或棒杀之,西人常有杨志杀牛二之恶行,令人发指。契约之背约,故诚信之失,他人必不欲信彼后之约,而必置"货到付款"类。即契约之不存,因要约即是本人先定之条件,对要约之遵循,即本人诚信之背书。若要约反复,则亦被西人视为无信之恶狗,不欲成约者,谓之"没诚意"也,

西人之法虽诡异于天朝之道,却常见天朝市井小人之相交。如某商贩开价,刚开五元一斤,未待应约,片刻改为十元一斤,此已甚害;甚或他人已经应约,即时反悔二十元一斤,如此反复,则此人即市井之中,也将无法立足。故西方契约之法虽难上天朝大雅之堂,却与天朝市小民之柴米油盐,多有心戚戚焉

以天朝夷部之出尔反尔,要约爽约,"钓鱼岛一草一木不容交易",于化外之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者观之,必是天朝恐区区钓鱼两亿小鸟,不能用之国民教化,必欲不成和平约也。故尔张志军侍郎,方才将钓鱼岛可言之利,变成不可谈之主义,此谓这之"钓鱼岛意识形态化"。纵日美之夷奸猾百倍,欲借钓鱼一岛息事宁人,作和平之梦想,也必不能得逞也!试问日夷万一应约"钓鱼岛有争议",则天朝"普天之下"颜面何存?此即天朝夷部之大义,谓之爱国主义也。日美之夷,不识天朝普天之下之威,妄以平等而约,可笑!可笑!

为什么司法不属政府权力?为什么司法不允许“向弱者倾斜”

"三权分立"是民主生活的柴米油盐;
人权至高无上,人权本属个体,不容"(三)权力分立";
民主社会不存在"监管人权"的第三方权力之源;
为什么司法不属政府权力?为什么司法不允许"向弱者倾斜"

笔者对于三权分立论是不狂热的。对于"主义"型的革命民主派来说,自然是大逆不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笔者反对监管,强调依法诉讼,私权自治,就是百分之百的三权分立。可能这就是个人主义者与革命民主派的根本区别。个人主义者没有信仰性的公德,当然就不存在三权分立之类的公德。三权分立是个人主义者的柴米油盐,不需要强调,也不容侵犯。个人主义者强调的是私有制原则,确立了人权私有的权益神圣也不可侵犯,自然不存在(政府监管),自然需要依法诉讼,自然就需要从基层民主自治做起

所以个人主义者并不是否定三权分立,否定的是"三权分立主义"。脱离了人权私有前提的"三权分立(主义)",不知是何玩意?甚至早在洛克,卢梭,孟德斯鸠和伏尔泰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南辕北辙。难道个人主义者否定个体价值观,去争论"那种三权分立是真理"?难道要向革命者学学,把真理的异端斩尽杀绝,唯我独尊?——>那就不再是个人主义的自卫武力了!个人主义者不愿无条件的三权分立,原因就在于那仅仅是私有制前提下,政治组织上的选择。实体法学的逻辑上,那就是三权分立是私有制的内务,但不代表人权。

道理类似于个人消费上,买、卖与捐献都是个人可选的行为,可能选择买行为,但不等于要倾囊采购;我们可能卖,但不见得卖一切;选择捐献,但不等于上辈子欠了受惠人;或如中国选择在钓鱼岛上与日本和解,却不等于承认东北也与日本有领土争议。这就是"内与外"的区别。只有可选择的,才构成权力,如果是不可不选的,就不是权力,而是义务了。三权分立是私有制民主政治的选项,不是义务;在紧急状态下可能出现独裁官,同样是选项,不等于说永远独裁就是民主的义务。如此简单的道理,"不明白"的人就令人怀疑

三权分立不是民主的前提,也不代表民主。民主的前提是人权的私有权益,神圣不可侵犯。代表民主的是人权,不是三权分立!也正因为人权私有是民主的根本,也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人权人权,至高无上,分立个屁!人权本属个体,无须再分立,由此确立私权PrivateRight是民主社会的根本,No Votes No tax,No Private No Public;先天性地否定了任何中央集权在人权意义上的合法性,而无论其表现为革命,或是君权神授,还是"马克思主义领导下的三权分立"

如同否定三权分立之"主义",并没有否定私有制民主的社会,会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的国民权力;否定中央集权(国家主义),也没有否定国民议会根据危机管理的需要,将更大的行政和警察权授予政府,甚至推举出危机状态下事权划一的独裁官Dictator。与中央集权Depositism相区别的是,后者称为"联邦重权Centralism"。对此强调的原因在于,政府一切权力不是授之于不知所云的"人民",而是按照联邦宪约授自于国民的人权。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被授的警察权。默认权益归于国民个体,自然不可能存在法外监管的权力。

否定政府具有监管(而不是受限于授权的警察权)的权力,也同样不是否定国民授权之警察权,对于个体具有的约束力。政府的任何权力授自于国民,当然不可能具备对抗于国会而"分立的(天神的政府)权力"。政府因国民授权而存在,当然是仅仅服务于国民利益,而不可能是对全人类的人道主义责任。政府权力既然授自于国民,国民又是个体的,彼此必定有某种摩擦、矛盾,政府的权力当然不可能服务于"帮助这个国民,压倒那个国民,向弱者倾斜"之类。这些都是经常被各种特色哲学搞得颠三倒四的,却是简单的法学常识。

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中国公民难道只是贱民?比不上西哈努克的面子重要?

早几天前,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对钓鱼岛的官方立场,已经接近于理智的水平:"日本政府至少要承认,钓鱼岛主权有争议"。这是OK的。不管日本方面如何控制着钓鱼岛,现实就是有争议,并且中国可以以干预钓鱼岛的日常运作,体现这种争议。另一方面,这种争议也为日本政府方面正常承认:"钓鱼岛有争议"。如果中国党方面有点理智,钓鱼岛的事儿基本上就告一段落。只要双方承认有争议,就可以慢慢谈,毕竟钓鱼岛从利益上看,如果爱国领导不是别有用心,只是一个一两亿人民币的小case,无论如何不值得打一场战争。

但是不知是不是钓鱼岛在重要的是脸面的正义,价值不在于利益,或者重视炒作钓鱼岛的政治价值。才过几天,一位张志军的帝国夷部侍郎(副部长),表现出戈培尔式的自打嘴巴:"钓鱼岛没有领土争议,1895年以前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不容谈判",可能夷部侍郎张大人自以为很叫座!张大人的话还可以说完呢!1911年以前,还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夷锹不朝者可族灭之"。有这等历史见证,当当然然,全世界都是中华帝国的固有领土,全华夏儿女都是帝国党的国有资产。满意了吧?可是,别的国家民众,会怎么看

如果不是站在忠君爱这个党国,或者是帮亲不帮理的的传统美德的立场,请各位稍稍站在第三方立场,易位思维理解一下天朝以外的人类感受。天朝夷部如此出尔反尔,全无信义,万一结合起天朝主义跟纳粹和斯大林的一脉同源,是否会让帝国主义和他们的走狗们,联想起希特勒在慕尼黑协议中,刚刚说:"保证捷克斯洛伐克剩下的领土完整",才三个月就大军开放捷克,把捷克降为保护国?希特勒那时的外交部长里希特洛甫的表态,可比天朝夷部尚书男子汉得多了;但是德国的国际信誉也降为零,是否这就是天朝的"得道多助"?

恰好也是前几天,有一位中国公民,因为撕了天朝归化藩王西哈努克的照片,同样是天朝的夷部,完全忘记了自已作为政府,是服务于中国公民的,不但连求情也不求了,居然说出:"因为伟大朋友怎么怎么滴,坚决支持严惩中国公民什么什么滴"——>同样是美国公民在新加坡乱涂乱划,美国同样尊重新加坡的法律,但至少美国政府会为自已的公民求情。两两对比,不知天朝夷部眼中,中国公民只是贱民,比不上友邦藩王的面子重要?无论是对柬埔寨的中国公民,还是炒作钓鱼岛而言。天朝夷部,可能也以为这样可以得道多助吧

无论是从国家的利益,还是从党派的利益,还是从对于国内的形象宣传而言,天朝夷部如此外交的先进性,让人无语!很无语!非常无语!

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

革命的专制独裁叫专政,君主专政叫独裁

语言特色:革命的专制独裁叫专政,君主专政叫独裁
革命就象黑帮,最害怕"变节"
右派意识形态不是自由主义,是马尔萨斯主义

左右派之分来自法国大革命夺权后的国民会议。因为共和主义者(平等派)坐于主席台左侧,保王党(君主制主张者)坐于主席台右侧,故而得名"左派,右派"。随着双方从口水仗到互相进一步的革命,左派就自诩为"自由,平等,博爱"的进步派,把右派攻击为"不向弱者倾斜"的反动派。左右派之争,从法国大革命开始就是"稳定革命,开始建设"的右,与继续发动群众(大)革命的左的内战。

马克思主义继承了法国大革命的意识形态,并以阶级斗争的理论加以进一步发挥。所谓右派,也就天然等于是反动派之意,对右派的残害,也就成了正义的自证。中国革命传统,从来对同胞比对外国人要残忍,对"叛徒"则是更为残忍。因为革命就象黑帮,最害怕"变节"。问题在于,法国大革命中的右派是国民会议中的右派,而不是三级会议中的右派。换言之,此右派是在路易十六解散了国民议会后,以雅各宾党为核心的网球场议会中的右派,是参与了自巴士底狱后的起义中的右派,是革命后的平民集团中主张缓和革命的右派

将本来是"革命队伍"中的观点分歧的群体,还是革命队伍中的大多数!打成右派并付之恐怖专政!本身就已经说明了公有制民主的局限性,也说明了革命极端性的不可避免。左右派的分歧,既可以被和解为"人民内部矛盾",又可以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打为"阶级敌人混进了革命队伍",从而说明恐怖专政的必要性。此逻辑日后再次出现在斯大林和毛主席的政权中。革命的专制独裁叫"专政",君主专政叫独裁,并非只是汉语才有特色!
把右派视为现代自由主义,是一大误解。右派所持的政治立场,一般是马尔萨斯主义。他们的政治主张是按照当时所能理解的政治模式,建立和稳定长子继承权,从而稳定革命后的国民经济和政治环境。长子继承权取决于君主权威的建立,无论是从收编旧秩序的长子继承权单位,还是设立新的长子继承权团体,右派都需要建立君主权威。因此右派的确是主张君主制,事实上左派也需要自已的个人崇拜。

以法国大革命为例,把右派打成反革命显然是后来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春秋笔法。法国大革命中的右派,是狂热崇拜英国政治模式的革命党,崇拜的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将右派统称为"王党"大致没错,但他们主张是只是"君主制",不一定指被推翻的波旁王朝,——>另外强调一下,波旁王朝当时在法国的声誉一点不坏!所以王党至少包括旧贵族复辟者(很少),立宪派和改朝换代的宪政派。
由于法国大革命时期,除巴黎以外,整个法国的农民,特别是势力强大的天主教会,对于国王还有传统意义上的认同。后之如果砍掉国王,确实是"斩断退路"的投名状。因此保留某种形式的君主制(王党),保留路易十六王位(右派),保留性命(吉伦特派)的主张,都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英国后来的复辟和光荣革命的原因,倒不见得英国国王真有什么魅力。毕竟革命这东西,不能当饭吃。此分歧,正是后来爆发旺代农民起义,朱安党人,以及吉伦特派与雅各宾专政的根本区别,——>特别强调,这些人原来都是革命队伍。

把王党当成反动派镇压,在狂热革命(实际上是新执政者的不自信)中是容易的,但是也必然导致革命波及无辜者过广,而导致革命本身被终止,(不是坏事),更何况左派本身也需要革命领袖,同样把领袖奉为终身元首,直到成为皇帝!拿破仑.波拿巴!除了没有革命的刹车以外,左派与右派还有什么区别呢?无非就是不愿意承认君主制主张的合理方面,也不好意思把自已的元首称为新的君主而已。
理解左派对"君主制-元首制"的迷惑,也就可以理解贝多芬为革命的元首拿破仑,谱上《第三英雄交响乐》后,在听到拿破仑称帝的消息后又狂怒地撕毁之的感情。王党政治主张中的合理性,在日后的历史中一一体现出来。路易十八的复辟体现了波旁系统在19世纪初的合理性;拿破仑王朝体现了法国当时社会的确适用君主制,七月奥尔良王朝体现了立宪君主制。甚至在巴黎公社后,还差点复辟了奥尔良王朝。

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

卢梭是极权主义思想的启蒙者 雅各宾是首次实践

西方学者如何跳出了"左右"之争?
卢梭是极权主义思想的启蒙者;雅各宾是首次实践;
孟德斯鸠,伏尔泰与卢梭和洛克等不同含义的"三权分立";

至少在西方自由主义学者之间,与笔者的观点相融之处就是"极左就是极右"。象秦晖那种传统的左右之分,实际上是极权主义群体之中的左右。美国的David Norman画出了一份笔者观念中的示意图,表达的正是"法西斯主义本质上也是极左"的意思。{温和派——>左派——>极左——>极权<——极右<——温和派}。此示意图的两端的温和派,在环形图中是闭合的同一个群体,包括了中间派和沉默群体。

认识到极左的斯大林和毛主义,也就是极右的法西斯,甚至是法西斯的恶化版,就已经跳出了左右之争,更不会存在"土左洋右联合闹革命"的设想。笔者以人权作为标准区分左右派,或者以人权心证的原则,把理性主义者,全部归入意识形态分子之列,与西方同类学者的区别,仅仅是西方用的是"人权,自由"的大量属性表述(其中必有矛盾矛盾),没有采用法学对象的"谁主张谁维护"的实体原则。

只有在全面否定公有制民主,全面持定民主的私有制原则后,才能反思历史上的"左与右",以及随后而来的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到底有什么共通与不同之处,以及两者的传统根源又是什么。今天大量自以为得到法国大革命的启蒙,正忙着启蒙他们眼中的愚民的国产公知,不知是否清楚,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鼻祖,就是卢梭在理论上的奠基,雅各宾主义在革命上的首次实践?

