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如何跳出了"左右"之争?
卢梭是极权主义思想的启蒙者;雅各宾是首次实践;
孟德斯鸠,伏尔泰与卢梭和洛克等不同含义的"三权分立";
至少在西方自由主义学者之间,与笔者的观点相融之处就是"极左就是极右"。象秦晖那种传统的左右之分,实际上是极权主义群体之中的左右。美国的David Norman画出了一份笔者观念中的示意图,表达的正是"法西斯主义本质上也是极左"的意思。{温和派——>左派——>极左——>极权<——极右<——温和派}。此示意图的两端的温和派,在环形图中是闭合的同一个群体,包括了中间派和沉默群体。
认识到极左的斯大林和毛主义,也就是极右的法西斯,甚至是法西斯的恶化版,就已经跳出了左右之争,更不会存在"土左洋右联合闹革命"的设想。笔者以人权作为标准区分左右派,或者以人权心证的原则,把理性主义者,全部归入意识形态分子之列,与西方同类学者的区别,仅仅是西方用的是"人权,自由"的大量属性表述(其中必有矛盾矛盾),没有采用法学对象的"谁主张谁维护"的实体原则。
只有在全面否定公有制民主,全面持定民主的私有制原则后,才能反思历史上的"左与右",以及随后而来的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到底有什么共通与不同之处,以及两者的传统根源又是什么。今天大量自以为得到法国大革命的启蒙,正忙着启蒙他们眼中的愚民的国产公知,不知是否清楚,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鼻祖,就是卢梭在理论上的奠基,雅各宾主义在革命上的首次实践?
孟德斯鸠和伏尔泰,两人虽誉为启蒙者,但是他们的政治主张实际上是君主的开明专制,即君主作为天赋君权的权威,确保民众人人平等的权利,从而废除贵族特权对国家的祸害;在此前提下保障个人自由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反贪官不反皇帝,皇帝要好好自律,皇帝面前每个奴才都平等。看似美妙的理想,由于皇帝君权不能真的神授,人人平等时就缺乏贵族长子继承权的支持,孟伏两人的设想是乌托邦。
但是在孟伏两人人为代表的启蒙的基础上,分别产生了洛克式的清教徒信仰中的个人主义为原则的自由主义,和卢梭和雅各宾主义的公共强制观点。后者如果加上一个国王作为革命者的精神支持的话,就将是中国人熟悉的"商鞅变法",如果把国王抽掉了,就将成为后来反复带来动乱的公有制民主。前者所主张的自愿合作的契约和对违约的公共惩罚,隐含了"谁主张谁维护"的立宪和资本主义的精神。
孟德斯鸠和伏尔泰设想的三权分立,本来是给开明君主出的主意,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控制首相、法院和三级会议之间的关系。如果了解到路易十五的诸多有进步意义的新政,都是被巴黎最高法院的贵族法官团否定的,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孟德斯鸠会提出三权分立的设想了。在洛克和卢梭分别的契约论中,得出了不同的政治构想。此几者设想的表面上的政治架构都是三权分立,实际含意完全不同。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筑在君权神授,仲裁纠纷的基础上的,类似于中国两千年孔儒帝国的九院六部。卢梭的三权分立和他的契约论,是建筑在公有制民主能够监督元首的基础上,三分分立的目的是监督元首,好听点是"把元首权力装进民主的监督中""怀疑每一个统治者"。即使从杨恒均先生的文章,也能看出深受卢梭影响的痕迹。而洛克的个人主义的契约论,建筑在私权监督公共权力的基础上。
英国走的是洛克的自由主义的路子,美国青出于蓝,从英国自古以来君权神授的控制体系中独立出去。美国所谓的三权分立,既非社会中最重要的政治因素(仅仅是联邦层面的行政意义),本身也不是力量平衡的(法院明显弱势),反而掩盖了美国私有制民主自治的政治基础。但美国政治与传统意义上的左右派仍无联系。意识形态的左右派出现自法国大革命,自此后左右派绝大部分也只是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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