孟德斯鸠和伏尔泰,两人虽誉为启蒙者,但是他们的政治主张实际上是君主的开明专制,即君主作为天赋君权的权威,确保民众人人平等的权利,从而废除贵族特权对国家的祸害;在此前提下保障个人自由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反贪官不反皇帝,皇帝要好好自律,皇帝面前每个奴才都平等。看似美妙的理想,由于皇帝君权不能真的神授,人人平等时就缺乏贵族长子继承权的支持,孟伏两人的设想是乌托邦

但是在孟伏两人人为代表的启蒙的基础上,分别产生了洛克式的清教徒信仰中的个人主义为原则的自由主义,和卢梭和雅各宾主义的公共强制观点。后者如果加上一个国王作为革命者的精神支持的话,就将是中国人熟悉的"商鞅变法",如果把国王抽掉了,就将成为后来反复带来动乱的公有制民主。前者所主张的自愿合作的契约和对违约的公共惩罚,隐含了"谁主张谁维护"的立宪和资本主义的精神

孟德斯鸠和伏尔泰设想的三权分立,本来是给开明君主出的主意,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控制首相、法院和三级会议之间的关系。如果了解到路易十五的诸多有进步意义的新政,都是被巴黎最高法院的贵族法官团否定的,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孟德斯鸠会提出三权分立的设想了。在洛克和卢梭分别的契约论中,得出了不同的政治构想。此几者设想的表面上的政治架构都是三权分立,实际含意完全不同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筑在君权神授,仲裁纠纷的基础上的,类似于中国两千年孔儒帝国的九院六部。卢梭的三权分立和他的契约论,是建筑在公有制民主能够监督元首的基础上,三分分立的目的是监督元首,好听点是"把元首权力装进民主的监督中""怀疑每一个统治者"。即使从杨恒均先生的文章,也能看出深受卢梭影响的痕迹。而洛克的个人主义的契约论,建筑在私权监督公共权力的基础上。

英国走的是洛克的自由主义的路子,美国青出于蓝,从英国自古以来君权神授的控制体系中独立出去。美国所谓的三权分立,既非社会中最重要的政治因素(仅仅是联邦层面的行政意义),本身也不是力量平衡的(法院明显弱势),反而掩盖了美国私有制民主自治的政治基础。但美国政治与传统意义上的左右派仍无联系。意识形态的左右派出现自法国大革命,自此后左右派绝大部分也只是意识形态。

斯大林式政权更愚昧,更为恶性

斯大林主义是法西斯主义的恶化形态;
法西斯主义是中世纪封建体制的现代版;
为什么一战后的欧洲和二战后的第三世界法西斯化?
法西斯主义是"中体西用"的五四精神的产物

观察苏东巨变后的独联体国家和东欧国家,以及改革开放中的中国和越南等国,这些穷途末路的斯大林国家,当他们改革开放"向右转"时,真的是"向右",但却不是立即采纳真正的私有制的市场经济!社会政治经济的形态与一次大战后的欧洲国家的法西斯主义,非常类似。两者根本的区别似乎在于,改革开放的社会是从极权状态中缓和,而欧洲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则是从传统形态向极权的恶化

即使包括东欧国家在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成功的从斯大林主义中彻底转向市场经济的成功案例,多的只是向国际接轨,但恋恋不舍地保留着这样那样特色的马尔萨斯主义的前斯大林政权。同样地即使把德意日和西班牙以及南美国家包括在内,也没有那个被称为法西斯主义的国家,因为进一步的极权化而变成了斯大林主义。相反它们之中至少有西班牙和智利这样自然转变为相对市场经济的社会

包括秦晖在内的国内外学者都注意到,同样为独裁,"左的独裁"仅仅是在偶然的"包产到户新经济"之后,又开始下一轮大跃进式的贫穷奋斗;而从来没有转化为西方意义的私有制民主社会的。反之"右的独裁"则不乏自行转化的案例。原因恐怕就在于,斯大林式的"左的独裁",实际上是更愚昧,更为恶性,既没有建立起任何稳定的私有经济增长基础,又把传统封建的稳定文化,在革命中付之一炬。

对比改革开放后的斯大林主义(中国称之为"新民主主义")与法西斯主义,前者的政治信仰仍然是公有制民主的理想,并随时以政治暴力实践之;后者实际上就是传统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权制度的恶化时期,对合理的私有制因素与不合理的民粹的共同压制。斯大林主义的最好阶段(即新民主主义的盛世)与法西斯主义的最恶劣时期,不考虑政治执政信仰的差别的话,经济可持续性程度上基本相当。

西方自由意义的学者(真正意义上的右)针对德国纳粹化和意大利法西斯的研究,一般认为法西斯主义是传统的欧洲社会掌握了现代化的工业技术,中世纪传统的君主制、长子继承权、宗教和等级等稳定因素,在工业化和科学化的冲击下瓦解,新的社会合作规范还没有胡立,达尔文进化论被生搬硬套成为社会人种的"物竞天择"。这种国家在遭受到一次大战的沉重打击后,就不可避免地法西斯化

这种观点在同样是社会进化论的实体社会学看来,是泛泛而谈的相对正确,但是反映出西方自由派学者,已经意识到法西斯主义是欧洲传统社会,在现代化工业技术条件后的逻辑结果。在"洋为中用"的技术引进意识下,东方如日本,清帝国与五四精神下的"新中国",不正是"现代化工业条件和科学知识冲击下的传统等级社会"吗?它们遭受过西方殖民主义侵略或威胁的历史,不也相对于一战的打击吗

上述研究观点之所以仍然是泛泛而谈,就因为它缺乏逻辑的一致性。在缺乏逻辑一致的先验性的实证科学体系下,他们在大部分情况下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被更不知其所以然的文人墨客哲学家奉为权威,也就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古怪批判。诸如批判进化论的社会化,批判不信神啦,没有传统啦,缺乏信仰啦,号召复古中世纪啦,甚至批判起工业化的进步,为传统国学招魂啦!等等。

但西方学者的观点也是相对的正确。因为法西斯主义的确是现代工业技术下的社会,对中世纪君权和宗教信仰缺失的替代,法西斯社会对于金融和大型工业企业的控制,对大企业的控制、监管和保护性垄断,相当于中世纪国王依赖的贵族长子继承权。列宁斯大林主义仅仅是用工团主义的群体单位的长子继承权,取代了寡头资本家。法西斯主义是"中体(传统)西学"的五四精神产物,大致是准确的描述

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社会对元首的民主监督,从来没有成功过

(元首制——>君主制)是公有制民主的合理优化;
元首无疑可以监管住整个社会;
社会对元首的民主监督,从来没有成功过

各位问问自已,(公有制(无私)+民主)这两个词,分别与(私有制+自治)对比,那一个让你感到"更崇高"?如果您现在认为后者更真理,那么在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都反感于(公有制+民主)吗?!不必强调"古代是公有制",将心比心,(公有制+民主)至少在某段时间里,是世界各国知识分子的认同的崇高;而不知道(民主==私有制+自治);公有制民主实际上(公有制+表面民主)。

"民主可以监督元首,元首可以监管社会"的合理化设想,是元首一言九鼎,避免七嘴八舌的久拖不决,更可以避免朋党相援的党同伐异。这是自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发现的政治规律,——>当然地,亚里士多德比罗马西塞罗时期还差得远,连私有制的语言概念也没有!迷信于"民主监督可以减小腐败"的人,大概没有考虑过腐败未必真的伤害民生,无穷尽的内乱,重大问题的久拖不决,反而后患无穷。

甚至在今天私有化程度最深的美国,在两党就赤字悬崖的可能性何去何从而相持不下时,有些美国人也已经焦燥:长考的后果,还不如现在出臭棋!所谓"两党相争,动摇了一些美国人对民主的信心"。原因并不是因为美国私有化程度比别人浅,而恰恰是由于美国是仍然存在公有制残余的民主,并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得到了强化。(凯恩斯主义+福利主义)就是西方公有制民主的主要特征,欧洲特别严重!

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民主必定是共同关心的,相对大部分个体是比较边缘利益的现实威胁的表决(如战争或防灾),却不会存留大笔国库怎么花那里的大奶酪,迅速得到表决案是自然而然。在公有制条件下,个人缺乏自持的积累,如果政府不是反进化论的怪胎,成为能下金蛋的鸡!那么公有制民主的蛋糕,必定是僧多粥少。久拖不决是小意思,如果不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比划比划,根本不可能有统一意见。

因此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得不叹服公元前四世纪亚里士多德的天才!有缺乏私有制的条件下,确实是寡头胜于民主,王政胜于寡头。不说有极大的优越性,至少也是诸害相权取其轻。为了避免终身执政(如凯撒)死后争权内战的动荡(如后三头),以明白可辩的父系血统为根据,确立父死子继的岗位责任制,实际上国家为之服务的名为"社稷(君权)"的长子继承权,反而成为社会最优化的政治方案。

"元首可以监管住社会"没有什么疑问,至于此监管是否对国民经济有利,那是另外的命题。但是"民主可以监管住元首",历史上有大量的尝试,没有成功的先例。很难想象公有制民主的观念,会如此顽固。阿克顿勋爵的口号,"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可以理解为"监管元首的必要性"。不过这已经等于说,"元首的权力"是吸引人的利益,而不再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上的负担。

如果当皇帝是一件苦差事,需要的是招商,而不是监督。这本身就已经说明公有制民主,为元首犯罪设立了足够诱人的诱饵。很难说元首最后沦落为伟大领袖,是元首个人信仰不够,还是公有制民主的罪过?如果元首恋权是因为革命者指责的"恋权不放",而不是"生命不止,为人民服务不息"的无私责任感,那么就说明公有制民主是错误的。遗憾的是,革命分子的口号,又清一色是公有制的民主理想

忽视几千年传统公有制的影响,而寻求于表面的民主,忽视于(私权——>自治)的先一步确立,是非常不明智的,可以说是自杀性的行为。传统公有制文化对于(无私(公有制)+民主)的直觉上的认同,很容易被民粹煽动,也很容易忽视少数激进冒险者的夺权,还自以为是"觉醒,有觉悟"!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大革命,曾经积极的革命者,在徒劳无功的革命中,几乎被斩尽杀绝!就是沉痛的教训!。

好心办坏事的人多的是

社会上的矛盾一般是双方情绪低落时的冲撞;
儿童自闭症康复中心的潜规则,番禺康复老师"情绪发泄"的悲剧;
监管有益还是助恶?司法诉讼真的不能代替"政府监管"吗


如果不是发誓不对孩子体罚,笔者有好几次,也已经给气得操起鸡毛弹子,要往小小臭屁股上挥下去。其实除了少数无法查证的,也无法理解的人以外,笔者相信专门做坏事的人是没有的,真心做坏事的人也是没有的。好心办坏事的人多的是,以为天下之大,自已偷鸡摸狗做几件坏事,(象在本博出没的一些股神,也象在本博出没的一些哲学家)的人也不少,更多的。则是一时失去情绪控制铸下大错。

要找到药家鑫和马家爵平日是个好孩子的证据,细节理性主义绝对有用武之地。又如佛山小悦悦的父母,可以任由两岁孩子在马路急转弯处,长年累月地乱爬,但如果说他们不爱孩子,他们是不认的;东莞打死孩子的狼爸,他自已一定以为是爱之深,恨之切,才会不知不觉之中下了毒手。广州地铁打架事件中,他自已插队却还无端咬掉年轻的干涉者的耳朵的老共产党员,估计平时早就窝了一肚子火。

美国有一部电影叫《Crash,冲撞》,讲的就是这样一种平时互相死搏的事件,实际上都是双方情绪低落时的冲撞,行为失去了控制。如果就事论事的话,其实不见得需要枪打刀劈。常见的事实就是,一些恶劣行为责任人,差不多都是一刹那之间的激情犯罪。平时不发誓,那一回照样会激情,平时预先发一个誓,就为自已的行为设了一个底线,何况那是对自已的孩子呢?对别人家的孩子,难道不一样吗?

番禺一民办康复学校的老师,平时据说很有爱心,但是自已一烦燥起来,就把一位严重自闭症的女童,"无意中"摔成重伤!笔者非常相信这位康复教师职业和生活是艰难的,心情是抑郁的,对于自闭症的儿童,其实是没有耐心的,她下手的时侯,并不是什么"打打,其他老师也打小孩",她分明就是自已在发泄,完全不知手头的轻重了。如果她在任职时,自已这样定一条底线,悲剧可能也不会发生了。

如果该康复中心在管理上,制定"不准任何理由打小孩",同样有可能避免类似的悲剧,不过,可能自已就要关门了。由于笔者太太的职业关系,笔者对于自闭康复的行业有一点了解。"偶而打小孩",几乎就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孩长家长只要能让孩子自闭症好转,一般也默认。说实在话,这些孩子的家长,自已几乎没有不打孩子的,多半是打了也没用,才把小孩往康复中小送,但却不是同意拿小孩发泄。

"自闭症"可能是对儿童身心健康摧残最大的精神疾病,严重的病人差不多等于已经死了。自闭症康复就医之难,在家长可以自由找康复中心时,竟然还如此之难,与其说是政府没有监管,倒不如说卫生部门的监管,已经过多,过严了。一些公害知识分子,对此类事件,表达他们爱心的办法,就是"政府为什么不管民办""康复学校收费这么贵,为什么还聘用无证上岗"之类!

实际上如果不是康复学校被政府管得太严,不致于自闭症的儿童找康复中心,如此艰难。退一万步来说,政府的监管能够避免老师不发泄吗?持证上岗有耐心训练吗?如果有的话,恐怕也不会出现多起中小学老师向学生开老拳的事儿。监管减小了市场的供给,恶化了家长求医的条件,才会让家长容忍于"技术性的打小孩";但监管本身,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老师个人素养上,都不能避免番禺样悲剧出现。

象番禺自闭康复中心的悲剧,是值得重视的;但与"政府重视而监管之",完全是两回事。难道除了想当然的政府监管,就没有别的办法吗?番禺一案中,患者家属向法院提出民事(对康复中心)诉讼,不妨想想如果诉讼的是国营垄断部门,患者家属虽更强势还是更弱势?保障是多了还是少了?法院依法判决民事责任,就一定比不上事前的监管?事实上,各地的康复中心已经内部整顿,不准打孩子了。

公有制民主的低效,动荡,向君主制转变的必然性

公有制民主即小农传统意识的乌托邦
公有制民主中的反腐败,革命和改朝换代
(皇帝监察+打黑+人民群众)强悍的反腐败;
公有制民主的低效,动荡,向君主制转变的必然性;

在社会进化论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演变",那么就不会莫名惊诧于公有制民主,对于传统社会的吸引力了。"一切(或主要的)财富归于公,人人平等搞普选,民主监督元首不腐败",多么美好的乌托邦!后一句是原始共产主义的观念,前两句就是世界上所有传统文明的"小农意识的平均主义",从法国大革命一直到文革大革命,一直将视为"最根本的平等"。

"民主可以监督元首,元首可以监管社会"是对公有制民主运作模式的概括,自法国大革命开始,将其视为是对"君权神授,上帝监督元首(君主),君主监管社会"的进步。民主让很多人产生了错觉,以为可以随时更换元首,这样就不会让元首的腐败的特权,可以经由下一代传之永远。换言之他们认为"改朝换代"或称"革命",是抑制腐败的利器,因此改朝换代越是频繁,恍惚"腐败就会越小"。

当改朝换代被视为"反腐败"最有力的,实际上是也是唯一的工具时,革命与改朝换代,看上去的确是"进步的"。所谓选举只不过是与暴动等效的"改朝换代的工具",仅仅是流血与暂时不流血。实际上这也是绝大部分革命分子(他们常常自称是"民主斗士")的思维:统治者不愿意被改朝换代,就用暴力推翻他!——>由此,民主与不民主,也就成了改朝换代之各革命党争权压利;而已

类似的思想方式并不局限于传统社会的革命家,同样被统治者的权力所认同。既然对皇帝/元首的改朝换代可以反腐败,那么皇帝对责任官僚的频繁更换、空降,当然也可以反腐败。所以无论是印度和土耳其的穆斯林帝国,还是东方帝国的历代皇朝,都很注意定期空降官员,官员不得本地任职,甚至不得在任职地谈恋爱。统治者不但鼓励人民群众监督官员,还派出记委(监察史),确保反腐败政治万无一失。

寄托于"民主监督元首"的革命党,常常忽视了常见的事实,那就是统治者对于官吏的腐败之不能容忍,更甚于被其治下的民众的愤恨。无它,官僚的腐败不一定损害民众,但必定损害王朝的根基。所以自治官官可能相卫,但是就元首恨不得把贪官剥皮实草(明太祖),以儆效尤;对于人民群众告密之"监督腐败",就推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点就连武则天和毛主席,也不例外

无论如何民主法,民众对皇帝的监督强度,显然远远不及(皇帝监察+打黑(如武则天)+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的综合治理。但是否由此杜绝了官场的腐败呢?自行品味!如果答案是否,那么实体社会学就向你提供参考的原因:由于沉默的大多数,也由于大社会群体,上下的信息必定不对称,因此民主不可能监督元首无穷的权力,元首反而可以轻易导向监督,只需要找几个替罪羊,就行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元首不一定是坏人,元首也可能会想做实事做好事;但是民众却不一定理解元首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可以肯定的是,元首要做的任何事,都必定在正方反方都有强大的声浪,而且沉默的还是大多数。由此而来的"监督舆论",如果不是事事都交由全民公决,就是元首如果不是辞职(政府失效),就是不得不镇压异已,寄望于"事情办好了,人民就理解了",——>商鞅即是如此

公有制民主的元首制,由此一边淘汰着任何不忍暴政的的元首,一边迎合着任何敢于暴政的领袖。社会在政府失效中动荡,元首则面临着要么无能为力地失权(很可能丢命,如罗马帝国的下岗皇帝),要么就要成为暴君的两难选择。不难理解,公有制民主的元首制,为什么总是劣币驱逐良币,总是以杀人如麻的暴君,终于立地成佛的方式(马下治天下),在臣民千恩万谢之中,转变成君权神授的君主制了

别看他们此起彼伏的,其实只是几个左棍连着叫

风起云涌的主要是"公有制民主"的舆论;
"公有制民主"在西方是声浪,在东方仍然是主流;
公有制民主:广泛的民主监督元首广泛监管的权力

远至启蒙时代以前的欧洲君主,本身在当时就是持相对开明(专制)的态度。今天世界上真正坚持"专制"的人,可以说凤毛麟角,完全可以加以忽略。但是如果还有一点客观的态度,不要说在东方帝国的导向里,就算是环顾全球,也很少看到有多少进步舆论,号召的不是"公有制的民主"。假如不是领教过乌有之乡几万头毛左老贼的浩大声浪,真的会让人以为"世界公有制民主的浪潮风起云涌"。

没有被"凤起云涌"吓倒的,至少还有镇压美国工会运动的格兰特将军/总统。在他的回忆录中,还特别解释了,当格兰特还是西部远征军的上尉时,有一次给周围此起彼伏的狼嗥吓坏了。等到摸近一看,原来只是灰太狼和红太狼,小两口变着调子二重唱!格兰特当上总统后,以此理解当时美国言论自由下的左派骂声:"别看他们此起彼伏的,其实只是几个左棍连着叫"——>请对比一下乌有之乡

欧美社会的公共舆论,也是左派的声浪大一点。连诺贝尔奖,也是百分之九十颁给公有制民主的先锋队。并不见得真的是左派斗士代表了大多数,而是西方政体仍有很大程度上是公有制的民主,(尽管比东方帝国轻得多),许多人仍然是沉默的大多数,部分不沉默的如美国茶党,又不得不在大多数时段里保持沉默,为自家的"民生"奔波!能够专业地"代表了大多数"的人,不是绝对没有,也是少而又少。

但是在东方帝国,如果说乌有之乡复辟文革这类极左是"风起云涌的一小撮",那么在知识分子之中,假如用人权私有的特征校验一下天朝舆论界的话,又或者自已与周边各色人等交湾一下,就会发现"公有制民主"者绝对是大多数,无论他们自以为是左的,还是右的。这还没有算上沉默的绝大多数!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里里外外极少问"政府是不是管得太宽了",总是说"政府为什么不监管"!

实体法学的要点就是"世界上不存在无源之权",任何权必定有角色之源,行权必定有成本,也必须有利益回报。从"权力之源"出发,监管/规范必定只能是警察权。警察权如果源自公民私之授受的约法,即所谓"规范",则无论是管的范围还是执法的成本,都必定涉及"是不是管得太宽了",而且警察权必定是地方性法规上的依法执法。完全没有限制的极端警察权,唯一可能是源自君权的极权!

按授权之源,把监管与规范区分开来,那么监管就必定是君权对私有产权的侵犯,如果没有侵犯到你,那是还没轮到你!或者你阁下暂时给豁免了!就象超生罚款如果成立,则意味着初生人头税是人人平等,阁下暂时给豁免了,但终归有一天会"人人平等"。公有制民主的幻想,就是监管的权力是无限大的,民众的监督也是无限有效的。监督着权力无限大的监管,监管就不是"绝对的权力"也

这就是公有制的民主观!"一人一票""普选"是监督君主的好办法。问题在于,如果当权者实际上是长子继承权的特殊利益集团选定的,"一人一票""普选"可以限制这些集团吗?在欧洲,在美国,成功限制住了吗?——>如果完全成功了,就不会有今天的世界经济危机!也不会有上世纪的大萧条!连在欧美都限制不住,在东方传统帝国里,会有一丝半点作用吗?

尽管中国还没有"一人一票""普选",(万幸!),舆论传媒可以作为替代的镜子。如果说官媒极可能被特殊利益团体所左右,那么并没有被官媒控制的民间舆论和记者,到底是时时处处不忘"国家为什么不管",号召让政府监管整个社会,指责私有产权缺乏"封建长子继承权的社会责任心"呢?看看国内民间舆论,到底是批评中国监管过多的人多呢?还是批评世界上监管最多的中国,监管得还不够呢

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

公有制民主就是元首制,广义的君主制

"人民主权论"与"君权神授"可以完全统一;
公有制民主就是元首制,广义的君主制;
从元首制向君主制过渡后改朝换代,是封建治乱循环的模式;
元首制是君主制的过渡,不是历史的进步

公有制的民主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下,那就是个体利益是不存在的(至少是个体不容自行判断的),指望于通过"民主监督"手段,确保公有制的公共管理是在道德高尚的、有才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英管理下,——>只有在公有制的民主中,才存在"精英之说",实际上就是元首的意思,——>从而既达到了公有制"平等-公平",又确保了政权不会被专制君主世袭,——>其实就是元首制

在公有制"沉默的大多数"的客观条件下,卢梭和伏尔泰的"人民主权论"与"君权神授"是完全统一的,可以视作以侵犯人权为标准的广义的君主制,即均存在独立于国民私权"私相授受"以外的"天赋特权"。正是这样的等效,方才将"进步的社会主义"与"反动的君主专制"等而为一,公有制传统信仰的"进步的革命"带给全人类的,却是惨不忍睹的极权帝国!人间地狱

可以把广义的君主制按照世袭与否,区分为"君主制"和"元首制"。以往将罗马帝国视为"君主制",实际上尽管罗马皇帝拥有接近君主的权威,却不是世袭的,罗马帝国实际上是元首制。一直到君士坦丁接受基督教后,由基督教而得到了君主神授的世袭合法性,罗马帝国才成为君主制。历史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以君士坦丁通过基督教建立君主制,视为拜占庭帝国的开端

根据元首制的定义,除罗马帝国以外,还包括罗马共和国,也包括雅典民主选举的领袖如伯利克里,包括了叙拉古的僭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解说的所谓"原始共产主义的领袖";再往近代的基督教的教皇,伊斯兰教共和时期的哈里发,"永远腐蚀"的罗伯斯庇尔,代表了德国人民的希特勒,安定了意大利的墨索里尼,革命领袖列宁,伟大领袖斯大林毛主席,还有中苏帝国的政治局,……,统统是元首制

无论是罗马帝国,还是朝鲜金国,伊斯兰教从共和的哈里发向血缘的先知代理人转变,还是中世纪欧洲从军事领袖(元首)转变而成的国王……,甚至从毛教声称"把毛泽东宗教化,毛家世袭化",都可以看到从元首制向君主制的转变是无缝的。公有制民主信仰者的错误之一,就是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论"出发,以为元首制转为君主制是"退步",而把"君主制"转为"元首制"视为"进步"。

历史事实上所有君主制,都是从元首制转变来的,并通过该转变,实现了政治的稳定和国家实体的建立。相反,所有君主制被推翻后的元首制政体都是不稳定的。甚至于罗马帝国本身的政治也是动荡的,政治稳定性与君主制的东方儒教帝国,差之远甚。原因正是在于公有制民主"利益分子极大"极大而"党内民主分母很小",导致了阴谋活动变得有利可图,不可避免地出现残酷的朋党相争!和仇杀

因此历史上是君主制总是和平地代替元首制,又总是在革命中推翻了君主制,进而在新一代的军事领袖中建立元首制,再在元首制的稳定努力中,重建君主制。原因并不是一定是什么统治者"父死子继"的私心,而是"民主真的会乱",但那种民主实际上指的就是"元首制=公有制民主=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贤人政治=精英治国……"!"改革"最危险不过就是用普选的元首制,却自以为是"政改"!

所谓西方对东方发展的影响,最危险不过的也不是西方"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而是西方欧美(特别如欧洲,如法国这类左派国家),忽略了他们自已"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基督教在整体上否认个体价值观)的现实,用所谓"人民主权论"干预于东方民主进程,而实际上是用最不成熟的元首制强加于后进国家,甚至冲击了"私权——>自治"的真正的民主进程,导致了后进社会无穷尽的动乱
ps:十八大党章修改的禁止的"个人崇拜",就是元首制的特点君权神授重点在信仰卫道,不需要个人崇拜

大革命总是走向极权政体

民主的稳定构筑在"默认权益归属个体"的基础上;

公有制民主的败选方不能容忍"革命"失败;
公有制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绝对化=多数人暴政"
"为了革命(进步)"的大屠杀大镇压,势属必然;

民主能够成功的最根本条件,在于失败者容忍的底线,能够接受竞选的失败,从而构成彼此的妥协。这种容忍是构筑在私有制"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基础,在公有制的民主之中,是不存在的。因此公有制的民主,总是表现为获胜者迅速"尊重选举结果",而失败者就拒绝接受失败,没完没了地"游行,示威,抗议"……!失败者可能票数劣势,但未必没有打一场内战的能力

公有制的传统,让很多人以为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指责于上述付诸内战的"竞选失败者";浑然没有想到,绝对意义的"少数服从多数"是建立在"个人可以忽略"的公有制前提下。民主是对自愿的集约议案的"少数服从多数",而不是对共同命运的"少数服从多数",民主是合作的方法论,不是剥夺的、强制的工具。如果没有"私权-自治权"的独立,即使是表面的民主,也将必须被颠覆

当个人可以被忽略时,个人的投票权也是可以忽略的,专制本身就是"民主"的逻辑后果。所有民众,如果不是等统治结果出来后(无论是经过内战还是竞选)顺从于强者(不论是什么理由)的中立沉默者,就是非黑即白,非友即敌。不是投进步的票的,就必定是革命的敌人,反之亦然,充其量就是"愚昧,无知,惰性,不积极"的愚民,等着革命胜利者去教育,去启蒙,去饿死,……,甚至被杀害!

假如"少数服从多数"不是自愿的集约,其强权的结果必定超出失败一方的容忍底线。那么此时的民主只不过是强者一方征服弱者一方的工具,对于双方来说,所谓的民主选举,只不过是内战时的动员。法国大革命与俄国大革命,都是在"革命成功"的进步分子,尝试兑现一下革命前的诺言,忽然发现竞选的结果是"反革命"时,马上反悔而出现的"大革命"。所谓选举,似乎只是革命的橡皮图章

假如不是先天性地给革命贴上"进步"的标签的话,那么就会发现,无论是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多么美妙,事实上他们践踏了自已的每一个理想;无论俄国大革命的初衷是否仅仅是推翻沙皇,事实上早就寻求不光明手段夺权的列宁激进组织,成功夺取了俄国政权,并在大清洗上中把所有曾经协助夺权,或造成列宁可以夺权的政治环境的所有革命分子,全部杀死!(俄国革命者主要是社会主义者,无论左右)。

大革命总是走向极权政体,要害的关键不在于"野心家缺乏信仰"。无论是希特勒还是列宁,无论是罗伯斯庇尔还是毛主席,如果他们是没有信仰的,世界上有信仰的估计是不多的。更不是什么腐败的问题,罗伯斯庇尔被称为"不可腐蚀的人",罗总理如果是腐败的,世界上没有清廉的官。说这几个人的出发点也是好的,恐怕是比较中肯的评价。历史重复地在法德俄中等传统国家上演,不可能是偶然情况。

悲剧的关键在于凡是大革命,都不是建立在"私权,自治权"的独立基础上的,都是不可避免地反对私有权益,强调"公有制条件下,民主监督统治者"的公有制的民主革命。它的必然结果就是让任何选举的结果(如果有的话),必定超出败选一方的容忍底线。所谓"革命的原则问题"——>显然,任何一方都认为自已是必定正义的!而凡是大革命,一旦权力被敌对方控制,已方几乎必被镇压。事实如此

更奇妙的,由于公有制民主总是让大多数人成为弃权或沉默的"大多数"(其实明智),结果所谓的"竞选多数"只不过是"积极分子中的多数",实际上就是激进分子的代名词。"布尔什维克(多数派)"和雅各宾派的专政,就是这么来的。如此少数的专政,当然经不起真正竞选的淘汰,但是革命既然是进步的又不可动摇,何况革命组织唯革命领袖是从。因为"为了革命"的大屠杀大镇压,就势属必然。

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计划生育祸国殃民

公有制民主中"个人是没有意义的";
剥夺个人价值判断,公有制民主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公有制民主的选民不能理解选举本身,正比于(集团规模×公有制程度);
公有制选民不得不选择沉默,或追随元首原则,直到内战发生


从计划生育的争论的方式,可以捍到公有制为什么不可能有民主。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与东方帝国孔儒传统完全没有冲突的观念:个人不能独存于集体以外,个人的观点和自由是完全没有意义的,统计个人见解也是没有意义的,有效的意见(价值观)是作为集体的意见。阶级斗争如杀汉奸之类,无论是对真正的敌人还是误伤的同志,都必定是正确的,因为个人是没有意义的!此即雷霆雨露,皆正义也!

生育如果是要计划的,那也是个人私权内的私事,阁下自行计划就是了,连公开的必要也没有。能够把本身国民个体的私事,用"社会利益""环境利益"的理由,变成公共的问题,本身就已经说明,"个人/私有是可以任意剥夺的",只需要找一个公共的理由,同时政治当朝可以运用暴力强制之!显然这如果不是君主的极权,就是多数人暴政。两者其实等效,因为多数人的暴政,总是体现为少数人的专政。

有效的民主的基础,在于尊重"个体是价值判断的原子单位"。原因是进化论的成本效益原理:个人最理解自已的权益,因此其判断也最直接。如果个体本身不能根据自身权益的损益作出判断,本身就已经意味着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无论是否有民主选举,对于任何议案的理由、甚至议案本身是说什么东东的,更谈不上对数据"资料"的核证……,对于绝大多数选民来说,选举议案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

接触过"市场调查"的人,特别是东方帝国政治部门搞的调查,大概都有共同的感受,那就是调查项目本身,不但是误导的,而且是不完全的,选择题无论是与否,都是错的!一些抛弃了私有制在原则,追求什么"一人一票普选"的人,大概不明白,公有制民主下的选举,如果是假的,你就不用操心;如果是真的,就是这样一些词不达意的"选项"!却要求你由此付诸一切,甚至是对你生命的裁决?!

不难理解,即使不是吴帮主那种"党派的代表最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假选举,就算是"政治改革"后真心实意的真选举,选票选项的制定,与民众真实观点之间,都存在着不能吻合的GAP,而且这样一个落差,与选举覆盖的规模成正比,也与公有制的程度成正比。当选举的规模大到一定程度,或者公有制的程度深化到一定程度后,政党和选项之间就根本不可能与选民统计意义的意向相吻合了

可以肯定的是,这样一个程度,必定远远在中国的规模以下,也必定在中国的公有制程度之下。即以计划生育而论,试问如叶檀以及其他官方学者,尝试过理解实体经济学以进化论为根据的"计划生育祸国殃民"的先验结论,及其相关逻辑吗?反之各位反对计划生育的人,是否完全看过叶檀的数学论据?是否能验证她提供的数学证据是真是假?就算是中国统计局统计的GDP都是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

因此一旦放弃了私有制的原则,那么对于"民主表决的根据"而言,就走上了把简单(地根据自已的利益判断)的问题复杂化(根据集团的利益判断),而必定在不大的(集团规模×公有制程度)下就超出个人理解的极限,意味着越来越大比例的选民,变成了多余的羊群,——>中国规模的普选,必定意味着99.99999%以上都是羊群,此即"公有制民主下,愚民必定是绝大多数"。

(集团规模×公有制程度)导致"愚民绝大多数"时,被动地成为愚民的选民,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是成为沉默的被精英代表者。对于特别关心国家大事,又有精神余力者,如五四爱国学生之类,从简化问题出发,就要追随着某个元首的指挥棒行事。此即公有制向君主转化的开始,即"元首原则"。此时所谓的选举,就成了拉朋党,表立场的政治对抗。内战的火花,就从此处开始酝酿

等级社会中,剩女特别多发于高学历女性

"代表未出生的胎儿"极权于"未来父母"的计划生育;
"代表沉默的大多数"专制于"国民"的君主极权;
基督教信仰中的原罪/计划生育;
"人权=谁主张,谁维护"鉴定"未生子女无人权"

从人权的意义上说,个体生育的权力是私得不能再私的权。因此计划生育必定是侵犯人权的,而且是极端地侵犯人权。国家能够对臣民计划生育,必定可以计划臣民的婚姻,也必定可以计划臣民交配(纳粹),当然也可以计划臣民的死亡。所以计划生育的"合理性",无论数学爱好者(他们的数学真的了得,只是不必去争),拿出多少证明计划生育"合理"的不反智的"论据",都没有什么可争的。

只有否定了"生育是个体的私权",才能否定计划生育侵犯人权。正如只有否定了进化论才能否定"交换创造价值",才能否定"社会是合作中发展",从而肯定了"发展论(被歪曲的进化论)""(善恶/阶级)斗争中的进步",即他们指责的所谓"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因此基督教与马克思主义才会攻击进化论,象计划生育的粉丝才会攻击"人权"本身,甚至连此攻击也与基督教的误区相通。

一些支持计划生育的哲学家,(他/她们大概以为自已是公知!),为了否定"生育是私权",为计划生育暴政开脱,提出"生育(未咨询未出生的子女)而侵犯了(未出生的子女的)的人权"。这才是他们哲学上的论据!!至于计划生育的科学派的"实验,统计,数学"只不过是为此是为"计划生育必定正确"而作的修辞。当一些人迷信数学,就会有骗子把数学用作修辞。这就是科学派"不反智"的奥秘

"父母生育(可能)侵犯了未出生子女的人权",这种古怪的理论罕见于马恩毛理论分子,但广泛可见于基督教信仰的国产群体,——>西方无论是书籍还是论坛,看不到这种古怪的思想,但可以在韩国和日本等东方社会的基督教论坛中反复看到,特别集中于"剩女,离(婚)独(身)"和"独(身)母"的群体。原因似乎不难理解,因"剩"而羞愧的女子,如果想自慰,没有比上述更好的借口了

在等级社会中,剩女又特别多发于高学历的女性,因为她们对高等级的期望,多少耽误了自已的青春。类似现象也可以广泛见于如印度婆罗门的高种姓妇女。但这种观念并非女性专利,也可见于萧澣教授这样法学家。萧教授在他家萧公子出生时,自作多情地发了些长博文,向上帝和萧公子忏悔;无非就是"儿子啊,太对不起啦,老爸不是比尔盖茨,把你带到这世上,让你受苦啦……"之类。

此论调如果成立,那么"保护未出生儿童"就将成为最美妙的极权借口。逻辑上与君主"代表沉默的大多数",对"自我维护的极少数"专制的道理,一模一样。因为"未出生"是无限的,"已活着"是有限的,为了无限的"未出生"人,而对有限的活人专制,哲学上绝对没有问题。从哲学上确实就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无穷逻辑,除了在奥卡姆法则/哥德尔定理前被粉碎,这种哲学是无敌的。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在科学上的逻辑答案很简单:"存在就是合理""没有存在,不要引为证据"。所以当前有蛋就先有蛋,当前有鸡就先有鸡。还没有出生的子女,人权是不存在的。所以父母的生育,当然不可能侵犯子女的人权。生育可视为父母的自我复制,父母无须对子女生出来的处境忏悔,就象父母无须对自已的处境忏悔。由此可见基督教的误区。基督教的原罪,就是对自已的"存在"的忏悔

人权的核心不是人道主义,而是"谁主张,谁维护"。正如君主不能代表"没有自我主张的(沉默)大多数",国家也当然不能以"代表未出生者"专制于"活着的国民"。子女就算简单自杀"报复",让父母伤心个半死,也只是报复,而不是对"现有利益的维护"。而父母被强制计划生育,则杀死任何强制计划生育的官员,都是现实私权维护。尽管在具体方法上没有标准答案,"杀"之法也未必最有利。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君权合法性取决于奴才的自愿合作

实体法学立足于"可行权的权力";
法学一般是"断言集"的"解释集";
实体法学是单一逻辑的方法论;

暴力征服可以抢来东西,但不能提高行权能力;
君权合法性取决于奴才的自愿合作;信仰的重要意义;
君权"大哥替小弟担待"的严重后果

因为实体法学是立足于"可支付行权成本的行权能力上的权力",由此通过直接行权,或"(自负成本的)授权"作为间接行权的方式,从而完成对社会上"可支付行权成本"的所有利益目标的支配和管理,由此而形成一系列通过"权力之源的授权"的权力对象"树型体系"。如"君权"实际上就是"君主负担政治成本的授权体系","人权社会"就是个体自食其力并负担个体利益管理成本的社会体系。
古今的某种法学,一般而言都是某种哲学或理论体系的论点汇集,逻辑上是某种多逻辑系统的修辞性解说。实体法学则是由进化论得到的社会论点的方法论。因为在进化论确定的前提下,该论点将是唯一的。因此实体法学的逻辑体系之方法论,与其论点是一一等效

"君权神授"只是一个花钱的口号。如毛主席万岁,就是一种君权神(正义所)授的权力体系。无论宗教如何信仰,如果不是通过成功的忽悠他人(而不是自已"信仰"),"神"是不会自动为君权承担行权的成本。但是如果通过"信仰"忽悠来了狗腿子,把他们个体的行权能力转移到君主的名下,那么"君权神授"在其信徒可以行权的能力内,就具有了合法性。反之民众不幸缺乏信仰,君主就没戏唱了。

征服者的赃物常常让野心家产生错觉,以为"暴力(行权)"可以创造合法性,即所谓镇压,或枪杆子出政权。实际上"征服"可以强占对某些利益的占有,甚至可能消灭旧的持有者,但却不能提高自已的行权力,却消耗自已的行权能力(成本)。通俗地说,暴力征服可以抢来某种利益,但不能提高自已行权能力。前后两者存在着概念的差异。后者的能力未必有效行权于占来的东西,"抢占"又需要成本

因此君权行权的能力(合法性),只能通过信徒的自愿奉献/合作,而不可能通过暴力征服去完成,并非是道德要求,而是成本的限制。正是这样的一种基于进化论的成本限制,一方面促使了中世纪君主和贵族的道德标榜,也由于君主和君主的信徒(贵族),他们对平民的征服,仅仅是增加了自身支配的"东西",而不是增加了自已的政治基础。相反由于不能有效利用资源,社会生命和财产,都严重萧条

为了克服"自愿的合作"才能提供君主系统行权能力的客观限制,出路无非两条。一是顺应人性"本私"的自然属性,把人权利益归还给国民,由此从自愿的交换之中,把君主制政权变为服务型的政府,no votes no tax,由此重塑政府公共机构存在于政府的合法性;另一个办法,就是大本钱投资精神文明建设,搞点信仰之类的宗教,让尽可能多的民众"不缺信仰",同时承受着社会生命财产的凋零代价

权仅仅是微观上的"家庭中的君权",父权本身就是君主授家庭授予的特权,当此特权附有君主授予的"产业"时,就构成长子继承权,即(君主授予的(父权+产业)=长子继承权)。君主授权的同时,也承担着父权和长子继承权维持的成本,如果他们自已不能维持的话。维持父权的就是所谓"孝的义务",家庭的纽带要比贵族长子继承权的"主仆"纽带更强。不过"反封建"同样颠覆了父权家庭

如果贵族的长子继承权本身,不能自我维持,成本就会转移到了君主政治的身上。按东方黑社会电影文化的台词,就是"大哥要给小弟们担待",但是大哥不是可以下金蛋的鸡!大哥扶持亏本的贵族(所谓的弱者),仅的是从有效益的贵族那里"再分配"(必然损害这些贵族的支持),以及从无权的平民中掠夺(将导致民众的反抗),实际效果就是大哥君主替小弟们当枪手,损害的是自已的君主合法性

君主破产将意味着自君主授权以降的所有封建产权的失效,这也是授自于君主的贵族们所极力避免的,此即"既得(长子继承权)利益"的真正所指。废弃旧贵族可以加强君主的政治基础,但是显性的"小弟流失"会吓坏大部分笨主子。君主吸引新的"有效益者"是常见的办法,如面向富人创设新的贵族长子继承权。但由于社会持续凋零,此举仅是推迟革命的到来,代价是革命更为猛烈,如法国大革命

法学是社会学的荟萃,所有论点的集合

法学是社会学的荟萃,所有论点的集合;
实体法学是实体经济学的对象表述;
任何权力实体,必须有行权的能力;
任何行权,都有成本;

把法学或者经济学,看作是一个代入实证参数的逻辑函数,参数是先验性的社会进化论,那么将有函数(经济学(进化论)=法学(进化论))。在先验的进化论的约束下,笔者的法学与经济学体系,实际上是同一社会现象的描述,仅仅是用面向对象的系统论确定实体,用法学特色的"权力"对象命名,方便对实体对象在社会中行权的损益过程;由进化论成本效益原理,约束其基本行为能力。

不太为公众熟悉的新名词"法学",其实是一个大箩筺,乱七八糟的观念都往里装。象虽然同为"民主派",但是(可能因为信了基督教)多少有点神经质的萧翰教授,他那些正义法(其实就是基督教习惯法),与笔者介绍的实体法学就没有什么逻辑上的关联。即使是同样与笔者名为"经济法学",有心人如果查查维基上的标准答案,就会发现那是数学骗子的盛装舞会,学名叫"新制度学派"的玩意。
ps:汉语"经济法学"又有另一解释,实指西方形式的经济私法,此解义似仅限于东方帝国;

如果要对"法学"作一个准确的概括,笔者认为可以这样描述:法学是所有社会学最终论点的集合。换言之,任何社会学理论,最终总是会汇聚成"(按那理论的意见)该怎么办,及为什么"的条条框框,这就是法学。因此法学实际上就是社会学的荟萃。这也是法学为什么是一个大箩筺,社会学中无论是刨故纸堆的还是讲哲学的,无论是信教的还是骗数学的,还有乱七八糟的哲学,全都会出现在法学里。

因此"权威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方法论的科学性,服从逻辑实证的要求,"没有实证不要引入实体",如果代入的实证是可以核证的,结果又是客观可以检验的,那么就是科学的;反之除非枪杆子里出真理,否则除实体法学外,任何法学无论是根据还是结论,全是不可验证的,都免不了道德作为真理标准的陋习。而实体法学的作用仅仅是运用系统论匹配着法学名词与实体的关系,与道德无关。

与实体法学相关的是实体经济学。当如长子继承权这样的法学概念在实体法学中表述时,它既与中世纪政治体制和司法概念相匹配,也与现实社会中的现象相吻合,最重要的是,它符合"授权"与"责任负担"的成本效益的彼此依赖和约束关系。这是任何道德哲学类型的法学所不具备的。换言之,任何实体法学中的"权力实体"向他方授出权限时,都不仅仅是"精神正义上的支持",而是维护成本的担保。

如果不理解实体经济学"谁主张(授权,行权),谁维护(承担成本)",将无法理解实体法学中的成本效益平衡的先验的进化论,也将无法理解,"谁主张,谁维护"的等价命题就是"被奴役"的定义,就是"承担了成本而没有得到相应的产权"。正如实体经济学一样,实体法学完全与道德,哲学,信仰,感情,宗教,传统……统统无关!仅仅是先验的进化论的成本效益定理的体现,是它不可抗辩之处。

把长子继承权和私有产权分离,即使如翻遍古今典籍,也不可能找到相应的权威依据。但是此命题在进化论的成本效益原理中,又是明白无误的事实:私有产权自负盈亏,长子继承权由君权承担其最终盈亏。同样,在实体法学之中,所谓民主根本就不是什么信仰道德的问题,而是私有产权集资购买公共服务,定立服务质量的问题,即所谓no votes no tax。但换言之no tax,政府也会说"滚你妈的蛋"。

实体法学的立足点,就是任何权力实体,必须有行权的能力。不能行权的权力是没有意义的,行权是需要成本的。对应到私权上,不能带来效益的私权是没有意义的。对于君权来说,如果君主权力不能承担对其统治基础的长子继承权的支持,则君主权力就会因为破产而自行消失;如果君主权力转向(私权——>自治权)的支持,即最终将成为君权可有可无的,仅仅是象征性的君主立宪,如英国

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

监管的权力意味着君权

长子继承权和奴隶制,都向纳税人转移成本;
君主针对长子继承权的"监管""反暴利""宏观调控";
监管是对长子继承权的"微调",对私有产权的国有化;
监管与规范的概念异同; 监管是规范的警察权的极端化

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凡是能自治的不监管,凡是能事后追诉的,不事前监管",至少从文字上是写对了路子。但是只要对照一下强大的特权利益部门,能够把"去特权化"的改革,给革命成"国进民退",还能打死不承认!不由得公民们不对这些贵族老爷的反改革能耐,肃然起敬。但是归根到底,不是这些特权利益部门的贵族老爷自利——>问天下谁不自利?而在于民众对于长子继承权缺乏认识。

当把依赖于行政力量扶持的贵族的长子继承权,从私有产权中分离出来后,整个从奴隶制到中世纪一直到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体制,就变得玲珑剔透。奴隶制对奴隶的所有权,一般而言也是长子继承权,因为奴隶主控制奴隶的成本,实际上转移给了奴隶制国家的税收负担。即使不考虑奴隶本人被视作畜牲,对于没有蓄奴的纳税人,也构成了剥削。这是这是罗马共和国(不是帝国)衰亡的根本原因

贵族的长子继承权的维持,与奴隶主把控制奴隶的暴力成本转移给国家纳税人的流程,非常相似。象国资委和包括中美在内的垄断的金融体系"过分垄断,以致大得不能倒"的维护成本,同样是给国家,以"救助,帝国的长子,国家的支柱、利益、安全……"等等无穷尽的,不容小民纳税人置辩的伟大理由,强行转嫁到了平民百姓的身上,有谁敢说半个不字,说不定就让韩德强这类毛左,打成汉奸

所谓长子继承权就是不容破产的;如果面临破产的危机,国家(君主)是必须加以政策和资金外的扶持。反之,如果长子继承权效益好,持有的贵族是没有权利尽情享有的,否则即为奢侈,效益好的长子继承权要自觉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减轻君主的负担。如果等君主开口就是觉悟不高,君主开口时就叫监管,"反暴利法"。这种享有长子继承权的政治稳定和暴利时相应的额外责任,就叫道德"经济学"。

如果说长子继承权的创设是社会主义的建设,对长子继承权的监管就是所谓的调宏,影响大量长子继承权时就叫"宏观调控"。无论是那种说法,都是君主权力对持有长子继承权的贵族的"微调"和利益的酌量回收。君主对贵族长子继承权的监管,是过多效益的回收,但长子继承权效益不好时,就要扶持,避免其破产。实在要取消没有希望的项目,也要安排贵族再就业。如特权工人的"下岗,上岗"。

当这种君主权力的监管,针对于私有产权时,就是对私有财产持有者的,个体定向性的特别税收,相当于针对性的国有化,不可能从no votes no tax中找到任何依据。由于君主负担有对自已创设的长子继承权的维持责任,(也是为了自已的政治基础),这种针对私有产权的特别税收,总是用于补贴早该破产的长子继承权。这就是国进民退。在重庆薄主教时,暴力了点儿,就叫"打黑","共同富裕"。

无论是对贵族的长子继承权,还是对于私有产权来说,监管的权力意味着君权。将其与西方社会也存在的"规范"相区别是必要的。笔者以后采用以下定义:管制/监管和规范,在英语同为Regulation。但是"管制/监管"的权力授自于君权,是君主行权的形式之一;"规范"授自公共服务的警察权,依照私有制私权民主授予的共约的法律执法。权力之源授之于何处,是区分"管制=监管"与规范的根本

在外观表现上,监管的权力表现是范围广泛的,深刻的,可以雷厉风行一言九鼎的,实际上权力是无限的;源之于警察权的规范执法,范围是针对性,小范围的,仅限民事责任的,随时可能被刁民依法反咬一口,执法者战战兢兢,……。当社会被广泛监管时,意味着警察权的扩大化,甚至极端化。采用这样的政治体制的就被称为法西斯国家,或者称"警察国家""极(端警察)权国家"。您警觉了吗?!
ps:发现一些毛左哲学家,将"君(有)权"与"私有产权"相对,称之为"公有权"。

市场经济不允许离开私有产权,脱离私有产权就不存在市场经济

长子继承权+监管=反垄断=君主制;
私有产权就是独享的,长子继承权是垄断的,
拆分长子继承权不叫"市场竞争",是"恶性竞争+黄宗羲定律"

长子继承权是国家掌握,还是工团主义,还是特权资本家掌握,全无区别

两个新凡是针对的是监管,今天"觉醒的"公害知识分子闹腾着的言论自由,十句里头至少九句是"政府为什么不监管",而中世纪经济体制,准确地说就是公有制的基本体制特征,就是"长子继承权+监管=反垄断"。保持长子继承权是为了维持公有制帝国政治的稳定,监管是为了避免长子继承权尾大不掉,也为小民百姓留一条生路,所谓反垄断,就是分而治之,以免利益部门对皇帝权力反客为主

从"长子继承权+监管=反垄断"的简义逻辑公式,可以看到天朝帝国绝大部分知识分子,他们无论是承自马克思主义,还是采自西方左派的那些所谓社会学,经济学的常识,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是错误的!以反垄断为例,没有几个知识分子有最起码的经济学或者法学的常识:私有权利就是绝对的垄断,私有产权的垄断是天经地义的。长子继承权是没有理由存在的,私有产权是没有理由反对的

所谓反垄断,实际上是故意混淆了长子继承权和私有产权的概念后,又精准地把所有的干预板子,统统打到了合法的私有产权的身上。马克思主义对私有产权的妖魔化,百分百就是把长子继承权神圣化后,将政治暴力转移到了小民百姓的私有产权上。马克思主义本质上就是"反垄断主义"。后马克思主义的天朝官僚,则仍然把"竞争",视为"两个单位之间的抢劫比赛",根本没有考虑产权的合(法)性。

市场经济不允许离开私有产权,脱离私有产权就不存在市场经济,——>这是否定中华帝国的伪市场经济的唯一的,也是先验的理据。因此是否构成行政干预对象的"垄断",与市场参与者的经营规模的大小无关,与市场参与者的数量无关,仅与市场参与者所持的是长子继承权,还是私有产权有关。凡不当垄断者,必定就是"不允许市场失败"的长子继承权,也就是行政垄断,除此以外再无不法垄断可言。

把一个监管下的长子继承权,拆分成不监管的两个长子继承权单位(如国企)的竞争,非但不会构成市场竞争,反而因黄宗羲定律构成对公众的掠夺,俗称跑马圈地!与其如此,不如合并由君主监管着的一个长子继承权。这就是君主制的合理性。由此可见,监管与长子继承权是共生关系。所谓"反垄断",只不过是为贵族统治的涂脂抹粉,也是贵族集团内的争权夺利;常称内耗,窝里斗,恶性竞争。

在长子继承权与私有产权被混淆以后,"恶性竞争"与"市场竞争"无法区分,而常常成为"国家为什么不监管"的重要理由。为了强调国家介入的必要性,道德哲学家又会发挥出无法验证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作为国家监管行业的依据,而从不考察在"恶性竞争"后面,"亏损而不能倒"的长子继承权如何地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象光伏产业被美国反倾销的根本原因,却是上千亿的投资坏帐!

如果是私有产权的竞争,最恶性不过无非是竞争一方退出竞争,连直接导致破产的都很少见。只有弱势一方不识趣斗到底,才会导致当场破产。价格竞争的"胜利者"如果以为斗败对方,就可以提价(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那必须是在长子继承权的前提下,阻止了资金进入此领域才能成立。但是如果象国有银行资金,不惜血本地扶持本地长子继承权的价格竞争,毫无意问将构成中国普遍可见的恶性竞争。

缺乏对长子继承权和私有产权的识别,不但鼓励了仇富,误导了"改革政策",把"拆分电讯,拆分石油,拆分银行"之类的长子继承权拆分,视同"引入竞争"(实际上是恶性竞争),也让不少文人和地方政客,出现了诸如"扶持一批民营企业"的"改革方案",——>由政府扶持的就不是民企,而是长子继承权!无论是掌握在工团一群人手上,还是掌握一个贵族企业家手上,都是长子继承权

改革初期什么也改变不了,只能暴露阻挠改革的特殊利益群体

改革初期什么也改变不了,只能暴露阻挠改革的特殊利益群体;
"民主分子"冒进急躁的同时,放任利益集团跑马圈地

正因为公有制帝国的长子继承权特殊利益群体过分强大了,因此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凡是能自治的不监管,凡是能事后追诉的,不事前监管",暂时仅仅是口号化的原则,而不可能是改革的本身。这类符合私有制进程的"改革原则",都不会对让现实很快改变,极可能是什么也改变不了。唯一的效果就是暴露现实中狙击私有制改革进程的特殊利益群体,到底是谁!无论原则的创设者,本来是何用意

因此当国资委如邹宁大人,中央银行如周小川大人,他们跳出来为各自的部门的特权利益争鸣时,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仅仅共公之于众,就已经达到了可能达到的目的。部分民主口号的诉求者,如杨恒均先生的《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当权者》,会把革命的火力集中在他们眼中的"当权者"上,而忘记了美国社会的权力之源是公民的私权,而不是公有制社会贵族的长子继承权。

因此,美国政府和美国的总统,乃是公民私权的"公仆",而东方帝国为人民服务的长子继承权,却是公民的主子,东方帝国的领导,实际上是贵族长子继承权的公仆。世界上没有任何政治法则可以监控"君主之权",美国人所能监控的只是他们自已的公仆,原因就在于美国社会的默认权益归于个体。而在东方帝国,如果平民大众能有效地监管着特殊利益部门的长子继承权,就不会出现"国进民退"了

所谓"国进民退"当然只是我等体制外小民的切身感受,国资委的领导们就断言否定:根本上没有国进民退!国企效益好不是因为市场垄断,是因为他们天生就是国内外的几百强!帝国青年报中的体制内评论员,干脆就是"根本没有体制内外区别""中国人都生活在一个坏体制内"——>民粹听来舒服的哲学,实际含义就是"他们享受长子继承权舒坦得很,你们要反就反政府!反户籍制度吧!"

难怪周小川同志也有样学样,"金融垄断薪水高,不是因为垄断,是因为国有垄断金融秩序贡献大!",自然让他们放弃垄断,特别是放弃金融垄断,他们宁愿判死吴英,也是绝不放弃垄断特权的。跟这些大人没什么好争的,不如替他们把话讲清楚:产业是要垄断的,垄断他们是不认的,小平民低薪还会失业时,他们的高薪高福利高稳定的,他们亏损的话小平民必须补贴他们,他们是不能倒的,……

顶层设计的改革者,既然是走"民主,少监管"的路,当然不可能监管利益部门的自利声音;屁股决定着大脑,国资委的邹宁,金融垄断集团的周小川,同样是国企系统的秦晖,国企垄断的受益边缘的毛左特权工人,当然也可以发出他们自已的声音,问题在那,当这些特殊利益部门在讲利益时,所谓民主分子的舆论中,却盯着"当权者"不放;不是嚷普选就是唱无私!要不就哲学,道德,传道,宗教信仰!

当国企,国资委,金融垄断部门,享受着行业准入的排他,(得益于政府监管的权力,通常监管的权力就是这些"自称不是垄断的长子们"),民营百业萧条时,享受着高薪高福利高稳定,不能倒的特殊待遇,让穷鬼国民补贴他们这些依赖长子继承权对国民经济的垄断肠满脑肥的"贡献"时,从私有制角度看,这些享受长子继承权的特殊权益的就是所谓权贵。只有权贵才有长子继承权,两者可以划等号。

但是妙就妙在,不但毛左薄粉可以把权贵,偷换成了"民营企业家""富人",——>毛左因而称"人民(毛左)喜欢薄,(被打黑的民营资本家)权贵(不喜欢)",从通钢杀人案到重庆打黑,无权无势的体制外平民,就此成为毛左革命中的"权贵"!就连传统文化的传教士,这些所谓民主启蒙人士,也是忽略了长子继承权,而把私有权益视为"富人没良心"。土左洋右联合革命,请问那是革谁的命

特殊利益部门是狙击改革的最强大阻力

特殊利益部门是狙击改革的最强大阻力;
党内民主仅仅强化了特殊利益部门的狙击能力;
改革过程中的"普选""一人一票"只不过是变相的党内民主;
"表面民主"不能推动私有制进程是社会客观规律

由于象国资委,国企和金融垄断部门等为人民服务单位的制衡,和天朝国教党的政治基础对这些长子继承权单位的依赖,尽管未能详知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凡是能自治的不监管,凡是能事后追诉的,不事前监管",但却可以预计,此顶层设计必定遭到各特殊利益部门的强有力狙击,无疾而终的概率非常高。所谓"党内民主"非但不能提供改革的动力,而仅仅强化了贵族特权单位"合法"狙击的能力。

表面上一人一票的普选可以稀释贵族党内民主对"去特权化"改革的阻挠,但却是拍脑袋的昏招。私有制实现了私权自主后,最终会拉平人与人之间,拉平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各种贫富差距,而让一人一票水到渠成,私有制在基层构筑自治单位时,当然也是一人一票,由此构筑的自治的行权能力,(自治权可以由国王授予,但行权能力必须是自治单位自行具备);除此以外,一人一票的普选只是革命口号。

"普选"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普选"在改革起步时,只是类似于"共产主义的天堂"式的口号,任何普选计划的实际操纵,都必定是"选举权的扩大"。换言之普选等价于"选举权的扩大",用韩寒想当然的话来说,就是"让一部分人先选起来"。不难理解,在一个公有制帝国里,由核心向外的"选举权扩大",是那些人先得到选举权,强化的是那种利益诉求。

如果以为"选举权扩大",可以由中央顶层设计,越过传统特权的利益集团,直接普及到普罗大众头上,则是不了解社会现实的又一拍脑袋。所谓选举权,实际上就是"个人自治权对公共服务的有限表达",——>特别注意任何选举都必定是"有限"的利益表达,仅此一条就足以否定任何"公有制民主"的合理性。选举权建筑在"个人自治权"即人权上,选举权可以由中央授予,但行权能力必须自已具备。

因此"普选=选举权的扩大"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能是一纸敕令的结果,而渐进的过程又必须避免贵族长子继承权构成的强大阶层的狙击。这样就导致了普选变成一个纯粹的革命口号。一方面就算改革者向革命分子妥协,也不可能真的一朝而成有效的普选;其次是由于社会信息传播的限制的信息不对称,基层选民在千百年的传统公有制钳制下,不可能广泛地迅速意识到普选的"个人有效行权"。

因此无论顶层设计是否一纸令下,现实之中总是只有极少数"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精明鬼,——>在中国几乎就是借助官媒的全体特权左派分子,(官媒本身就是传统的惯性之一)——>代表了大量沉默中观察的,弃权的或没有察觉到政治游戏规则的暂时改变(几乎肯定是暂时的),——>总是这些人操纵了名义上是普选的选举!所以推行一人一票的普选,实际上只是更强化了党内民主对改革的狙击能力

正因为普选在操作之不容易实现,也不可能有结果;越是对于大型社会,由于信息不对称也越严重,该效应也越明显,与社会的"民主素质"没有关系。"一人一票""普选",由此也成了土左洋中的革命分子最好的口号,——>因为不容易实现,所以消除了统治者万一让步妥协,反让革命分子下不了台的危险,革命分子就永远有革命理由,直到夺权上台!——>而且让欧美人等听来还"政治正确"!

"一人一票""普选"的政改,实际上是阻碍了公有制帝国的私有制改革,正是"三角制衡,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客观规律;也是对"(表面上)好的制度塑造好人"的建构主义的否定,也再次强调了(私权+自治权)正是对长子继承权的全面替代,是构筑公民自治社会的唯一途径!"反户籍制度""一人一票""普选"损害的正是这一过程,无非是构筑新的长子继承权,增加更多特权贵族;而已!

特殊利益部门是狙击改革的最强大阻力

特殊利益部门是狙击改革的最强大阻力;
党内民主仅仅强化了特殊利益部门的狙击能力;
改革过程中的"普选""一人一票"只不过是变相的党内民主;
"表面民主"不能推动私有制进程是社会客观规律

由于象国资委,国企和金融垄断部门等为人民服务单位的制衡,和天朝国教党的政治基础对这些长子继承权单位的依赖,尽管未能详知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凡是能自治的不监管,凡是能事后追诉的,不事前监管",但却可以预计,此顶层设计必定遭到各特殊利益部门的强有力狙击,无疾而终的概率非常高。所谓"党内民主"非但不能提供改革的动力,而仅仅强化了贵族特权单位"合法"狙击的能力。

表面上一人一票的普选可以稀释贵族党内民主对"去特权化"改革的阻挠,但却是拍脑袋的昏招。私有制实现了私权自主后,最终会拉平人与人之间,拉平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各种贫富差距,而让一人一票水到渠成,私有制在基层构筑自治单位时,当然也是一人一票,由此构筑的自治的行权能力,(自治权可以由国王授予,但行权能力必须是自治单位自行具备);除此以外,一人一票的普选只是革命口号。

"普选"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普选"在改革起步时,只是类似于"共产主义的天堂"式的口号,任何普选计划的实际操纵,都必定是"选举权的扩大"。换言之普选等价于"选举权的扩大",用韩寒想当然的话来说,就是"让一部分人先选起来"。不难理解,在一个公有制帝国里,由核心向外的"选举权扩大",是那些人先得到选举权,强化的是那种利益诉求。

如果以为"选举权扩大",可以由中央顶层设计,越过传统特权的利益集团,直接普及到普罗大众头上,则是不了解社会现实的又一拍脑袋。所谓选举权,实际上就是"个人自治权对公共服务的有限表达",——>特别注意任何选举都必定是"有限"的利益表达,仅此一条就足以否定任何"公有制民主"的合理性。选举权建筑在"个人自治权"即人权上,选举权可以由中央授予,但行权能力必须自已具备。

因此"普选=选举权的扩大"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能是一纸敕令的结果,而渐进的过程又必须避免贵族长子继承权构成的强大阶层的狙击。这样就导致了普选变成一个纯粹的革命口号。一方面就算改革者向革命分子妥协,也不可能真的一朝而成有效的普选;其次是由于社会信息传播的限制的信息不对称,基层选民在千百年的传统公有制钳制下,不可能广泛地迅速意识到普选的"个人有效行权"。

因此无论顶层设计是否一纸令下,现实之中总是只有极少数"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精明鬼,——>在中国几乎就是借助官媒的全体特权左派分子,(官媒本身就是传统的惯性之一)——>代表了大量沉默中观察的,弃权的或没有察觉到政治游戏规则的暂时改变(几乎肯定是暂时的),——>总是这些人操纵了名义上是普选的选举!所以推行一人一票的普选,实际上只是更强化了党内民主对改革的狙击能力

正因为普选在操作之不容易实现,也不可能有结果;越是对于大型社会,由于信息不对称也越严重,该效应也越明显,与社会的"民主素质"没有关系。"一人一票""普选",由此也成了土左洋中的革命分子最好的口号,——>因为不容易实现,所以消除了统治者万一让步妥协,反让革命分子下不了台的危险,革命分子就永远有革命理由,直到夺权上台!——>而且让欧美人等听来还"政治正确"!

"一人一票""普选"的政改,实际上是阻碍了公有制帝国的私有制改革,正是"三角制衡,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客观规律;也是对"(表面上)好的制度塑造好人"的建构主义的否定,也再次强调了(私权+自治权)正是对长子继承权的全面替代,是构筑公民自治社会的唯一途径!"反户籍制度""一人一票""普选"损害的正是这一过程,无非是构筑新的长子继承权,增加更多特权贵族;而已!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君主创设长子继承权后,被贵族挟制

君主创设长子继承权后,被贵族挟制;
马克思主义"两维斗争,推动社会进步"不符合进化论;
社会客观规律是"三角制衡,保持社会稳定";
私有制革命如何在公有制帝国中无缝地平稳过渡

公有制帝国君权的构建,只能通过长子继承权的创设,建立最根本的政治框架,也借长子继承权"特供"和"地位",吸引足够多的粉丝自负成本,作为"既望权益者"成为帝国王朝的狗腿子。但是当长子继承权已经成型后,所谓统治者也只不过是长子继承权的逻辑结果。统治者动摇了长子继承权的基础,就不再是统治者了;但持有长子继承权的特殊利益集团,废黜更换一个皇帝,贵族依然是贵族。

因此公有制帝国的权力,从法学"政治正确"的角度上是"君权神授",——>这样就令革命哲学产生了错觉,以为政治力量之源真的是上帝自统治者贯输到整个统治阶级;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就是其中的典型。但实际上是公有制帝国维持的客观力量,却是来自基层长子继承权的贵族阶层。尽管从个体上而言需听命于皇帝名义上的权力,但整体上而言,皇帝受制于特殊利益集团的把持。挟制!

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唯物主义)的错误,就是脱离了社会的客观现实而哲学!客观社会无论如何简化,都不可能简化为辩证法的"两维斗争,推动社会进步",否则无法表述"君主 vs 贵族 vs 民众"的三维力量。对比客观社会"三角制衡,保持社会稳定"更接近于任何社会的基本框架。三角关系总是提供了第三方的平衡力量,社会也总是自动复合到"势能最小"的三角上维持惰性的稳定。

因此公有制帝国的任何改革,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替换长子继承权对上层建筑的政治支持,则任何改革如果不是修修补补,就必定是在动乱后,回归更牢固的旧式三角框架。这就是历史上的任何变革,无论是任何人发动的,几乎总是在动乱后重新复辟的治乱循环而告终的根本原因。所谓公有制的民主,也充其量是在动乱后更换了一批长子继承权的持有人后,同样"一部分选起来",选出新的皇帝专制,而已!

尽管"两维斗争,推动社会进步"似乎比"三角制衡,维持社会稳定"更简单,但是却因为不符合"如无实证,不要引入实体"的规则,而违反了奥卡姆法则,也因而在辩证法(唯物主义)的哲学中,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荒谬化,并让它主导的任何社会,在"千万不要忘记自相残杀"中自行消亡,因为"两维的阶级斗争,才能推动进步"嘛!——>苏联和毛帝国和西方的共产党,都是这样自行衰亡!

公有制帝国的客观规则是"三角制衡,维持社会稳定"的根本原因,是进化论中的"成本效益原理"。因为在社会进化论之中,生产不能够创造价值,政府也就不能够作为生产者的角色,政府不能创造价值,当然也不可能养活全体国民。无论是国王还是贵族的长子继承权,都是社会财富的消耗者,固然会有它们时代合理性的理由,问题在于如果民众不接受剥削,那么公有制帝国如何实现价值守恒

私有制私权不可侵犯所构建的公民自治社会,(私权+自治权)正是对长子继承权的全面替代,并且这种取代的过程,可以做到无缝过渡。一点点一点点地,把支持君主政治结构的政治基础,从贵族的长子继承权,转移到(私权+自治权)上。这就是欧洲前资本主义革命的条件渐渐成熟的原因,而不是什么基督教让欧洲人思想觉悟大大提高了。当越过某个临界点后,民主立宪政体,自然取代了君主专制。

社会进化论中交换创造价值,因此(私权+自治权)是可以创造和保存社会财富效益的(国富论),因此"私权+自治权"的社会基础,不需要象公有制帝国一样奴役其他民众,以保持价值平衡,无论是对国内贱民还是国外殖民地的被征服者。随着君权专制的消失或沦为象征化(而不是毛左所称的"特权立宪"),旧的稳定三角消失了,代之以"公共服务 vs 自治区 vs 公民权"的联邦制三角框架。

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

革命者为了当皇帝而拼命革命,当上皇帝就必定是拼命的反革命

阻挠改革的特殊利益集团,到底是谁?
马克思主义教育的胡乱革命"折腾就是进步";
"统治者"只不过是长子继承权的逻辑产物;
欧洲的国王和皇帝很革命,很进步

改革能够成功的关键在于精兵简政,代表国企利益集团的国资委和代表金融垄断利益的中央银行,适时地跳出来,正好让民众在观察中思考,改革真正的阻力,到底是中央层的"顶层设计",还是掌握长子继承权的特珠利益集团的横加阻挠?如果仔细读一读与"改革的两个新凡是"同时出现的"国资委邹宁与中央银行周小川"的宣言,可能对于"阻碍改革的特殊利益集团,到底是谁",或有更感性的认识

崇拜欧洲,却对欧洲历史缺乏了解;崇拜基督教,却对基督教一无所知!让中国的知识分子缺乏对现代西方社会形成机制的认识,轻率地归因于若干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群众革命"。马克思主义这种欧洲基督教社会原产的革命理论,也适时地强化了东方信徒的信念。混淆了长子继承权和私有产权的概念,但便于煽动暴民情结闹革命的,偏偏是"仇富"!这样就产生了东方的毛主义者,东方的革命分子。

马克思主义思维的革命者,他们会认为进步是必然的,革命是进步的唯一途径,就是推翻皇帝的反复折腾。换言之,革命成果是一定会被新皇帝篡夺的。皇帝必定是象革命者那样想做皇帝;革命者为了当皇帝而拼命革命,当上皇帝就必定是拼命的反革命,——>因此阶级斗争是永恒的,阶级斗争由此推动社会进步。哲学万能!本来折腾是为了进步,革命哲学给辩证到今天,已经变成了"折腾就是进步"。

你如果问他们"为什么要革命",他们的世界观将告诉你和他们自已,"因为革命就是进步"!——>不要以为宣称是马克思主义的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很多马克思主义思维的革命者,他们还以为自已信仰的是基督教,甚至以为自已"革命就是进步"的折腾理论,就是西方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所有自以为革命必不可少的人,从来没有意识到,皇帝只不过是贵族长子继承权的逻辑产物

回顾欧洲现代史,一向被称为"反动首领"的国王和皇帝们,他们实施变革的意愿,实际上被大大低估了。路易十四"朕即国家"是针对贵族而言,法国平民反而从路易十四加强王权的改革中受益良多。路易十五继续了路易十四压制贵族的政策,也酝酿了法国大革命的内涵:被压制的贵族与爱益不多的平民,一起要对国王闹革命。路易十六是一个开明君主,最害怕被称为专制国王,但却只能向贵族让步

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被历代革命分子推崇,大概是因为法国大革命时期提出了大量后世的宣传信条,如自由,平等,博爱,民主,选举,人权,……,等等;但是法国大革命践踏了它自已提出来的信条,——>当然,革命需要嘛!其次是法国大革命的所有"进步",却都是在结束法国大革命的拿破仑帝国和法典中才初步确定;而第一个提出类似改革政策的,却是法国大革命发生前即位的奥地利皇帝约瑟夫!

奥地利女皇帝玛丽亚特蕾莎的儿子,1780-1790年在位的约瑟夫二世被称为"革命皇帝"。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所有新政,几乎全都由这位革命皇帝在奥地利"顶层设计"了。奥地利的国资委和帝国央行之类的各级贵族们,也象邹宁和周小川等那样,"上有顶层设计,下有权贵对策"。革命皇帝不是斯大林帝国的领袖,只好苦口婆心地做影帝,开导各级贵族,却被同志们誉为"欧洲最聪明的大笨蛋"。

约瑟夫的顶层设计,在贵族同志们的阳奉阴为中烟消云散。他弟弟利奥波德一世继位后,只好废除了革命皇帝的所有顶层设计,包括废除农奴制的敕令。但利奥波德作为公爵统治的意大利托斯卡纳,却一直是当时欧洲最开明和民众政治参与程度最高的国家。1792年利奥波德去世,奥地利的国资委和中央银行等部门领导(贵族)拥戴为奥地利皇帝,随着与法国战争的展开,当初的顶层设计连影子也找不到了。
ps:英王伊丽莎白一世,腓德烈大帝,俄国彼得大帝,叶卡捷林娜一世,亚历山大一世,等等;与之类似,暂时不一一详说

国企是中国经济的癌症,核心是金融垄断,中国百业萧条皆因金融垄断

改革能够成功的关键在于精兵简政;
改革失败的原因是特殊利益部门的长子继承权;
国企和金融垄断阻挠改革的宣言,邹宁和周小川的政治正确

改革成功促进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是互为必要条件的(放弃监管+减税+精兵减政)真实贯彻,因为监管本身就是隐性税收,放弃监管与减税,本质上是等价的,因此改革成功的核心,在于精兵简政。如果能真的(能/要)精兵简政,不放弃监管型经济,甚至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都必定是毫无结果的折腾;反之以精兵简政为纲的改革,也必定遭到以国企垄断为代表的特殊利益部门的强烈反对、攻击

改革长期不能趟过深水区,原因不一定因为中央层的改革者不想改革,而是由于控有长子继承权的利益部门!但是以国企为核心,以国有金融垄断为先锋的特殊利益部门构成的雷区,这些享受着公有制帝国长子继承权的红色贵族和狗腿子,他们对僭占长子继承权的恋权不放,才是改革停滞不前的最根本的原因,他们对政策的影响和操纵,不但阻挠了市场经济的改革的推进,甚至反过来"国进民退"!

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凡是能自治的不监管,凡是能事后追诉的,不事前监管",暂时只是口号,——>而且很可能永远都只是空洞的口号!因为真的要推向非监管型的经济,首先面对的就是精兵简政,否定(因为监管而存在可能性)的国有垄断机构的合理性。到目前为止还没那个人能搞明白三百多项改革中,有那些实质性内容,但是只要不是瞎的,都可以看到很具实力的特殊利益官僚跳出来卫道

国企是天朝经济的癌症!国有垄断的核心是金融垄断,中国百业萧条皆因金融垄断的财富转移,金融垄断集团不但成为中国国民最大的隐性税收。有趣的是,改革"两个新凡是"原则公布的同时,首先跳出来的就是国资委的代主席邹宁大人。第二个是国有金融垄断集团的掌门人,中央银行行长周小川大人。这两大特殊利益集团的掌门人马上跳出业,为部门利益争鸣,不令人嘱目吗?再联系计生部,为了区区几百亿罚款的跳梁?您感触了吗?

在邹大人雄辩的《国企效益好不是靠垄断》,您看到了那条站得住脚的科学根据了吗?以笔者的理解,邹大人的宏文,大白话就是:"国企是受政府监管的,所以不是垄断的;国企因为(政府给的特权造大了)支配了市场,所以不是垄断;国企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即国企垄断是不可缺少的),中国只有依靠国企,才能与国际竞争,国企效益很好,是(特权带来国进民退的)改革的结果"……夫复何言?!

如果说邹宁大人的雄文,是政治正确的强盗逻辑,周小川大人同样目的的、同样雄辩的《中国银行业利润高不是垄断造成》,简直就是侮辱全中国民众的常识的心证了,而且金融垄断占了国民便宜拿着高薪还卖乖,不肯放弃金融垄断,导致了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经济危机,却要政府强制纳税人"求助"!如此逻辑如同无赖!周小川先生"超主权货币"是学术丢脸,卫道部门利益连脸都不要了

周小川也重复了邹宁大人"国企(由国家监管着,因此)不是垄断"的老调,而且补充说,"(中央银行管着的)国有金融机构有几百家,怎么能说垄断呢?",——>如此逻辑,那么希特勒手下也有几百万奴才,奴才之间窝里斗激烈得很,纳粹德国当然也不是法西斯了。邹宁和周小川的话,正是天朝主流经济学对"垄断和竞争"的认识的误区,他们以为把长子继承权分细一点,就不是长子继承权了

邹宁和周小川拒绝承认国企垄断的根据,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对资本、私有产权、长子继承权基本概念混乱,从而导致了对市场竞争和垄断的概念混乱。邹与周两位大人的雄辩,实际上是完整了重复了马克思主义的错误:他们把市场经济的私有产权之间竞争,称之为"恶性竞争";把国家垄断称之为监管(因此不是垄断),把监管下细分的长子继承权之间的(必然恶性的)竞争,称之为"市场经济"!

监管对经济的伤害是双重的

改革成功的充分条件的三个互为必要的条件;
(放弃监管+减税+精兵减政)互为必要条件;
改革如果要成功,同步推进(放弃监管+减税+精兵减政)

改革两个新凡是的原则,"凡是能自治的不监管,凡是能事后追诉的,不事前监管",暂时仅仅是口号化的原则,而不是改革的本身,因此还需要察其言,观其行,视其果。所涉300多项"传统习惯法"的监管措施的废弃,由于暂时对细节缺乏了解,更不可能逐一了解细节,因此暂时也无从详评。甚至可以肯定,其执行程度也必定是参差不齐,仅仅是从概念上的原则而言,中央改革路子,是走对了

中央此前也提出了减税的原则,笔者同样感到无从详评。对于公有制背景的社会来说,意味着真实税负无限大。任何改革如果真的能促进经济增长,最终必定反映为某种税收的真实减免。问题在于,减税的原则,要成为税收减免的真实,还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减轻相应的监管,以便民间能占取减税腾出的经济空间,创造更多的效益。此即两个新凡是改革原则。其次是精兵减政,减少对原额税收的依赖

换言之改革真的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必须是互为必要条件的三个原则的真实贯彻,(放弃监管+减税+精兵减政),三者的总和构成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这就是里根革命的真正的内涵,而不是什么真的增加了什么供给(学派)。放弃监管(即新两凡是)是废弃长子继承权构成的隐性税收,而无论此税收是否转化成真实的政府原有收入;精兵减政是为了避免减税成为临时的政治高利贷,而是永久性改革。

精兵简政的原则几十年前就提出过了,但是总是无疾而终!东方帝国的功臣干吏们却是越减越多,甚至令其人事系统成行成市,成了名为高考的新科举,到今天居然已经有上亿政治食利者。以往行政改革总是失败,原因是如果不能放弃监管型的经济,一个萝卜一个坑,总是需要恢复原有的机构;监管的问题总是越来越多(象腐败总是越管越多,经济越管越萧条),机构就越来越大,最后干脆国有化

以往所谓减税也喊了很久,同样也是无疾而终。原因之一是天朝帝国的公有制,抄袭于西方私有制社会的公开的所谓税项,只是真实税负的很小的一部分。天朝臣民负担的还包括大量因为监管、管制、审批,和说不清道不明的"特色法治"批下的社会效益责任,以及大量臣民不能不缴不叫税的费(包括社保),还有大量国企不叫垄断的专营,和国企从业者不叫暴利的高效益……,统统是臣民真实的税负。

在被称为"税"的国民负担只是配角,不叫税的国民负担是主流的情况下,所谓减税不减税,其实是"是否需要隔靴搔痒"的殷勤。如同国有企事业单位,他们应税的薪金只占很小一部分,多的是隐性的福利和不叫薪金的津贴;在把所有隐性的收入汇总应税以前,所谓加强对国企人员个人税征收,全属政治外交性的废话。所以对有意义的减税必须在"政府所有收入+国民所有机会成本"的前提之下。

以往减税总是无效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没有成功精兵减政;如前文解释,后者又是因为公有制帝国的监管型经济,总是少不了无数干部队伍的为人民服务的吃皇粮。只要是监管型经济,就不可能精兵减政,也就不可能真正减税。只要是监管型经济,本身又因为损害了国民商业机会而构成了额外的机会成本,即长子继承权导致的资源荒废,或者说是对财政其实无益的隐性税收,对国民的损害却是真实的

因此监管对经济的伤害是双重的,既消耗了财政上宝贵的预算,又构筑了无助于财政收入的隐性税收。可见诸如食品安全竭斯底里的公害知识分子,其危害不亚于任何剥削阶级的卫道!监管导致精兵减政终归无效,也就导致由于机构支出实际上是恒定的,任何减税都只不过是跟时间的借贷,最良性的情况下也相当于国债,从李嘉图等效的意义上也就是减税无效。实际情况则常常是高利贷,过后加倍索还!

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

数学骗术的经济学

任何数学应用于科学,都有一个"代数入口";
任何"代数入口"不能匹配客观实体的数学都是骗术;
经济学不具备任何第三方"衡量利益的代数入口";
数学骗术的经济学,"严密数理逻辑"基于"look like (似乎)的关联"

正如不需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的诡辩术,才有权拒绝马列卫道强加于你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者还将"拒绝强加",偷换成"批判",不动声色地预设了公有制前提,发现了吗?),也不需要比经济学家更高深的数学造诣,才有权拒绝强加于你的"计划你的经济"(笑笑)。任何博大精深的数学,都有一个中学数学水平就可以理解的入口:与现实世界吻合的函数的代数通配符,y=f(x1,x2,……)。

输出值y=函数f(x1,x2,……)不是一个公式,而是一个描述任何数学模型的输入量(x变量集合)/输出(y变量集合)的表达式。任何模型内部逻辑是否严密,运算是否正确,并不是最重要问题,(把它理解为电脑软件的运算黑箱),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考证y与现实的匹配意义,即测量的标准和单位是什么。自然科学在确定的分类领域中确定测量的标准和单位(可测量性),那么经济学的标准和单位是什么

与自然科学并非冲突的逻辑前提就是,y实际上就是每一个人心证的感知。马克思主义里称之为"物质(大脑)决定意识",可以作为对"自然科学的测试结论通过心证(接受分类演绎的前提后)接受",那么在没有完成对经济实体的逻辑分类演绎以前,经济学中的任何数何值之真假,有什么意义吗?或者说,除了每个人从自已利益出发衡量的感知以外,世界还有第三方的尺度,可以衡量y的输出?

同样的逻辑也否定于函数f(x1,x2,……)中的输入值X,函数中的变量通配符,如果没有经过最基本的逻辑和分门别类,明确无误X代表客观世界的某种实体,采样的数值是这些客观实体的属性,凭什么认为函数f(x1,x2,……)的数学模型是有意义的?对于上述并不复杂的解释,可以参考更简单的表述:任何数学模型,如果不能简单表述其参量与现实客观实体的一一匹配,都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因此对数学模型现实价值的鉴定标准,与对哲学模型的鉴定标准,就完全一致了。数学模型与哲学一样,其解释意义不在于博大精深,恰恰相反,数学模型至少要就其输入输出的通配符与客观客体的吻合上,要通俗易懂。如果说具体的算法可以交由应用数学专业人士核证,那么数学模型至少要简单告诉你,它是根据什么研究什么的,以及凭什么认为它研究的"数学关联",与客观的关联是客观匹配的。

哲学不是任何科学的标准,数学也不是任何科学的标准;逻辑不是科学的标准,逻辑的意义仅仅在于向读者说明"证据与结论的关系"。抽象模型区别于纯粹的数学模型,就在于它本身是现实世界的简化,没有实证不引入抽象模型的实体,没有一个实体不可以在现实世界中由读者自行核证。抽象模型只要不追求精确性,(如价格预测),就可以独立于数学模型,但数学模型离开了抽象模型,只是符号垃圾

滥用数学的经济学,首先是偷换了f(x1,x2,……)中作为利益衡量的心证"f"(只有个体心证才能衡量任何利益变化),将其变成了与民众无关的某种"利益正义",诸如"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党的利益……之类"。其次是可能严密的数理逻辑的函数,(仅仅是可能正确,实际上很多经济学论文的从数学上也是错误的),与其采样和研究对象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

经济学中看似严密的数理逻辑,逻辑基础千篇一律的"两种统计图表之间,look like看似有某种关联性",这是阉割了逻辑后的培根和笛卡儿方法论。用真实的性学研究例子可以说明其逻辑缺陷:某学者认为男性阴茎长度与性能力有一定相关性;然后假定食指长度与阴茎长度有某种关联性,统计了若干样本的阴茎长度与食指长度的对比以后,向女士推介了"根据男性食指长度保证性福"的指南……。

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凡是能自治的不审批,凡是能后理的不监控,是真正的改革

长假以前薄主教正式到秦城大酒店CheckIn,笔者有如释重负之感。如果象此前重庆透出来的和谐消息计,薄主教软着陆,将王英雄和主教夫人的罪表面上切割开来,国教党不但等于承认在全世界面前公然撒谎,就算在国内也充其量只是为乌有之乡的毛左们死而不僵,额外提供了一点政策打气的鼓励。薄主教犯的罪太昭然若揭,与其徒劳的掩盖曾经发生的事,不如尽罪于薄一人,对国教党的利益还好点。

不以路线斗争"分歧"的对薄立案,中央的政策是明智的,否则就算薄倒了,他也成了一个悲情的英雄。薄本人对于针对其"贪腐"的围攻是预有预备的。薄主教放任其家属呼家臣作为非公务人员敛财,自已"两袖清风"专心奢侈,真的按贪污罪名未必没家奴替他顶罪。

天朝改革常常不三不四的特权部门跑马圈地,迟早得出事。薄如果不死,三几年就可以重新变成英雄;薄如果死了,到时更象死了的卡扎菲似的成为更好用的偶象。中央以其反法制(不仅仅是反法治),反人类的众所周知的罪行,将薄办成北奸肉 ,就可以避免了路线斗争味道,也可以避开了薄"反贪污"的反侦查布署。死刑是不必的,与薄案密切相关的文人和积极的幕僚,赔着一起终生入住秦城酒店即可。

三年前李庄案时,笔者的堂兄弟曾经感叹:中国若有一百个薄熙来,那里还会有那么多社会问题!笔者当场正色曰:薄这个人死有余辜!在薄以下至少有一千个人,都应该枪毙!明粉袁黑现象预兆的文革复辟,让笔者预感极为不安。薄这么快就恶贯满盈,让人喜出望外。

相对于薄的严重罪行,也相对于薄对于无辜者的心狠手辣,(传说若不假,薄甚至要对某航班的空难负责),这样处理已经是非常厚道了。监禁薄及其积极的党徒,不为报复,而是要用实际行动告诫乌有之乡这类贼心不死的文革余孽,就算出于某些政治理由,暂时不宜完全公开文革档案,但如果想为文革翻案,文革余孽可能要负出最先的,也将是最惨重的代价!而不仅仅是谴责重庆模式侵犯公民的人权

首先把毛左文革复辟的歪风煞住!止住萧墙之祸!针对废除毛左特权的市场经济去特权化改革就可以提上桌面。另一个好消息,就是两个新凡是,凡是能自治的不审批,凡是能后理的不监控;如果真能付之实行,是真正的改革,比所谓选举普选三权分立之类,要重要得多!改革肯定不容易,与此同时已经听到了如国资委之类特殊利益集团的反宣传。目前当然是听其言,观其行。

数学是现实逻辑的发展,而不是取代

从达尔文进化论开始理解数学滥用和科学实验;
数学滥用把"相关性可能"偷换成"相关性证据";
"相关性可能"必须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
除"管理学"以外社会领域不存在科学实验证实相关性可能

从达尔文进化论的逻辑结构,可以看到达尔文进化论是在分类基础上的先验演绎,而不是依赖于某些化石的细节。达尔文的进化论(其实就是生物学)当然需要细节事实的基础,但是细节是分类的,也是按类别分等级的。由此归纳出来的高级的共同特性,就构成了对低级细节的过滤性,直到例外被归入新的类别(例外也是一种从属性类别)。有例外的细节,修正就是了,不存在细节否定先验的可能性

举例说马和白痴是两个不同的类别,马的属性对于"白色的马"是先验的;不存在反过来的"白马非马";更不存在"白痴白马都是马"。人类是生物,社会是人类共同生活(合作,竞争)的组合;人类社会的规律必定是生物世界规律的细化,因此不存在人类社会的现象否定生物社会,充其量是马恩毛希特勒之类,归类为人类社会的子集"邪恶类"(先甭管归类本身正确与否)。

新的物种是未知的,取决于实物的发现;物种间潜在的合作关系也是未知的,取决于物证的发现。物种之间(意味着是在分门别类的前提下)的联系,可以通过彼此性质行为的统计和归纳,发掘它们的相关性,揭示潜在的合作(相互)关系的可能性,——>只是可能性,而不是相互关系存在的证据,——>这是社会类"科学"通过滥用数学,偷换概念的最核心环节

数学只是依赖于代数通配符构筑的严密的逻辑。通配符代表着现实世界中的某种对象(代数因之而得到准确的汉译),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基础。在通配符反应实体对象的基础上,通配符间的对象关系用数学逻辑更严密地表达,这是数学与社会科学的语言表达的演绎逻辑学的区别之处;共同点就是逻辑学是共同的基础。数学是现实逻辑的发展,而不是取代。数学相关性需要现实证据的证实,而不是取代

在进化论表现为生物学时,当统计表明两种物种之间可能的生存关系时,象狼与羊之间与环境条件相关,有一个最优化的比例关系(经济学称之为均衡),可以做实验证实此关系。无论动物保护者怎么样代狼与羊争鸣,(动物保护者一般对人类权益无动于衷),不存在"狼思故狼在""羊思故羊在"的狼羊自我的表达,也就不存在"狼权/羊权不可侵犯"私权意义,对狼与羊的实验证实相关性是可行的。

但是对进化论表现为古生物学,或者社会进化论表现为历史学时,除了上帝本人,既不可以绝对真实地复原历史中存在过的相互关系和事件,也不可能让死人活转过来做实验,尽管死人也同样不存在"死人思,故死人在"的利益表述。因此历史之中,无论是生物史还是人类史,除了由进化论高层次规律先验的限制以外,不存在任何可以绝对真实的细节和相互关系。历史展示的永远都是可能性的概率大小

在现实经济世界中,如果不是拥有把老百姓当成小白鼠做人科动物实验的神圣君权,并且以君权统治的利益为实验衡量的标准;尽管老百姓群体是现实的,但是每一个人都是"我思,故我在",对社会群体之中由数学滥用派的计划经济专家提出来的所谓"均衡模型"(即相关性可能),永远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得到验证,就算搞什么"QE3"之类的所谓实验,也因为无法核对国民个体利益而不会有结果。

自然哲学(数理)的祖师说出了"我思,故我在",正是说明现实经济社会中,每个人的个体心证,而不是他人摆弄的数学,才是每个人命运的上帝。对于自已的判断,数学根据不一定是必要的,每个人避开刀子劈来以前,肯定不会先判断会把自已砍几刀才死;而自已的数学,对于他人的判断是没有意义的。数学仅仅在"自已产权利益"的复杂投资管理上,才存在科学验证的个体意义。这就是管理学

现代自然科学的基础不是数学,仍然是逻辑演绎

"经院哲学 vs 自然哲学"与"社会科学 vs 自然科学"的鸿沟;
自然哲学中亚里士多德,威廉奥卡姆,培根,笛卡儿,波普尔的承传;
达尔文分门别类的生物科学和实体逻辑;
"经院哲学 vs 自然哲学"的要害都是偷换概念

从经院哲学的逻辑演绎和笛卡尔的自然哲学,以后就被作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分界,貌似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两者区别为现代所有知识分子都会有所感受:社会科学中的绝大部分,典型如经济学和历史学,无法用数学表述;缺乏数学自然科学的精确要求无法满足。中世纪欧洲的"启蒙"经过马克思主义的介绍,也被东方帝国原封不动地奉为21世纪的权威,——>谁说孔儒社会守旧不化呢?

用叶子的研究说明两者的区别。经院哲学会从"叶子都是有脉络的"的特征(抽象),引申出"有脉络的都是叶子",再由辩证法,说不定就会得到"人也有脉络(骨胳),所以人是特殊的叶子,所以人应该象叶子那样安于现状,直到自然凋零"的逻辑结论。说老实话,咱天朝的中医瑰宝,就是这样辩证出来的。按培根的归纳法,就会收集尽可能多的叶子,统计其特征,然后归纳出"叶子有脉络"的结论。

筁卡儿的自然哲学把数学统计引进了归纳法,用数学表述其关联性,就会出现"叶子重量与脉络长度的关联性",或划出平面曲线的某个点,此点为竹叶(轻而脉络长),末端是榕树叶……,马克思主义和凯恩斯主义这些计划经济学家,就会选择性采纳演绎法"人也有脉络,也是特殊的叶子",再把叶子经验统计上的关联,延伸为"人是不用吃东西的,是叶子关联曲线上最均衡的优化"。

波普尔的哲学并没有解决两者的方法论错误,而是说"无论你是用那一派得到的结论,别人都可以说你是错的"——>此观点没错!问题是站在世袭政府或者君主的立场,就会变成"任何老百姓的观点,政府都可以说你是错的"。但如果不能确立"个体的私有权力和利益不可侵犯",波普尔的哲学给辩证成君权神授一点都不困难。这就是维特根斯坦与波普尔的分歧。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亚里士多德为经院哲学提供的演绎逻辑,是没有错的;有错的是经院哲学的辩证法老是偷换概念,把性质不同的事物给辩证成"白马非马"就是"白痴也是马"。如果预先作为有根有据的分门别类,演绎逻辑对于大部分学科来说,已经足够了;数学虽然能够提高更高的统计范围和更高的精确度,必须在正确的分门别类下的逻辑关联的约束下才有意义。数学只是一种更严密的逻辑,而已

达尔文进化论由此产生。动植物标本和化石按某种特征(逻辑演绎)分门别类后(抽象)统计共性与例外,归纳出"界,门,纲,目,科,属,种,亚种"等;由不同的种属之间归纳的逻辑关系(实体经济学的"合作,竞争"),从而展现出生物学世界的细节。化石与现存生物之间的逻辑关联展示了"物种起源"。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运用辩证法也及时地,把进化论偷换成了"发展论,达尔文主义"。

现代主流经济学是错误运用了培根和笛卡尔"自然科学数学定义的方法论"的典型。因为培根和笛卡尔的数学派只是强调数学作为严密逻辑的作用,而不是象今天的主流经济学那样,将五花八门的所谓数学"均衡"当成新一代辩证法,专门用来偷换概念!现代自然科学的基础不是数学,仍然是逻辑演绎,它的源泉奥卡姆法则的本身,就是逻辑演绎的结论:"上帝喜欢简单,如无实证,不要引入实体"。

经院哲学的要害是偷换概念,模糊了显而易见的分门别类;自然哲学滥用数学时,要害恰恰就是偷换了分门别类。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限定在天体运行的数学表述上的,这就是分门别类,如果用到人类社会,会是什么结果?当分门别类界定彼此之间相互关系的方法论,成为融合两者的方法论时,就是软件语言中的"实体逻辑"。这是表述生物学/进化论而产生的逻辑工具

孔儒学说本质上就是道德神学

滥用数学谓之科学的起源和历史贡献;
托马斯.阿奎那发现亚里士多德后的经院哲学;
经院哲学的逻辑,演绎,偷换概念;矫枉过正的"数学滥用";
奥卡姆法则,培根的归纳法,笛卡儿"我思故我在"

看对了房价"上涨"就能赚钱吗?看对了指数"涨跌"就能赚钱吗?有可能一直看对在干预操纵下的"价格"吗?实际上是就是"滥用数学"是否可以创造效益的问题,或者说"计划经济"是否有可能具备可能性的问题。这是一个源自中世纪启蒙时代的世界观的误区,在现代社会非常广泛深远的错误,包括了苏联的发改委,大部分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的凯恩斯主义和货币主义学者,下至股神和炒楼的财神。

错误可以上溯到启蒙时代的培根和笛卡儿,这两位现代科学世界观的奠基人。当时他们两位在哲学上论战的对手,是经由经托马斯.阿奎那的注解,刚刚重新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和辩证法,重新应用于基督教神学的经院哲学家。今天常常把希腊的视为欧洲文明的先驱,其实希腊文化早在中世纪就已经从欧洲失传,欧洲人是在10世纪以后,重新从阿拉伯文的译文中,重新发现了亚里士多德等人

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相比古老的基督教神学家,仅仅据圣经宣扬道德的骂街,无疑是很大的进步。所谓的演绎逻辑,就是根据某一确定的前提,按既定的规则,推断出(此前提下,不容否定的)结论。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基本逻辑。问题就在于哲学里还有叫"偷换概念"这玩意,特别是万能的辩证法,可以把任何前提和任何规则,偷换成别的东西,结论自然就不再是不可质疑。

托马斯.阿奎那为标准的,使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对神学作重新的过滤和整理的学派,后来被称为"经院哲学"。相对于道德神学来说(孔儒学说本质上就是道德神学),哲学是一种进步,后来就被培根发展为独立于神学的"自然理性",笛卡儿为代表剥离出自然哲学,牛顿等剥离出自然科学。相对于科学,哲学连同自然理性(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自然理性)本身,也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对经院哲学提出质疑的,最为革命性的还不是培根和笛卡儿,而是中国知识界一般不太熟悉的,在西方非常著名的哲学家奥卡姆神父,他的剃刀法则就是针对经院哲学中反反复复引进的重复的、多余的、胡扯的、偷换的概念。奥卡姆的剃刀"如无实证,不要引入实体(逻辑前提与关系)"一挥出去,在中世纪的认识水平上,除了"我思故我在"以后,整个宇宙都已经没多少东西剩下来喽。

培根的归纳法和笛卡儿的数学观念,既是对经院哲学方法论的革命,也是对奥卡姆剃刀法则砍掉胡扯后的重要补充。培根的错误是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演绎法,培根的贡献则是为了否定逻辑,总结出了"经验归纳法"。该法则一直盛行到现代社会,才在哲学上据说被波普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纠正。不过到上世纪,波普尔在哲学上是否纠正了培根的错误,已经不重要了;波普尔本身也不见得正确

筁卡儿对培根的补充,则是在数学集合上,让培根的归纳法可以建筑在统计学的基础上。笛卡儿进一步从哲学上论证,认为任何不能从数学上加以描述的,都不是客观的,也就不是科学的。这种(数学+归纳)的方式,构成了现在方舟子等人介绍的科学三要素之中的"测量性"。如此实体要素,按奥卡姆剃刀法则挥出去,经院哲学自然是只字不存。问题在于,笛卡尔本人怎么用数学表述呢?

笛卡尔先生找不到"数学表述才是实体 vs 阿拉是什么数学"逻辑冲突的完美答案,不知是深思熟虑还是灵机一动,笛卡儿给全世界留下了最有名的语录:"我思,故我在!",虽然笛卡尔自已不能用数学表述,但是笛卡儿自已提出这个问题,他就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从个体价值观的角度,笛卡儿实际上已经推翻了自已的"数学才是实体"的论点,提出了"个体是实证(价值判断)的原子单位"概念

2012年10月11日星期四

土地私有化中的误区

土地私有化中的长子继承权误区;
中国"房地产业"基于长子继承权;
房地产业奉行长子继承权的逻辑结果

现代社会中长子继承权仍被广泛混同于私有产权,封建社会则是"私人持有的"主要的产权形式。中国古代的盐税和经办盐税的盐商的地区专卖权,就是长子继承权,只有国家可以授予,也只有国家可以反悔。今天的古代清官文学,常常用"盐商让官贪腐",实际上是因为盐税作为一种依赖于长子继承权的恶税,本身是极不合理的。今天类似盐商的还有土地房产的开发商,他们持有的无一不是长子继承权。

乌有之乡的毛教徒对土地私有化的妖魔化,他们声称"一旦土地私有化,就需要追索当前土改被剥夺的土地的地主,把现在的土地还给当时的地主",——>这是把土地的私有产权,偷换成了长子继承权。土地的私有化是把土地产权作为私权交给个人,目前主要是交给耕种的农民本身!而长子继承权是追索当年持有权,这样才会有"追索解放前的土地产权"交给旧地主的故事。
就算过去的土地是按长子继承权划定的,长子继承权的合法性是由政府授予的。民国授予的长子继承权在毛国是无效的,何来毛国的继承者需要按民国的长子继承权追索的道理?但是话说回来,在清楚了土地私有产权和长子继承权的意义后,很多读者恐怕马上就发现,今天市场上流通的"开发商许可证""商品房产权证",实际上就是长子继承权而不是私有产权,国土局是土地长子继承权的划定机构。

用天朝抄袭自香港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对其他产业的影响,就可以看到长子继承权对社会经济的危害了。由于长子继承权依靠国家威权,因此首先是为了强化长子继承权的权威,而把农民自留地的产权贬为"小产权",而强化了国家从土地房产交易中征收附加税的特权(也是长子继承权)。所谓小产权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实际含义是"政府可以随意打击",司法上则是把小产权按长子继承权判罚

换言之,私下授受买了小产权的业主,原卖主可以按小产权证明无偿地追还物业产权。而且由于中国农民的自留地并没有真正的产权,一般是归属于集体的土地上的佃租农,而集体本身又是国有土地上的佃租法团。那就意味着就算原农民业主守信,农民的集体主子,以及集体主子的国家领导,都可以随时剥夺小产权房的买主的有效持有。这是典型的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权的处理方式

以长子继承权"监管市场"的房地产业,就出现了于封建时代的盐税一样的情形,一边是资源紧缺的汪洋海水,商人却不可越雷池半步;另一面盐价是米价的百倍之高!房地产业一方面是价格总是永远休止的上涨,——>实际上是对国王威权的信仰,只要国王威权出现动摇,房价就会崩塌;但既然"对中国帝政信心",似乎房价自然永远上涨;另一方面则是大量土地闲置,荒废,大量的空置房……!

房地产业制造"资源紧缺"的哲学借口,当然比盐税更为现代化,什么美帝国主义要饿死中国人,什么没有耕地红线中国人就饿死自已,……,只要党和国家还能够,还愿意通过房地产的隐性税收,无限制地掠夺国民,借口相信是无穷尽的。长子继承业构筑的天朝(包括香港)房地产业,同样展示了即使是单一产业的长子继承权,是如何损害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同时,构筑了对不良政权的政治支持。

依靠国家驱动的房地产业的繁荣,成本由信贷转移到国家垄断的金融体系上;大得不能倒的国有金融垄断体系,又在国家垄断在几乎吸尽整个社会的剩余资金的同时,还通过凯恩斯主义透支本币,对商业社会收取无穷尽的金融补贴的隐性税。无论是地租的上升还是货币通货膨胀,都令到其他产业因为经营成本提高而大量终止营业。房地产特殊利益集团却能够用GDP作证,声称房地产"拉动了经济增长"。

中国经济在公有制特权抑制下萧条,直到崩溃

封建社会为什么要保持长子继承权的完整性"稳定"?
为什么长子继承权会导致商品资源紧缺的同时,大量积压?
长子继承权等同于无限制的隐性税收;
经济在长子继承权抑制下萧条,直到崩溃

公有制社会必须依赖于长子继承权的权力世袭化,原因就在于公有制社会除非主动改革为私有制的民主社会,否则公有制的政治基础只能来自于长子继承权。尽管公有制依赖于长子继承权的经济效益虽然很低下,但是如果不愿意实现私有制,总比资源完全荒废了要好。因此无论是从公有制统治基础的维稳,还是从确保公有制不变色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通过长子继承权的封建化都是公有制的必然结局

明白了公有制社会的政治基础只能通过长子继承权,从而实现(摧残经济 vs 政治基础)的交换的前因后果,就可以理解长子继承权primogeniture的政治经济意义,为什么是"产业完整性特许权Charter"。长子继承权的顾名思义,仅仅因为此一对国王政治负责的"责任人"的默认选拨原则。产业完整性的目的是为了国王既不可能衡量所有资源优化,随意变动就要负出政治基础动摇的风险

纵使一些贵族封建产权已经陷入破产,只要责任人仍向国王履行法定责任,(一般为保住贵族名位),国王就不得不维持此长子继承权的合法性,何况国王既不见得有精力理睬(仍然履行贵族义务)的贵族内部管理事务,更不愿意无端接下濒临破产的大包袱,不如对贵族施虐于治下民众听之任之,宁愿在民众造反时再把这个贵族拧出来平息民愤。保持政治基础的稳定,是维持长子继承权完整性的最大动因

今天以私权论之,看似合理实则荒唐"不法赃物私相授受"必须追索给原主,所指的其实是长子继承权。私权是可以自由交换的,也意味着后来者无义务也无法鉴定任何产权的原始出处,其手续是否合法;因此如果出现产权纠纷,只能以当前有效持有为原则。既不能以当前持有者视之为抢劫犯;也不能由公共权力无视当前有效持有,而判决理论上的失主;只能对于失主的司法民事诉讼中作有限度的补偿

但是长子继承权是有国家认定的,本身就是法律的一部分,除非被君主本人所更改。因此长子继承权内的产权权益可以租赁,买卖是无效的。无论买卖多少次,只要以责任家族内的有效继承人提出诉讼,司法意义上就必须按长子继承权的本来出处,把该产业判归其继承人,而无论当前有效持有者以何方式、代价持有。这样将导致大量社会产权因为"(长子继承权)产权不清"而无法流通地沉淀

长子继承权实际上就是"产权的国家认证",国家因此拥有了对产权交易作无限附加税的特权。此特权同样是长子继承权,并让行权单位富可敌国,如天朝的"国土局"。按威廉姆斯解读的科斯定理,长子继承权对经济的作用就是增加了可以无限大的,肯定是无法忽略的交易成本,因为交易成本过高,而令大量资源因为无法有效利用而被废弃。简化的解读,就是过高的税负,让经济萧条的其中一种过程

长子继承权造成资源大量沉淀,按张五常反复教授的房价经济学来说,就是"资源过多",但这是在忽略也是混淆了"长子继承权 vs 私有产权"的前提下作出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这些资源不需要,而是因为长子继承权导致资源大量沉淀,而令有效供给变得紧张所故,这种紧张又是因为政府乐于从|"国家对产权的认证"中收取可观的附加税之故。长子继承权的价格高昂,因此就变成了隐性税收

长子继承权造成有效供给减少而导致价格的高昂,同时资源大量沉淀而让"供求经济学"失效,——>有"看得见的手"从中捣鬼,世界上没有不失效的经济学!如果某类商品的长子继承权有大税可收,国家权力一般还会垄断起来,导致价格高昂的同时,也为国家带来了无限的,不受监督的税收的绝对权力!至于找几个张五常之类的文人,帮忙五毛些"资源稀缺"的屁话,对党国来说绝对不成问题。

2012年10月9日星期二

中国社会权力广泛世袭化:改革前是长子继承权,改革后也是长子继承权

公有制社会依赖于长子继承权的世袭化;
公有制的天朝的权力的广泛世袭化

红二代不正当的"红江山的长子继承权"观念


任何技术进步都不能克服公有制社会的成本缺陷,任何技术进步都不能让公有制体制具备经济合理性,技术进步可以让资本主义社会的平民生活得更美好,但作用到传统的公有制社会,所谓"洋为中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却只能让不太好的传统文化社会,转变为非常坏的人间地狱!如果信仰公有制的人科动物们的出发点,本来还算是好的话,冷酷的科学规律!就让这些信仰分子的幻灭!更显悲剧性

排除了技术进步与公有制合理性的逻辑关联,那么公有制社会必须通过长子继承权才具备政治基础,就成了客观定律。这种现象既广泛见于中世纪形成之初,最终成就了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盛世,也广泛见诸于东方帝国所有历史时期的领导阶级和基层干部之中。陈云所称"我们的孩子更可靠"算得上红二代世袭权利的声明,毛左声称他们的主席指定的毛家血统接班人,可以说是世袭君权的潜意识。

重庆复辟文革的薄二代,以及支持薄主教阴谋集团的红二代们明目张胆复辟文革地狱,很难从国家利益去解释,甚至无法从党的利益上得到解释。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些红二代中的极端集团,的的确确把红朝天下看作是他们革命家前辈留给他们世袭的红江山!他们丧心病狂把中华民族推入地狱的道德优越感,就是他们自以为天经地义的长子继承权!薄阴谋事件中,最可痛惜的是前任刘主席的上将儿子!

如果革命真的是为了民族利益,那么就算文革以前是无知,文革以后痛定思痛,也应该明白改革开放是唯一的出路,断不至于复辟文革;就算出于让县自命本志令,一时的确不宜照本全抄表面的民主,或者发现法式民主会确实会动乱,私有制改革宁慢勿乱,一步步从基层自治建设做起,无论激进的民粹分子如何谩骂政府专制,至少在笔者看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是从保住红二代的长子继承权呢?

极端的红二代们搞阴谋已经众所周知,复辟文革未必是真心实意,但是担心革命世袭血统的长子继承权,会给改革革掉了,但心红贵族也只能当上唯利是图的小平民,不能世袭"为人民服务",才会处心积虑祸起萧墙。对于这些薄主教这种花天酒地,极尽淫奢的红二代,却能"两袖清风",临幸名伶小三有富可敌国的家奴买单,家人代为敛败自已却似不沾半点铜腥。有这等能耐,还需要私有财产?

东方帝国的长子继承权,并不仅限于红二代红三代的革命世袭,同样体现在狗腿子跟班的诸等家奴的世袭。国企事业单位的不是已经人满为患,不是已经父母离退子女顶替?不是下岗了仍然具备"党召唤俺入国企享福利,马上回来"的革命觉悟?当体制外民众遭受着一半大学生毕业即是失业的痛苦时,这些不能优先回国企,也能让子女代替自已就业的国企特权工人,据说很让毛教一些领导们感动着呢!

国企是党国政治基础的长子继承权,国企特权工人连就业也是世袭的,农村的基层干部就不是世袭吗?不妨作一统计,全国乡镇一级的干部,有几个地方不是爷死父替,你死子替,如有乡镇选举的竞争者,打断你的狗腿让你回家休息,宁愿世袭领导即位给加倍赔你汤药?还会安排受害者的子女混个好差事,却把所谓村镇选举的黑暗,归罪于黑社会?有谁对乡镇世袭莫名惊诧的,那是刚从火星回来的。

东方帝国大小官僚到国企小厮都世袭起来,也不是改革开放后的特色。如果归罪于东方文化的愚昧无知,那是对公有制帝国的政治基础的唯一途径就是长子继承权的客观规律的不了解。改革前是长子继承权,改革后也是长子继承权。只不过改革前是国弱民穷,改革后民众富了,相对统治也弱化了,与此同时长子继承权给贵族带来的财富也多了,贫富差距因此拉大了,贼喊捉贼搞文革的毛左棍也来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